【摘要】:对于任何一位高管,只要出现违法行为或者侵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或言论,股东都有提出诉讼并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失的权利。所以,只有少量没有遵守国际商业原则,但不严重影响股东切身利益的,股东一般也不会使用这种权利。当然,如果企业高管,尤其是董事长、CEO及独立审计师等企业核心人物,确实故意做出了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或言论,那么受到股东的起诉或者处罚,也是必要的手段。
对于任何一位高管,只要出现违法行为或者侵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或言论,股东都有提出诉讼并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失的权利。事实上,公司高管在勤勉义务及忠实义务上的表现,绝大部分都是优秀的、合格的。所以,只有少量没有遵守国际商业原则,但不严重影响股东切身利益的,股东一般也不会使用这种权利。因为,在现实的公司治理与决策行为中,过分依赖于这种制度来约束企业的高管,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当然,如果企业高管,尤其是董事长、CEO及独立审计师等企业核心人物,确实故意做出了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或言论,那么受到股东的起诉或者处罚,也是必要的手段。如果不对公司的高管进行监督与制衡,战略将会成为一句空话,再好也无济于事。(www.xing528.com)
要重点说明的是,股东对公司高管的行为与言论进行实时监督与制衡的同时,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等相关监督机构也要对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的行为与言论进行实时的监督与制衡,而且,要确实按公司监管体系规定的相关制度与流程执行到位。只有这样,才能做好公司的监管与监督工作,才能把那些不该发生的不公正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这一点应该引起政府监管部门、机构投资者及公司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因为很多公司治理的失败,其根源就在于此。尤其是中国现阶段的上市公司,很多都存在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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