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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R贸易术语下卖方的交货义务及注意事项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CFR项下,卖方要在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运到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口,并交到自己安排的船只上,或者以取得货物已装船证明的方式完成其交货义务。(二)使用CFR术语应注意的问题1.明确合理地规定装运港、目的港和装运期采用CFR贸易术语成交时,卖方要承担将货物由装运港运往目的港的义务,因此,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尽可能准确地规定目的港。

CFR贸易术语下卖方的交货义务及注意事项

CFR即Cost and Freight(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Incoterms® 2020,中文含义为成本加运费(插入指定目的港)。其后应注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或Incoterms® 2020。

成本加运费,又称运费在内价,也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在CFR项下,卖方要在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运到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口,并交到自己安排的船只上,或者以取得货物已装船证明的方式完成其交货义务。另外,卖方要提交商业发票以及合同要求的其他单证。提交单据的形式根据双方约定或者为纸质版或者以电子形式提交,如无约定,按惯常做法提供。

(一)买卖双方的义务

采用CFR术语时,主要问题可概括如下。

1.风险转移问题

卖方在装运港完成其交货义务时,货物损坏或灭失的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见图2-2)。

图2-2 CFR的风险、责任和费用转移界限

(注:图中深灰色图标为卖方义务,浅灰色图标为买方义务)

2.通关手续问题

(1)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2)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和从第三国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www.xing528.com)

(1)卖方必须按照通常条件订立或取得运输合同,将货物运到合同约定的目的港。

(2)卖方对买方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应买方的要求,并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其办理保险所需的信息。

4.主要费用的划分

(1)卖方承担交货前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需要办理出口手续时所应交纳的关税和其他费用。卖方还要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和相关费用。

(2)买方承担交货后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办理进口手续时所应交纳的关税和其他费用。

5.适用的运输方式

CFR术语适合于海运和内河水上运输方式。

(二)使用CFR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1.明确合理地规定装运港、目的港和装运期

采用CFR贸易术语成交时,卖方要承担将货物由装运港运往目的港的义务,因此,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尽可能准确地规定目的港。同时,《2020通则》也建议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装运港,因为,风险是在装运港船上转移。另外,为了保证能按时完成在装运港交货的义务,卖方应根据货源和船源的实际情况合理地规定装运期。当装运期一经确定,卖方就应及时租船订舱和备货,并按规定的期限发运货物。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延迟装运或者提前装运都是违反合同的行为,并要承担违约的责任。买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拒收货物或提出索赔。

2.装船通知的重要作用

按照GFR条件达成的交易,货物装船后卖方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收取货物和办理投保手续。英国《1893年货物买卖法》(1979年修订)中规定:“如果卖方未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致使买方未能办理货物保险,那么,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被视为卖方负担”。即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或灭失,由于卖方未发出通知而使买方漏保,那么卖方就不能以风险在装运港船上转移为由免除责任。由此可见,尽管在FOB和CIF条件下,卖方装船后也应向买方发出通知,但CFR条件下的装船通知具有更为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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