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质条款的基本内容
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不同,合同中的品质条款也各不相同。在凭样品买卖时,合同中除了要列明商品的品名外,还应列明样品的编号,必要时还要列出寄送的日期。在凭文字说明买卖时,应针对不同交易的具体情况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商品的品名、规格、等级、标准、品牌或产地等内容。在凭说明书表示商品品质时,还应在合同中列出说明书、图样的名称、份数等内容。
[例1-6]
凭样品买卖品质的规定:质量应严格符合卖方于2019年6月16日提供的样品,样品号NE612布娃娃。
[例1-7]
凭商标或牌名买卖品质的规定:货号T101,美加净牙膏。
(二)品质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交货品质必须严格与买卖合同规定的品质条款相符。但是,某些商品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自然损耗以及受生产工艺、商品本身特点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难以保证交货品质与合同规定的内容完全一致。对于这些商品,如果条款规定过于死板或把品质指标订得绝对化,必然会给卖方的顺利交货带来困难。为此,订立合同时可在品质条款中做一些变通规定,卖方所交商品品质只要在规定的灵活范围内,就可以认为交货品质与合同相符,买方无权拒收。常见做法是规定品质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
1.品质机动幅度
品质机动幅度是指允许卖方所交商品的品质指标在一定幅度内机动掌握。这种方式尤其适用于一些农、副、土、特等初级产品,规定品质机动幅度的方法有以下3种。
(1)规定范围。规定范围是指对某项货物的品质指标规定一定的差异范围。
[例1-8]
纱管重量,每只33~35克。
(2)规定极限。规定极限是指对某些货物的品质规格规定上下限,常用词有最小、最低(Minimum或Min),最高、最大(Maximum或Max)。(www.xing528.com)
[例1-9]
东北大豆:含油量18%(最低),水分14%(最高),杂质2%(最高)。
(3)规定上下差异。规定上下差异是对某些货物的品质上下差异做出的规定。
[例1-10]
灰鸭毛:含绒量18%,上下1%。
2.品质公差(Quality Tolerance)
品质公差是指工业制成品在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误差。这种误差的存在是绝对的,它的大小反映着商品品质的高低,是由科学技术发展所决定的。在品质公差范围内买方无权拒收货物,也不得要求调整价格,这一规定方式主要用于工业制成品。
[例1-11]
出口棉布,每匹可有0.1米的误差;出口手表,允许48小时误差1秒。
(三)订立品质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根据商品特性确定表示品质的方法。原则上,可用文字说明表示品质的,就不再同时用样品表示品质,否则,一旦成交,买方必须承担交货品质既符合文字说明又符合样品品质的责任。
第二,要准确具体地描述品质要求,忌笼统含糊,如“大约”“左右”等;也忌绝对化,如“棉无疵点”等。
第三,重视品质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在表示品质方面的作用。凡是能采用和应该采用品质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表示的商品,一般都要订明具体的机动幅度或公差的允许值,以免日后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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