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模式是指在网络环境和大数据环境中基于一定技术基础的商务运作方式和营利模式。研究和分析电子商务模式的分类体系有助于挖掘新的电子商务模式,为电子商务模式创新提供途径,也有助于企业制定特定的电子商务策略和实施步骤。电子商务模式可以从多个角度建立不同的分类框架。
1.企业对企业
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Business,B2B)是指企业与企业间依托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的商务活动。企业间的电子商务活动提高了企业与银行、海关、保险、商检、运输等部门的集成度,使合作伙伴之间的协作更加协调、有序,缩短了交易活动的周期,因而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同时,企业的商务活动有助于企业之间的合作和共同发展。阿里巴巴是全球企业间电子商务的著名品牌,是全球国际贸易领域内最大、最活跃的网上交易市场和商人社区。良好的定位、稳固的结构、优秀的服务使阿里巴巴成为全球首家拥有超过800万网商的电子商务网站,每日向全球各地企业及商家提供约810万条商业供求信息,成为全球商人进行网络推广时的首选网站,被商人们评为“最受欢迎的B2B网站”。
2.企业对消费者
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Consumer,B2C)是指企业以互联网为主要服务提供手段,满足公众消费需求和为其提供服务,并保证与其相关的付款方式的电子化的电子商务运营模式。B2C就是企业通过网络销售产品或服务给个人消费者。企业直接将产品或服务推上网络,并提供充足资讯与便利的接口吸引消费者选购,这也是目前一般最常见的作业方式。例如,网络购物、证券公司网络下单作业、一般网站的资料查询作业等都是属于企业直接接触顾客的作业方式。B2C可分成以下四种经营模式。
(1)虚拟社群(Virtual Communities)。虚拟社群的着眼点在顾客的需求上,具备三个特质,即专注于买方消费者而非卖方、良好的信任关系、创新与风险承担。
(2)交易聚合(Transaction Aggregators)。电子商务即是交易。
(3)广告网络(Advertising Network)。
(4)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模式(O2O模式)。
3.消费者对消费者(www.xing528.com)
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Consumer to Consumer,C2C)是指消费者开展的一些交易活动,买方是消费者,卖方也是消费者,典型的C2C交易类型是网站拍卖。C2C的特点是消费者与消费者讨价还价进行交易。实践中较多的形式是网上个人拍卖。
C2C是指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交易行为,这种交易方式是多变的。例如,消费者可同在某一竞标网站或拍卖网站上出价而由价高者得标,或由消费者自行在网络新闻论坛或电子公告牌系统(BBS)上张贴布告以出售二手货品,甚至是新品。诸如此类因消费者间的互动而完成的交易,就是C2C交易。
4.消费者对企业
消费者对企业的电子商务(Consumer to Business,C2B)通常情况为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定制产品和价格,或主动参与产品设计、生产和定价。产品、价格等彰显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生产企业进行定制化生产。
5.线上与线下
线上与线下的电子商务(Online to Offline,O2O)是通过网购导购机制,把互联网与实体店完美对接,实现互联网落地。让消费者在享受线上优惠价格的同时,又可享受线下贴心的服务。中国较早转型O2O并成熟运营的企业代表为家具网购市场的领先者美乐乐,其O2O模式具体表现为线上家具网与线下体验馆的双平台运营。
6.供应方与采购方
这种电子商务模式是供应方(Business)与采购方(Business)之间通过运营者(Operator)达成产品或服务交易。核心目的是帮助那些有品牌意识的中小企业或者渠道商们打造自己的品牌,实现自身的转型和升级。供应方与采购方模式(BOB)是一种全新的电商模式,它打破了以往电子商务的固有模式,提倡将电子商务平台化向电子商务运营化转型,将电子商务以及实体运作中的品牌运营、店铺运营、移动运营、数据运营、渠道运营五大运营功能板块进行了升级和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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