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是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的事情,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的充分体现。“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农村富不富,关键看收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落脚点也是增加农民收入。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形成稳定购销关系。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设立共同营销基金,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户。地方人民政府可探索制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农用地基准地价,为农户土地入股或流转提供参考依据。以土地、林地为基础的各种形式的合作,凡是享受财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经营者均应成为股东方,并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探索形成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切实保障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的收益。鼓励从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工商企业优先聘用流转出土地的农民,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引导工商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辐射带动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国家相关扶持政策与利益联结机制相挂钩。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规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行为,建立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引导各地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并探索与农业保险、担保相结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契约意识,鼓励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体系。制定和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加强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这些要求无论从哪个方面看,基本的主题就是紧密农民与其他经营主体的关系,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更多地留给农民。引导企业和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推动价值分配向上游农户倾斜,提升小农户自我发展并与现代农业对接的能力,是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的根本所在。(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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