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根据英国《土地补偿法》规定,征地补偿包括:(1)土地的补偿,即对土地本身价值的补偿;(2)残地补偿,即由于征地造成土地的隔绝与损害而导致贬值的补偿;(3)侵扰补偿,包含不同种类的损失补偿,典型的有房屋搬迁(搬迁费用、家具改装费等)补偿,营业迁移(寻找新营业地的费用、迁移费用、营业场所的装修费用、短期利润损失、部分商誉损失等)补偿,全部停止营业损失补偿(当企业不能迁移营业时,应当给予全部停业损失的补偿,包括商誉价值、停业费用等),律师和其他专业服务费用、附加的税务负担;(4)其他损失补偿,主要包括住房损失补偿和耕地损失补偿。[14]
在美国,土地征收通常按“公平市场价格”进行补偿。但就补偿范围而言,土地征收补偿并不仅限于被征收土地本身的公平市场价值,而是还包括其他方面的损失。在美国,人们认为,土地被强制征收,会影响土地所有权人现实的和预期的收益,同时还会导致被征收人人身或财产方面的各种附带损失,如被征地人搬迁后会失去原有人际关系所带来的潜在利益,搬迁会导致农地正常的生产收益损失,商业网点的拆迁、不正常营业等还会造成原先顾客的流失,搬迁者还会失去因与被征地相邻的土地所有者、经营者之间进行协作而带来的可得利益,等等。[15](www.xing528.com)
在加拿大,根据《联邦征收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包括:(1)土地的市场价值,即被征收土地处于最高和最佳使用状态所应具有的市场价值;(2)所有权人受侵扰而产生或附随引起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总和;(3)所有权人居住在该土地上而产生或附带的特殊经济利益因素给所有权人带来的价值;(4)所有权人在其土地上设定的抵押利益也应当予以补偿;(5)当事人就土地征收而需支出的相关法律服务、价值评估以及其他费用。对此,加拿大各地区(如阿尔伯达省、安大略省、英属哥伦比亚省等)的征收法在补偿范围方面,也都有类似规定。[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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