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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考核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和程序作了规定。2021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务院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该规定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的建立依据从国务院文件上升到行政法规层面。同时,要求市、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下一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如何考核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我国法律规定耕地保护责任主体的同时,各级政府也建立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以确保耕地保护目标落实到位。200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国办发〔2005〕52号),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和程序作了规定。2018年1月,国务院又根据考核工作需要发布了新的《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国办发〔2018〕2号),根据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责,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为第一责任人;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由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负责组织开展考核检查工作。省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行年度自査、期中检査、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将省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为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评价、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问责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2021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务院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该规定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的建立依据从国务院文件上升到行政法规层面。

各省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进行了细化,将耕地保护目标层层落实到各级地方政府。2018年7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地级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宁政办发〔2018〕76号),规定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责,市长为第一责任人。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各地级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每年年初依据考核指标建议来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评等定级:考核分在95分以上的授予一等奖,90~95分的授予二等奖,85~90分的不奖励,85分以下的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市、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下一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如2018年8月,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嘴山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石政办法〔2018〕117号),规定石嘴山市三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责,县(区)长为第一责任人。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对三县(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并要求三县(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乡级人民政府征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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