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行为标准,是行为规范。这个标准或规范是否能够被自觉遵从在于制度制定的科学性,在于制度所获得的认同度和合法性。因为,不科学的制度越是强制实施,越是带来更多隐患。制度建设与文化建设如鸟之双翼、车之双轮,缺一不可。文化教育起到的是引导的作用,是管理学上的“保健因素”;而制度因素在反腐倡廉中起到的是强有力的规范作用,是显性的。制度建设需要与一个组织的外部环境协调一致,即与法治国家的建设一致,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一致,同时要结合组织自身的目标和工作实际。当前,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很快,企业自身组织目标的实现要与外部环境的变换相协调,要把制度创新作为推动改革的动力,不断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通常,制度是有一定周期性的。在特定历史时期内,制度目标的实现得益于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但随着外部环境的变迁和组织内部的调整,管理体制上就会出现“龋齿”的现象,需要不断完善。针对企业组织面临的新的变化,要适时进行制度创新。在创设制度上,要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把握新时期新阶段腐败的特点,结合企业自身的性质和任务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最近几年,昆明市局(公司)在制度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方面花了大力气,下了大工夫。不仅在内部加强制度建设,还与相关科研机构合作进行研究,利用“头脑风暴法”等管理学上的科学方法,帮助市局(公司)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针对腐败出现的新特点新迹象,及时堵塞制度上的漏洞,提升风险防控的针对性,降低廉政风险。主要启示有:
(1)建立制度化体系。通过采取完善制度、科学分权、全面监管、责任追究等措施,不断增强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廉政风险的防范力度,逐步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的目标,达到有效预防廉政风险发生的目的。(www.xing528.com)
(2)加大力度完善机制体制,从制度上堵塞腐败漏洞。针对重要领域和关键部位,切实加大改革力度,革除一切可能滋生腐败的制度性弊端,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3)重点抓好制度执行力。不但要努力拓展制度的适用范畴,还要着力提高适用效力,使之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和效益,令适用对象在思想和行动上自发拒绝腐败。要达到这种境界,务必要使制度成为反腐倡廉工作的生命线;要使制度成为遏止腐败现象的高压线;要使制度成为干部立身为政的最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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