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虽然新加坡与我国国情存在很大差异,但其有效的反贪机制启示中国:一是坚持“为民服务”的宗旨;二是设立独立且具权威的反贪专业机构;三是坚持严格执法。在自治期间和建国之初,新加坡贪污腐败问题相当严重,并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
卢 瑾[1]
摘 要:新加坡政治将民主性和威权性适当地结合在一起,这是其廉政建设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新加坡基本是民主政体,人民行动党通过选举上台后长期执政,坚持以“为民服务”为宗旨,树立了强烈的清廉意愿,为新加坡反贪机制提供重要的基础;另一方面,新加坡实行威权统治,建构强有力的反贪机制,包括独立且极具权威的反贪机构和严厉的公务员惩戒机制等。虽然新加坡与我国国情存在很大差异,但其有效的反贪机制启示中国:一是坚持“为民服务”的宗旨;二是设立独立且具权威的反贪专业机构;三是坚持严格执法。
关键词:威权 民主 反贪(www.xing528.com)
新加坡廉政建设成就有目共睹,它是世界上为数极少的在经济高度发展的同时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国家,也是不靠“政党轮替”式民主而成功解决了贪污问题的国家。在自治期间和建国之初,新加坡贪污腐败问题相当严重,并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但经过近20年坚持不懈的努力,至20世纪70年代后期,新加坡就基本遏制住了贪污腐败问题。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新加坡已是公认的全球最廉洁国家之一,曾连续10年进入全球廉洁度排名前十名国家,2010年在透明国际廉洁度排名中位列第一,2011年位列第五,是亚洲地区廉洁指数最高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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