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发动政变,彻底清除腐败

发动政变,彻底清除腐败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各种政治动乱、军事政变中,大部分都与政治腐败有直接关系,政治腐败往往成为军事政变的导火线。1993年5月25日,危地马拉塞拉诺总统进行了一场自我政变,宣布解散议会和最高法院,自己接管一切权力。自从1932年泰国实现君主立宪以来,已发生过17次政变,平均每3年左右发生一次,是世界上政变最频繁的国家之一,而每次政变的借口几乎都是清除腐败。无论是军人政变,还是当政者自我政变,政变已成为一种清除腐败的超常手段。

发动政变,彻底清除腐败

这是在发展中国家中屡见不鲜的一种十分极端的反腐败方式,或者说是一种以反腐败的名义旗号而发动的政权变换方式。由于腐败问题积重难返、肆意猖獗,许多发展中国家力图运用军事政变这种超出法律制度之外的特有暴力——军人干预,来消灭国家政府机体中的腐败现象。据统计,从1958年到20世纪80年代初,第三世界各国先后发生过190多次政变,其中有2/3获得成功。20世纪70年代初,撒哈拉以南非洲的28个国家中有13个是军人政权。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以军事政变的方式所进行的反腐败斗争更是风起云涌,在20世纪90年代头两年时间里,非洲有将近4/5的国家发生了各类社会动乱、宗教纠纷、部族冲突、暴力事件、军事政变或国内战争,14个国家政权更迭。在各种政治动乱、军事政变中,大部分都与政治腐败有直接关系,政治腐败往往成为军事政变的导火线。军事政变成为一些发展中国家反腐败斗争的特殊手段。同时,在其他地区军事政变也屡屡发生。1992年,委内瑞拉发生两起未遂军人政变,军人的口号是“消灭大量侵吞国家财产的政客”。1992年4月,秘鲁总统藤森发动了一场“不流血的政变”,出人意料地解散了国会和司法部门,来了个“民主进程的大反动”。而藤森提出的理由是国会阻碍政府达到重建和发展国家的目标,司法部门贪污腐败无法主持公正。1993年5月25日,危地马拉塞拉诺总统进行了一场自我政变,宣布解散议会和最高法院,自己接管一切权力。塞拉诺总统自我政变的理由是这两个机构阻碍政府行使职权、贪污贿赂、与贩毒分子作权力交易。1992年初,泰国发生军人政变。自从1932年泰国实现君主立宪以来,已发生过17次政变,平均每3年左右发生一次,是世界上政变最频繁的国家之一,而每次政变的借口几乎都是清除腐败。

无论是军人政变,还是当政者自我政变,政变已成为一种清除腐败的超常手段。在发展中国家,腐败与政变形成了恶性循环:旧政府腐败—军人(或自我)政变—建立新政府(或军人政权)—缺乏稳定健全的政治制度—又腐败—又政变……周而复始,政变与腐败都成为这些国家发展的大敌。一场血洗之后,又是腐败的猖獗与蔓延,又等着下一次军事政变与流血。在缅甸,奈温将军在上台初期,发誓要杜绝前文官政府的腐败现象。但是,在奈温执政后期,腐败更加盛行与蔓延,从而导致了另一个军人政权的出现。在泰国,沙立将军执政时发誓:“我憎恨贿赂,我要消灭贿赂!”然而,正是在他的统治下,贿赂等腐败现象达到了顶点。靠军队干预、自我政变、政治冲突等过激方式并不能抑制腐败,也不能推进社会的进步。(www.xing528.com)

腐败的肆意蔓延和猖獗消解了现行政权的执政合法性基础,给军事政变提供了借口和合法性依据,但此起彼伏的军事政变以及紧随其后的腐败,又不断消解着执政者和国家的公信力与合法性,导致国家建设步履艰辛,人民挣扎在腐败—政变—动荡的恶性循环之中痛不欲生。曾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瑞典经济学家冈纳·缪尔达尔研究了政变与腐败的关系,指出,腐败“这个问题是南亚各国政府最关心的,因为贿赂和不诚实的通常做法为独裁政权铺平了道路,独裁政权由于揭露腐败和对冒犯者采取惩罚行为而证明了自己的合法性。消除腐败经常作为军事接管的主要理由而被提出来。如果新政权没有消除腐败,它的失败就为另一次某种起义准备了理由。腐败程度显然对该地区政府的稳定有直接影响”[2]。以政变这种极端的方式反腐败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尤其是对政治发展来说无异于饮鸩止渴、与虎谋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