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以流域或水文地质单元构成一个统一体,地表水和地下水之间相互转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之间的开发利用相互联系,这种特点要求必须以流域或区域为单位,建立权威、高效、协调的水管理机构。目前,青岛市水的管理体制仍停留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多龙管水”状态中,水源、防洪、供排水及治污分属水利、城管和环保三个部门。其中,崂山水库和大沽河、白沙河水源地还由市自来水公司交叉管理。不同水管理机构的职能相互重叠,水资源的流域性和完整性被人为破坏,水量与水质管理相分离,水工程管理和水源地保护不衔接,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竞相开发,掠夺性利用。这种城乡分割、部门分割的管理体制,不可能依据水资源的总体状况统筹管理社会经济用水,难以实现多水源联合调度和各用水部门的优化配置,严重影响了水功能的正常发挥,加剧了水资源的供求矛盾。以李村供水为例,行政区划调整后,李村地区出现的缺水问题,虽经几任市长,崂山、李沧两区和建委、城管、水利等部门多次协调,人大、政协多次视察,但连续几年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究其原因,除了当地水源短缺、市区管网不配套以外,说到底还是水资源调配问题和水源、供水分割管理问题。因此,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责权一致的原则,对城乡防洪、除涝、蓄水、供水、用水、节水、排水及水资源保护等涉水事务实行一体化管理,不仅能够解决部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执法难、管理难等方面的问题,还可以通过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有机结合,按照水循环的自然规律和市场经济原则,建立起从供水、排水到污水处理回用的合理价格体系和经济调节机制,充分利用行政调控和市场机制,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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