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与管理是互为依赖、密切联系的统一体。水利建设的历史,也是一部水利管理发展的历史。山东省在水利经营管理发展上大体可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到1983年,属工程管理设施逐渐得到重视和完善,但机制不健全的阶段。第二阶段,从1984年至今,该阶段国家注重了各项政策(如水价改革、综合经营不收税等)的配套完善,水利经营管理渐有成效。
1.第一阶段(1949~1983年)
1949~1957年,各项事业百废待兴,水利事业以修复和兴建防洪排涝工程为主。1958~1964年,水利事业以综合开发水资源、发展灌溉为主。共建成100多座大中型水库和大批引黄、引河灌区开工。这一时期水利建设摊子铺得较大,资金和三材缺乏,水利建设:一是靠人民战争、人海战术;二是靠土法上马,因陋就简。配套设施不完善,水利建设基本为“三边”工程,工程建设中普遍存在着重工程轻效益、重骨干轻配套、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造成大多数水库标准、质量达不到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险库多,工程不敢蓄水或蓄水能力差,水库有效灌溉面积仅达设计面积的60%,预期设计效益不能实现。由于缺乏灌排渠系配套加之粗放的管理,引黄灌区在易涝易碱的黄泛平原,大水漫灌造成大面积的土地盐碱化并加重了洪涝灾害。
1965~1983年,工程建设上采取旱涝碱综合治理方针,是水利设施配套发展时期。1965年8月,全国水利会议上提出“三五”期间水利工作方针是:发扬大寨精神,小型为主,全面配套,狠抓管理,扩大稳产高产田,促进农业现代化。水利前期工作中,工程配套问题提到重要议程,为工程正常运行并系统发挥工程效益打下基础。1965年以后,山东省在治理海河、淮河工程中,在骨干工程和配套工程、大型工程和小型工程安排上,贯彻统一规划、同步建设的原则,着手解决工程不配套带来的效益不高的问题。1965~1979年的15年间,进行水库灌区配套:大型水库32座,中型水库90座。新增配套机井39万眼,为1949~1963年建成机井的19倍。增加灌溉面积290.5万m3,为1949~1965年总灌溉面积的2.9倍。但由于长期以来,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没有建立正常的运行管理机制,加上低成本的水费征收政策,而国家又没有及时给予水管理单位相应的政策性补偿,特别是80年代连续干旱,水库蓄水少,水费收入少,加上80年代山东水利投入大幅度减少,致使水管理单位入不敷出,工程缺乏相应的维修、养护资金,工程老化、退化,工资不能按时发放,职工家属团聚、子女上学、医疗等问题更难解决,严重挫伤了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许多业务技术骨干因而跳槽另找单位,使管理工作的开展陷于困境。
2.第二阶段(1984年至今)
为扭转水管单位入不敷出、难以为继的被动局面,提高水管单位的生存能力,1983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提出了“加强经营管理,讲究经济效益”的水利改革方向,给当时尚处于徘徊阶段的水管单位注入了生机和活力。1984年水利部召开水利改革座谈会,会议提出了水利工程要“全面服务,转轨变型”,即从以农业服务为主到为社会经济全面服务的思想,从单一生产型到综合经营型,从不重视投入产出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为搞活经营管理,会议提出“两个支柱,一把钥匙”的方针,即:以依法收费、综合经营为支柱,以承包制为钥匙,全面搞活水管单位管理。水利工程经营走上全面发展的快车道。
(1)前期工作中注重了对水价政策的研究。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对水费标准进行了改革,逐步提高了水价。1987年6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发[1987]61号文发布《关于发布〈山东省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水费核定的原则是:农业水费、粮食作物按供水成本核水费标准,经济作物可略高于供水成本。农业供水成本内,不包括农民投劳折资的固定资产折旧。工业水费,消耗水按供水部分全部投资计算的供水成本,加供水投资4%~6%的盈余核定。城镇生活用水,按供水成本略加盈余核定,其标准可低于工业水费。由于水价政策的到位,前期工作中逐渐加强了对水价的调整力度。(www.xing528.com)
以引黄济青工程为例,该工程设计测算水价为0.742元/m3,运行中实际确定按0.38元/m3计收,每年基本水量3700万m3,收取水费1400万元,用水量超过3700万m3,按计量水费办法收取水费。经过3年运行,累计亏损7000万元,使工程维修无法正常进行。基于上述情况,于1993年进行了水费改革,经省政府批准,供水价格定为0.89元/m3,基本水费上调到3840万元。考虑到承受能力,确定新水价三年逐步到位,即:1993年0.47元/m3,1994年0.645元/m3,1995年到位。近两年每年实收水费都在6000万元以上,使引黄济青初步走上良性循环道路。
(2)水利前期工作中注意到水利结构的调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干旱的持续发展,工业和城市缺水日益突出。解决工业和城市缺水,成为水利建设的主要内容,水利产业结构产生重大调整。从1981年引黄济津开始,至1990年先后兴建了引黄济青工程、济南引黄保泉工程、潍坊引峡济潍和引黄补水工程、淄博引黄济淄工程等,全省兴建了6座主要为工业、城市供水的水库,并有40余座为农业供水的大中型水库转向工业、城市供水。同时,工、农业节水提高到新的水平,使工农业供水结构调整成为可能。全省水利工程供水从主要向农业供水调整到农业与工业、城市供水。供水比例由1987年的农业占87.7%、工业占12.3%,调整为2000年的农业占84.2%、工业占7.8%、城市占8%。
(3)项目评估具备了量化的经济评价指标。作为工程方案论证和优选的重要依据,水利经济计算得到高度重视。新中国成立初期,山东省在规划设计文件中对工程经济计算仅仅以工程发挥多少防洪、灌溉等宏观效益为主,内容较为简单。在吸收国外水资源评价和计算经验基础上,1985年水利电力部颁发试行了《水利经济计算规范》,要求所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必须对项目建设进行经济、财务评价,将计算分析指标与规范指标相对照,以确定项目建设的经济合理性,从而对项目建设与否作出决策。
《水利经济计算规范》在山东省前期工作中得以充分运用。现行水利工程,无论是新建、扩建项目,都严格执行这一经济、财务评价规范。以世行贷款项目为例,由于利用的外资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因此,利用外资的水利项目投资效果如何、有无偿还能力,就成为项目评估的关键,项目经济计算与评价,对世行贷款项目来说是不可缺少的一项工作,是世行决定是否对该项目提供资金的一个重要依据。“加强灌溉农业项目”是山东省水利和农业利用世行贷款的项目。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经济评价和财务分析,该项目投资效果良好,具备自我还贷能力,且资金偿还期内项目新增效益387亿元。这一结果为争取世行贷款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并最终使该项目得以顺利实施。
(4)水利工程经营管理设施建设得到重视。1993年山东省下发了《关于加强水管单位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水利工程设计要充分考虑管理单位的经营管理问题,工程建设要为综合经营创造必要条件,工程管理设施建设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修建,同时竣工验收并移交管理单位。现在,无论是新建工程,还是改建、扩建工程,在前期工作中都充分考虑了工程的经营管理问题,都配套完善了放水洞、输水渠道等供水设施,为工程经营管理的良性运行奠定了工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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