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水资源特点
(1)水资源总量不足。全省多年平均降水量676.5mm,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222.9亿m3,地下水资源量为152.57亿m3,扣除重复计算量69.65亿m3,水资源总量为305.82亿m3,人均占有量为344m3,亩均占有量为307m3,均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6。
(2)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山东省降水年际年内变化很大,最大年降水量1169mm,最小年降水量445mm,相差2.6倍。地区分布极不均匀,降水量从鲁东南沿海地区的850mm递减到鲁西北地区的550mm。多年平均径流深:鲁东南高值区为300mm,鲁西北平原和湖西平原低值区仅为30mm。这一特点,决定了山东省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的明显差别。
(3)黄河来水量逐年减少。黄河水是山东省的主要客水资源,多年平均入境水量为385.8亿m3,一般来水年份山东省可引用黄河水70亿m3。20世纪70年代以来,黄河来水逐年减少,特别是进入90年代,黄河来水量骤减,年年出现断流,1997年断流时间长达226天。黄河水质呈逐年恶化趋势,对山东省沿黄地区城乡供水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4)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全省共建有大中型水库167座、小型水库5498座,总库容160多亿m3。修建塘坝3.4万座、各类水闸901座、固定机电排灌站3.01万处、机电井98.89万眼。全省地表水、地下水的开发利用率已分别达到41.7%和95%,水资源综合利用率已达到67.3%,水资源进一步开发的潜力较小。由于地下水超采严重,全省平原区浅层地下水漏斗区面积达1.75万km2,海水内侵面积达1006km2。
(5)水环境日趋恶化。20世纪90年代以来,山东省各类水体水质总体上呈恶化趋势。监测资料表明:目前全省有70%左右的河段属严重污染,城市工业污废水年排放量高达25亿m3,其中80%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各类水体。水污染正从支流向干流延伸,从城市向农村蔓延,从地表向地下渗透,从浅层向深层发展。水质恶化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供需矛盾。
(6)城市供水问题突出。山东省城市年用水量高达49亿m3,其中80%以上取自地下水,且90%集中在城区开采。2001年旱情严重时,全省有57个县级以上城市出现供水不足现象,影响人口达218万人。2000年,济南市区南部40万居民定时限量供水达62天,2001年上半年,烟台、威海两市因干旱缺水造成200多家企业停产半停产,经济损失高达90亿元。
(7)水资源供需矛盾日趋尖锐。据分析预测:现状年山东省一般年份缺水34亿m3,特枯年份缺水105亿m3。到2010年,一般年份将缺水60亿m3,特枯年份将缺水132亿m3。不论从当前的现实需要还是从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来看,水资源短缺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瓶颈。
2.水资源管理现状
多年来,山东省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一直是“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具体表现如下:
(1)城市与农村分割管理。水利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工作范畴主要是农村。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内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工作范畴是城区,由此形成了城市水资源管理与农村水资源管理的人为分割。城市与农村的分离,制约了城乡水资源的统一配置,增加了城市水危机发生的机会。(www.xing528.com)
(2)水质管理与水量管理分割。水污染是山东省水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突出问题,水质严重污染所导致的可利用水资源量减少,已经成为山东省水资源短缺的重要因素之一。山东省水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取水、供水、排水、排污,分别由4个部门管理,缺乏统一的规划和调度。水利部门作为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体污染既没有监督管理权,也没有排污排水费的管理职能。水质与水量的分割管理,违背了自然规律。
(3)水源调度与城镇供水不相衔接。目前,山东省水利部门负责河道、水库、地下水等供水水源的管理,建委系统所属的自来水公司负责城市供水。由于水源调度与供水分属不同系统,水利部门难以做到充分利用现有水利工程,扩大城乡供水规模和供水安全。
(4)不同管理机构职能交叉重叠。水利部门作为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代表政府行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职能,包括节约用水和计划用水。而山东省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城建部门负责城市范围内的节约用水与计划用水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农村地区的灌溉节水工作。水资源管理机构职能交叉重叠严重,管理层次不清。
山东省在水资源管理体制上存在的上述问题,导致了目前山东省水资源管理“多龙管水,政出多门”的状况:管水源地的不管供水,管供水的不管排水,管排水的不管治污,管治污的不管回用。工作交叉,责任不清,弊端很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人为地增加了管理难度。由于一件事往往涉及到几个部门,涉及到多个主管口,一位副市长定不了,需要多位副市长协商,甚至需要市长出面协调,既费时,又费力,还容易错过决策时机。
(2)无法实现水资源的统一调度。水利部门管防洪、管农业灌溉,考虑更多的当然是防洪安全和灌溉需要。城建部门管城镇供水,考虑更多的当然就是城市用水。这种管理模式很难做到把城市与农村、地表与地下水资源联合起来统一调度,干旱年份城市用水也就难以保证。
(3)难以真正厉行节约用水。“多龙管水”实质上是政企不分,城建部门即管供水,又管节水,“卖水的自然想多卖水”,以追求更大地经济效益。因而,节约用水也就成了表面文章。
(4)无法有效地控制水污染。目前水体纳污总量由水利部门定,而排污总量由环保部门定,各执一理,结果导致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源地等大量水体遭受污染,甚至使有的“水利”工程变成了“水害”工程,水利部门成了最大的受害者,并且水体水质恶化正呈逐年加重的趋势。
(5)难以实现污水资源化。水利部门管水源工程,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建设部门管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水利部门对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水量、水质等情况并不了解,当用水单位向水利部门申请用水指标时,水利部门只能批准使用新鲜水。
(6)没有人(部门)考虑地面沉陷、海水内侵等生态环境问题。由于城市与农村、地表与地下水资源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因此,水资源供需平衡问题难以统筹解决,局部超采地下水也就成了必然要发生的事情。山东省43座城市供水水源地都均现出了程度不同的超采现象。全省滨海地区海水内侵面积已达1000多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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