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水法》的颁布实施,正值山东省水利大建设、大发展时期。山东省水利法制建设立足山东实际,紧紧围绕水利改革与发展这个中心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调整思路,锐意改革,勇于实践,不断加大了依法管水的工作力度,取得了可喜成就,积累了丰富经验。
1.各级水利部门和广大水利干部职工依法管水的意识和观念逐步增强,素质不断提高
历届厅党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把依法治水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进水利法制建设。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及广大水政工作者积极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把普法与每年3月22日“世界水日”、3月22~28日“中国水周”、6月29日“水土保持法”纪念日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紧紧围绕宣传主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开展声势浩大、行之有效的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据统计,“九五”期间,全省共召开各种类型的会议180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万份、发表文章1600余篇,组织水法规知识竞赛200余场次,装饰宣传彩车2400余辆,直接受教育者达上亿人次。通过进行入脑入耳的宣传教育,大大增强了人们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水法制观念,为依法管水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目前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管水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了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越来越多的部门在发布新的重要文件前,都让水政机构把关;越来越多的领导遇到问题和矛盾时,重视运用法律手段加以解决。
2.各级水政机构和监察组织建立健全,从规范化建设入手,推动促进水利执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水利是一个执法任务十分繁重的部门,为了更好地做好执法工作,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自1997年开始,在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开展了以“执法队伍专职化,执法管理目标化,执法行为合法化,执法文书标准化,考核培训制度化,执法统计规范化,执法装备系列化,检查监督经常化”的“八化”为中心内容的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相继建立起一支集中统一、关系协调、组织严密、纪律严明、运作有力的水利执法队伍。经同级编委批准,省水政监察总队、17个市水政监察支队、126个县(市、区)的水政监察大队及80余个重点水利工程单位的水政监察站(队),全部完成了组建任务。共任命专兼职水政监察人员5000余人,基本形成了上下配套、较为完整的全省水利执法网络。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这支队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普遍建立健全了10余项内部规章制度,有力地规范了水政监察队伍的执法行为,为运行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执法人员每年定期进行法律法规集中培训。对水政监察人员德、能、勤、绩情况,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综合考核评议,实行优胜劣汰,对连续两年不称职者,调离执法岗位,并严禁合同工、临时工上岗执法。济南、青岛、德州、枣庄、日照等市水利局积极推行执法目标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执法程序公示制等制度,取得了很好的管理效果。不少市县还通过开展文明执法,创建精神文明窗口活动,强化了服务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使水利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地得到提高。
3.依法改革水的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水务一体化,取得阶段性成果
依法统一管理水资源是水法律法规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国务院、省政府在机构改革中,进一步明确规定水资源(包括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由水利部门实行统一管理。通过多年的努力,全省基本实现了水资源统一管理,水的管理体制逐步向纵深推进。截至目前,全省共有70多个县(市、区)实行了水务一体化管理,其中有60多个县(市、区)成立了水务局。
依法改革水的管理体制,推行水务一体化,在体制上能有效解决部门职能交叉、城乡分割、权责不清等矛盾,在运行机制上能有效统一管理城乡防洪、除涝、蓄水、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水资源保护、污水处理回用和地下水回灌等涉水事务。从水资源优化配置角度看,能按市场要素实行产权管理和物权管理的有机统一,达到合理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的目的。事实也是如此,1998年以来,山东省遭遇了历史上罕见的连续干旱,实行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地方,基本上没有出现大的“水荒”。较早实行水务管理的无棣、沾化两县,大旱之年不仅保证了城乡62.3万人供水,而且还较好地解决了重点工业企业和高效经济作物用水问题。昌乐县、高唐县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后,城区供水能力分别增加了11倍和10倍,彻底改变了过去自来水公司供水能力低、水质差、居民用水无保障、公司经营连年亏损的局面。水利部门以其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城乡居民、工矿企业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济南市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后,水利部门加大了保泉工作力度,实施了“引水补源、回灌保泉”计划,关闭市区二环路以内98眼自备井,地表水和地下水供水比例由过去的3∶7调整为6∶4,短短的2个月时间,市区内地下水位攀升了近7m,2001年9月17日,地下水位升至26.99m,沉睡了926天的趵突泉复喷。群泉喷涌迎来了八方游客,受到社会各界、广大市民高度赞扬,水利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越来越高。(www.xing528.com)
4.依法规范保障了水利建设与管理有序进行
(1)依法落实防洪责任制。各级政府依法贯彻《山东省实施〈防洪法〉办法》,对各级各类防洪工程落实责任到人,签订责任书或责任状,从组织上保障了依法行政行为。
(2)依法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积极推行以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为核心的建设管理体制和合同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山东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和实施施工企业投标许可证制度,规范了评标招标,减少了行政干预,控制了工程投资,取缔了不合格施工企业,保证了工程质量。据统计,“九五”期间,全省共完成水利建设投资235亿元,除险加固大中型水库25座,增加防洪库容5亿m3,兴利库容6亿m3,整治大中型河道17条,完成东调南下一期单项工程15个,新建、加固防潮堤及入海河口复堤100km,移民17万人;新建平原水库36座、大中型拦河闸18座,增加蓄水能力4.7亿m3。通过规范防洪工程建设市场,提高了工程的科技含量和防洪标准,大大增强了抵御洪涝灾害的能力。
(3)依法划定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积极推行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治水为重点、与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的水土保持防治模式,并把水土保持工作拓展到城市。截至2000年底,全省119个县(市、区)完成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防治水土流失面积3.37万km2,并在淄博、烟台、曲阜等市进行城市水保试点。曲阜市结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城市防洪和城市名胜古迹保护,编制实施了《城市水土保持规划》,取得了成效,积累了经验。
(4)依法规范了灌区管理和机井建设市场,积极推行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和“四荒”拍卖工作。据统计,“九五”期间,全省新建大型引黄灌区2处,配套改造灌区26处,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480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00万亩;新建大中型供水工程20处,年新增供水能力3亿m3,解决农村历史性缺水人口300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45%。这些都有力推动了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
5.严格水利执法,依法加大了水利规费征收的力度
几年来各级水利执法队伍,切实加大了执法力度,对在河道乱设障、乱采滥挖砂石、任意打井取水、建设项目不经审批以及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等一些违法行为进行了有力查处。同时与公、检、法、司部门积极配合,对一些恶性违法水事案件给予坚决打击。青岛市对嘉瑞房地产公司在河道内违法建房的强制执行案,泰安市对济南钢铁集团石横特钢厂拒缴河道工程维护费胜诉案,烟台市集中拉网式查处违法凿井案,省厅和济南、淄博两市密切配合,依法查处在小清河管理范围内违法大量取土和违法建桥施工案等一批典型重大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的蔓延。5年来,全省共查处各类违法水事案件14000余起,责令赔偿金额达2000余万元,没收非法所得金额达1000余万元,罚款金额600余万元。省厅还直接承办了20余起水行政复议案,有力地维护了国家水法律法规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按照厅党组加强依法收费工作的要求,各级水利规费征收机构切实加大了对水利规费征收的力度。2000年度全省征收水资源费、河道工程维护费、水保两费、河道采砂费等共计6.5亿元。淄博市规费征收力度大、措施得力,仅水资源费征收一项就高达1.44亿元。青岛市河道工程维护费委托地税部门代收,由于方式得当,手段具有强制性,征收额达9000余万元。济南市水利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收费工作,组织一支强有力的征收队伍,克服困难、严格执法、敢于碰硬,市局直接征收河道工程维护费达3400余万元。东营、济宁、菏泽、临沂、莱芜、日照等市的收费工作进展顺利,收费额逐年递增。高唐、滕州、肥城等县(市)的征费工作在全省处在领先水平。几年来,各级水利部门通过水利规费征收,弥补了水利建设资金的不足,有效解决了工程维护和岁修费用,促进了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稳定了水利队伍。目前,越来越多的部门把水利规费征收作为一个地区、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实现自身良性循环、稳定水利建设管理费用的主渠道来抓,有的市水利局、县水利局一把手亲自抓,具有战略眼光,值得借鉴和推广。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