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出发,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从而揭示了共同富裕的历史发展规律。根据社会生产力的不同发展阶段以及不同阶段的社会生产关系的不同,历史唯物主义把人类社会的发展划分为五个历史阶段,即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包括社会主义社会)。其中原始共产主义社会虽然是一个无阶级的社会,但是,由于那个历史阶段的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因而,不可能实现所有人的共同富裕。当原始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并产生了社会剩余产品的时候,随之就出现了社会分工、阶级和阶级分化,于是人类进入到阶级社会。与社会生产力的不同发展阶段相适应,人类历史上先后产生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等不同形态的阶级社会。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是所有阶级社会的共同特点,而在一切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中,都存在着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剥削不占有生产资料阶级的劳动的共同特点,从而也就不可能实现所有人的共同富裕。恩格斯指出:“在人类发展的以前一切阶段上,生产还很不发达,以致历史的发展只能在这种对立形式中进行,历史的进步整个说来只是成了极少数特权者的事,广大群众则注定要终生从事劳动,为自己生产微薄的必要生活资料,同时还要为特权者生产日益丰富的生活资料。”[2]因此,只有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并建立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才能真正消灭剥削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社会财富占有的不平等,从而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理论深刻地揭示了共同富裕的两个方面的根本前提,即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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