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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人民幸福安全感的措施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中国共产党的最大初心,也是习近平同志始终坚守的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在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过程中,正是将“人民生活高质量”从人民群众最关切、最期盼的身边事、日常事入手,不仅着眼于增加收入,更加发力于人民生活的全方位的发展,扎扎实实一着不让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增强人民幸福安全感的措施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中国共产党的最大初心,也是习近平同志始终坚守的方向。在党的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对江苏的历次考察和工作指示中,习近平总书记则更为明确地要求,江苏要实现率先发展,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多更公平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物质生活富足、精神生活丰富。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在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过程中,正是将“人民生活高质量”从人民群众最关切、最期盼的身边事、日常事入手,不仅着眼于增加收入,更加发力于人民生活的全方位的发展,扎扎实实一着不让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教育强省,提升教育满意度

教育发达是江苏的传统特色和优势,教育大省是江苏的一张十分靓丽的名片。与其他民生领域相比,教育事业的发展,更早成为关注焦点,也始终居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位置。早在制定“第九个江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时,“科教兴省”就被列为江苏的宏观发展战略之一,并由此实施教育现代化的“世纪工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教育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深化,在重教传统深厚的江苏,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盼更加热切,内在的标准不断提高。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视察江苏,更为明确地要求江苏在人民生活和民生幸福方面切实落实“七个更”,江苏的教育发展在前期教育现代化建设标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各个层次、各种类型教育的办学质量、不断完善现代化教育体系,进一步向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推进。

1.率先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

江苏历来重视教育,把教育现代化作为一项长期的、跨世纪工程。1996年,江苏教育在全国率先实现“两基”(基本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新目标。1999年,江苏省政府发布《江苏实施教育现代化纲要》,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系”“赶上中等发达国家的教育发展水平”作为总体目标。

进入21世纪,江苏教育现代化工程进一步加速。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于2005年颁布。两年后,一套更为细化并且可操作的《江苏省县(市、区)教育基本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由江苏省政府印发实施,这是江苏教育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省标十六条”,自此,教育现代化创建从点状的学校层面、局部的乡镇层面提升到面上的县域层面。2010年,江苏教育现代化进入全面提升阶段,颁布了《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全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指标体系,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工作重心,从县域进一步扩面,覆盖各个省辖市以及全省。

教育作为民生之基,优质的教育常常是人民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来源,江苏始终把教育发展放在最为实在又迫切的优先位置。教育现代化工程的实施,更是秉持“三个优先”原则,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对教育的安排优先;财政投入优先保障教育;资源配置优先满足教育。2011年江苏开始实施保障和改善民生“六大体系”的系统工程,“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再次被列为首位。

教育投入是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障。江苏教育投入多年来保持持续增长。近年来经济发展进入转型期,但教育投入的增长依然高于GDP的增速。2017年,全省地方教育经费总投入2596.06亿元,比上年增加193.97亿元,增长8.08%;人均教育经费总投入为3233元,比上年增长7.66%。全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包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企业办学中的企业拨款、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等)2094.36亿元,比上年增加170.99亿元,增长8.89%。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2071.56亿元,占98.91%。2018年全省教育经费总投入约2800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约2200亿元。人均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2017年为2608元,比上年增长8.47%。(3)

表6.22015—2017年江苏省教育经费投入及增长情况表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江苏省教育厅2015—2017年全省地方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的统计公告》。

江苏的教育现代化建设结出了丰硕的果实。经过20年的持续推进,2015年江苏100个县(市、区)全部达到了国家标准的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要求,成为全国第一个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认定的省份,标志着江苏率先谋划、持续落实的教育现代化工程达到了预期目标。

2017年,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的综合得分为83.68分,实现省政府规划要求。近年来,根据“人民生活高质量”的要求,江苏教育的发展,也从“强省”目标,逐步调整为着力构建“优质均衡”与“内涵发展”并重的现代教育体系为目标,并进一步以聚焦于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导向。

2.持续构筑完善各类教育体系

在国家现有的教育事业规划和教育体制中,江苏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育的特征以及人民群众最为迫切的需求,全方位建设一个完善的、优质的教育体系。在办好义务教育基础上,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增加资源和供给能力,江苏教育多年来围绕这个关键问题扎实推进。2018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581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44所、普通高中35所。建设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335个,建成823个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有力支撑了基础教育质量提升。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积极有序推进。扎实推进国家“完善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均衡配置体制机制”等重点事项。

学前教育增加资源供给。学前教育资源投入不足,是多年来的民生痛点。近年来,为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江苏各地对学前加大投入力度。2015年,江苏教育厅联合省发改委等四家部门,发布《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意见》提出,要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战略转型,从注重扩大资源转向扩大资源与内涵建设并举,从注重解决群众急需向解决群众急需和追求入园方便公平并举,从注重重点建设转向重点建设与全面建设并举,从注重项目推进转向项目推进与机制构建并举。自此,学前教育投入规模持续加大,2018年,江苏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581所。全省共有幼儿园7222所,比上年增加240所;在园幼儿255.58万人,比上年减少4.95万人。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8%以上。

义务教育注重公平和均衡发展。江苏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于教育事业的所盼与所需,为缓解大中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热,江苏各地积极采取集团化办学、托管办学、师资交流、积极放大优质教育资源等多种方式,让越来越多的孩子能够进入家门口的好学校。

让流动儿童在教育资源的获得上享受“同城待遇”,是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但对外来人口规模巨大的江苏,始终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为此,多年来,江苏积极探索建立以居住地学龄人口为基准的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管理机制,投入大量公共服务资源,吸纳更多流动儿童相对就近入读所在城市公办学校。经过多年努力,除了极个别外来人口规模巨大的城市,江苏大多数流动儿童,都能进入所在城市的公办学校学习。全省总体而言,总规模逾百万的流动儿童,约90%能够进入所在城市的公办学校,与当地户籍的孩子同样获得免费义务教育。即使在南京这样流动儿童众多的城市,也基本解决了流动儿童入学难读书贵的问题。2018年,南京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接纳的流动儿童增加到9.79万人(比2017年增加了5321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6.7%。其中7.58万小学生,进入公办小学的比例高达98.7%;初中生2.21万人,100%进入公办初中就读。为此,南京市多年来,每年都投入经费800万元,专项用于解决流动儿童的入学问题。

高等教育继续保持优势。2018年全省共有普通高校142所。普通高等教育招生62.74万人,在校生200.1万人,毕业生53.9万人,依次比2015年增长了39.7%、16.6%、11.4%;研究生教育招生6.91万人,在校生19.46万人,毕业生4.74万人,依次比2015年上涨了35.5%、24.7%、10.7%。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8.3%,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持续推进,省政府与教育部、工信部分别启动“双一流”建设高校共建工作。在全国率先启动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2018年全省学校共有178个学科入选三期项目立项学科名单。26所高校的124个学科进入ESI前1%,机构数和学科数分列全国第一和第二。

职业教育质量稳步提升。2018年,江苏公布了531个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认定了27所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和5所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实现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十连冠”,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大赛“八连冠”。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62.6万人,技工学院在校生25.33万人,特殊教育在校生3.12万人。

终身教育体系逐步完善。通过不断加强社区教育基础能力的建设,扩大终身学习资源供给和可及性,如皋等4个市(区)被认定为第三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实施农民学历能力双提升计划,完成了学分银行管理中心实体建设一期工程。

表6.32015—2018年江苏省各阶段教育学生情况单位:万人

数据来源:《2015—2018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二)就业优先,提升就业稳定性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最为关心关切的民生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将促进就业作为重要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重要的民生实事,到2018年年末,全省就业人口4750.9万人,第一产业就业人口764.9万人,第二产业就业人口2033.4万人,第三产业就业人口1952.6万人。城镇就业人口3227.5万人,城镇新增就业153万人。失业保持较低水平,年末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2.97%,比上年下降0.01个百分点。全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5.5万人,转移率达75.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9.5万人。总体来看,江苏就业优先地位更加彰显,就业的稳定性不断提升。

表6.42015—2018年江苏省就业基本情况表单位:万人

数据来源:《2015—2018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1.聚力推进创业就业政策落地

江苏是教育大省,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是重中之重。为此,江苏打好政策的组合拳,不断拓展就业创业的渠道和平台。为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加稳定更高质量就业,江苏从2016年起就推进《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工作计划》建立全民创业的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载体、创业服务、创业氛围“五位一体”新机制;发展通过政策集成、服务集中,建设一批融工作、网络、社交和资源共享为一体的众创空间建设,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要求,江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4号)和《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49号),结合江苏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积极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基层就业,扶持自主创业,优化就业环境,实施就业援助。各高校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作为政治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加大考核力度。省教育厅在全省高校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专项督查,进一步推动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近几年来,江苏还推出了“西藏专招”“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落实学费补偿代偿、升学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扎根奉献,鼓励引导毕业生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做到志存高远、脚踏实地,转变择业观念。高校还联合人社部门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开展岗位推荐和服务接续工作,破除资源壁垒,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就业创业在江苏”等系列招才引智活动,推动更深入、更精准的校校、校企、校产、校地合作。

图6.3促进毕业生就业、服务高质量发展,江苏省成功举办

2019年江苏高校毕业生公益专场招聘会

2.不断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2012年开始,江苏在国内率先实践,利用智能化就业信息服务系统——“就业e图”,让劳动者通过互联网智能手机,利用电子地图卫星定位技术,变“有形”市场为“无形”市场,立体呈现全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和重点招聘企业的地理位置和相关信息,轻松找到自己所需的就业信息,然后通过在线自助服务,实现与用人单位的互动交流。以“就业e图”为创新服务内容的“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网”,居民在江苏任何一个地方,15分钟内就能找到一级就业服务组织,得到相应的就业服务。为了使公共就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出台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服务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民营企业招聘周、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等专项服务活动。特别是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及时掌握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就业意愿,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长期失业毕业生以及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女大学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做到登记一人,服务一人。2018年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出台《建设五大特色就业扶贫示范区实施方案》,积极打造电商就业创业、免费技能培训、就业扶贫车间、岗位开发援助、技校招生培养五大就业扶贫示范区,加大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援助力度,力促“一人就业、一户脱贫”。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尤其是职业技能培训建设。贯彻国务院颁布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人才流动公共服务日益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加强。实施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开展系列职业培训行动计划,培训力度逐步加大,每年开展政府补贴培训约1600万人次。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下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各项专项培训行动,健全完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同时还将就业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随着环保力度的加大,一些产能过剩和环境污染企业职工面临下岗的难题。2018年,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在省263“减化”暨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考核中,开展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实名制调查,准确掌握2018年我省钢铁、化工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安排和分流职工总量、结构和就业意愿、就业去向等情况,严格落实分流安置政策,力争不让一个职工失去工作。

3.创业就业形势持续好转

全社会创新创业蔚然成风。深入实施全民创业行动计划,积极指导各地开展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建设,收集整理第二批省级创业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的申报资料,做好省级评估前相关准备工作。以大学生、农民等人群为重点,狠抓创业政策拓展、创业能力提升、创业载体建设、创业服务优化、创业氛围营造。保护和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培养造就更多江苏工匠。组织编制2018年度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完成《百万技能人才技能竞赛岗位大练兵活动竞赛目录》编纂工作,全省共申报竞赛524项。省划拨专项经费继续重点建设60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4) 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高校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实践,广泛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加大资金、场地、政策扶持力度,推动了创业成果遍地开花,打开了全省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服务国家战略需要的同时持续拓展促进本省就业渠道。近几年,江苏在输送了大量毕业生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战略的同时,积极拓展各种渠道,保持留苏大学生就业比例高位稳定。目前,我省高校毕业生中,每年留苏就业33.0万人,占实际就业人数的78.0%,高于我省生源数比例5.7个百分点;高水平大学(原985、211高校)留苏就业2.7万人,占实际就业人数的51.5%,高于高水平大学我省生源数比例18.6个百分点,继续保持人才“净流入”状态;大学生应征入伍和到国际组织实习就业人数有较大提高。基层就业实施到位,统筹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0.3万人;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33.8万人,占就业总数的62.1%;高度重视大学生征兵工作,大学生征集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助力中小微企业成效显著,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就业,到各类企业就业毕业生36.2万人,占就业总人数的66.4%,其中到中小企业就业的32.6万人,占到企业就业总数的90.2%(5)

创业就业工作正在向“智慧就业”业态转型。目前,91job智慧就业平台已覆盖全省158所高校、329.5万余名学生,年访问量达到9.8亿人次,全年发布299.9万个就业岗位,全年开展“百校联动就业活动”1138场。(6) 省级“智慧就业大数据监测分析中心”实现了对全省毕业生就业供需动态的实时监测。全社会加强对创业就业调研和舆情分析,有关机构持续发布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用人单位招聘情况、苏南地区“机器换人”计划对毕业生就业影响、中美经贸摩擦对毕业生就业影响等专业调研报告,加强科学预判,引领工作方向,稳住供需预期,拓展机遇空间。以上措施确保了毕业生就业质量稳中有升,从2018年来看,实现初次就业率连续12年超过80%,年终就业率连续14年维持在95%左右。毕业生就业的适配性、稳定性、公平性等就业质量核心指标连续3年稳步提升。

(三)聚焦富民,提升人民获得感(www.xing528.com)

富民增收事关“两聚一高”新实践、“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大局。对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指示精神,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简称“富民增收33条”)和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因地制宜,强化富民导向,细化富民举措,大胆探索创新,拓宽富民“主渠道”,挖掘增收新潜力,培育增收新动能,加快探索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和江苏特点的富民路径。

1.聚焦富民的增收举措

2016年底,江苏省委省政府出台“富民增收33条”,要求“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集中政策打好‘聚焦富民’主攻仗,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让人民群众有更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提出了创业富民、高质量就业富民、促进农村农民增收致富、实施重点群体激励措施、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惠民水平等具体举措。在2017年2月,省政府召开全省富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强调要坚持把聚焦富民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千方百计加快富民增收步伐。要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抓好富民增收各项工作,大力促进全民创业,在推动创业富民上取得新突破;着力推进就业提升,在提升就业质量上取得新突破;多措并举挖掘增收潜力,在推动农民致富上取得新突破;深入实施扶贫攻坚工程,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取得新突破;认真落实差别化政策措施,在推动重点群体增收上取得新突破;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在拓宽居民增收渠道上取得新突破。在省政府《2018年全省富民增收年度工作要点》上,再次强调要通过“强化就业政策支撑、强化产业用地支持、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新生代农民工转移就业、抓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拓展就业新空间等7项具体任务”,大力提高就业质量;要“抓好重点群体激励,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全面推进农村居民增收,补足城乡收入差距短板”。

2.多措并举增加农民收入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农民增收始终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三农”发展最过硬的成果和最直接的体现。江苏全面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开展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率先发展乡镇企业,较早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破除了农业农村发展制度性障碍,极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带动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形成城乡互促互进、工农协调发展的特色。党的十八大之后,江苏先后出台农民收入倍增行动、富民增收“33条”(专门提到“在推动农民致富上取得新突破”)、农民持续增收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具体方法可以归纳为做好农民增收“加减乘除法”。加:调结构转方式,加快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步伐,向“一亩三分田”要效益;减:减贫减负、节本增效,探索农业产业扶贫新路径、新机制;乘:科技强农、产业融合,充分发挥农业园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引领作用;除:全面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改革,破除影响农民增收的制约和束缚。2018年,江苏又提出了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推进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农业领域创业创新、深化农村土地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优化支农项目设置、加大农业保险创新试点力度、持续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强化“支农支小”服务等12项具体任务。

3.富民增收的成效显著

“十二五”以来,江苏省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收入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创新创业、企业用工需求稳定、住房出租收入和土地流转承包收入的提高。数据显示,2017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消除物价指数后,分别比2010年增长了59.15%和76.22%,年均实际增速分别为6.86%和8.43%。2018年全年江苏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38096元,平均每月约为3175元。而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47200元(增长8.2%),平均每月3933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45元(8.8%),平均每月1737元。全省人均38096元收入中,工资性收入21948元,占比57.6%。经营净收入5386元,财产净收入3746元,转移净收入7016元。另外,2018年江苏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007元,比上年增长6.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462元,增长6.3%;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567元,增长6.1%。

在农民增收方面,1978年,江苏农民人均纯收入仅155元,1992年,达到1060.7元,实现从百元向千元的突破;2011年,首次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0805元。2018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0845元,是1978年的134.48倍。其中,2010—2018年,各项惠农政策的实施以及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其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速较城镇居民高1.58个百分点,由此带来城乡间收入差距的逐步缩小。2018年江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26∶1,比2010年下降了0.26,农村居民收入连续10年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江苏是全国农民收入水平最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

(四)社保筑网,提升人民安全感

江苏作为沿海发达地区的经济大省,既有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条件较好的优势,也面临着诸多挑战。江苏1986年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早13年,是全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省份;省内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差异明显;体制外人员、各种新业态从业人员人数众多,这类人群常常不被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近年来,经济增速放缓以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剧就业结构性矛盾,部分群体因失业带来的社会保险接续问题在短期内会呈现上升趋势。针对这些情况,江苏始终将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作为为人民谋利、为人民解忧的重要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以来,江苏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部署要求,坚持不懈筑牢社会保障这一重要的社会安全网,特别将“更可靠的社会保障”作为百姓富的重要内涵,也是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具体维度和重要目标。目前,江苏已经基本实现了体系上的覆盖,社会保障建设总体处于全国前列水平。

1.深化社会保障领域改革

2014年以来,江苏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方向,不断深化、不断完善社会保障领域的改革。2014年,江苏长期分立的新农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居民养老)制度合并,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4—2015年间,江苏就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等补充性养老保险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江苏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迈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付诸实践。2014年12月,《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确立了“8+1”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以保证全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在此基础上,陆续出台了《江苏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江苏的救助网络不断编密织牢。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群供养、受灾人群救助为中心,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社会帮扶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在江苏初步建立。

2.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

经过多年不断深化改革,江苏社会保障从待遇水平和覆盖范围两个方面均有提高,待遇调整实现由重水平提升向建机制转变,扩面征缴实现由数量扩张向坚持量质并重的转变。

基本养老保险惠及面持续扩大。在江苏率先实现新农保制度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2014年8月,养老、医疗为重点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启动实施,实施期4年。全面参保对象涉及本地户籍人口、外来常住人口、尚未进行户籍登记的新生儿三类,系统内实现全民参保数据实时交换共享,系统外对公安、民政等跨部门信息实现数据定期交换。

总体上,江苏已经实现了社保全覆盖。2017年底,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818.2万人,比2016年增加92.2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097.3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720.9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0.88万人和41.38万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参保农民工人数已达480.41万人,比2016年增加9.21万人。年末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1.1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5.37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40.69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80.5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9.65万人和35.72万人。年末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79.5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9.97万人,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1058.6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84万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断完善,2017年末全省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14.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9.92万人,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254.76万人。

养老保障标准连续多年不断提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经连续15年按10%左右幅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后达到2735元。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5元,比上年增加10元。

3.推进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

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与并轨是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社会壁垒,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建设小康社会以及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举措。江苏省依托经济、资源、环境等优势,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与接轨发展相对较快。社会保险统筹方面,江苏已经全面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2016年1月1日起,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全部统一到2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并轨,苏州率先实现城乡非农就业人员养老保障制度一元化。江苏省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进程全面提速。2015年,苏南5市以县为单位已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江苏城乡低保一体化率为全国各省之首。2017年年初,江苏省政府就出台了《关于整合创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原本分割在城乡两个体系中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进行并轨,实行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个统一”,并要求全省各个统筹区从2018年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全省城乡居民享有完全相同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此项改革直接覆盖5100多万江苏城乡居民。到2020年,江苏省还将以县为单位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城乡低保一体化。

4.社会保障经办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运用大数据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保领域的互联网普及应用,深度开发各类便民应用。全面加强基层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所有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全部建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成了覆盖城乡、直达到村的社会保障经办服务网络,初步形成了“15分钟社会保障服务圈”。大力推进以“社会保障一卡通”为重点的“金保工程”建设,在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四级信息专网全面贯通的同时,社区(村)专网联网率超过90%。以技术创新、信息创新带动服务模式创新。苏州市通过搭建“电子社保城市”“社银平台”促使社保经办能力得到有效提升,部分地区率先实现社保经办服务由“一站式”向“一窗式”转变;通过在中心村设立离行式小额金融服务网点,安装“新农保一卡通”便民宝等自助服务终端等措施,全省已有37个县(市、区)实现了新农保参保缴费、待遇领取、参保登记、信息查询“四个不出村”。全省各统筹地区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账户门(急)诊费用全部实现了联网即时结算,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信息系统搭建完成,省级异地就医信息平台已与13个省辖市市区之间实现双向贯通,全省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定点医疗机构有267家(7) ,医保服务的便利度极大提高。

(五)健康保障,提升人民幸福感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更是民族昌盛和民族富强的重要标志。健康保障,是提升人民幸福感的基本依托,是人民生活高质量、民生幸福体系的重要内容。2016年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在习近平总书记的民生清单里,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始终是重要项目。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镇江世业洲考察时,更为关切基层群众能否获得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2014年以来,江苏始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健康保障作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

1.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险体制基本建成

江苏是全国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的发源地之一。1995年,国务院决定以镇江和九江作为试点城市,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当时被称为“两江模式”。“两江模式”开创了中国医保体制改革的先河,也是当前中国的企业职工医疗保险体制的雏形和源头。以镇江模式为出发点,江苏的医疗保险体制不断完善,目前已经实现了人人医保。

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险体制基本建成。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现行医疗保险体制的两大主体性医保,前者主要覆盖企事业单位的就业人员;后者主要覆盖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儿童、在校大学生。经过多年探索和不断完善,目前这两大主体性保险基本覆盖全部人口,2018年全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达到7721.18万人,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愿保尽保。曾经游离于医保体制之外的农民工,也逐步被纳入企业职工医保体制。早在2008年,江苏省政府就通过了《江苏省农民工权益保护办法》,明确了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渠道和保费承担原则,并要求各地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如今,对于广大农民工而言,可以在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医保保险中,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保险参保。

医保并轨,极大地提升了城乡居民医保均等化水平。医保体制最初是局部的,建立时间有早有迟,各大保险体制分割,待遇悬殊较大,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农合和覆盖城市居民的居民医保的割裂就是典型一例。2017年,江苏出台政策对新农合和居民医保进行整合,按照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标、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个统一”,从2018年实行并轨运行,统一为“居民医保”。自此城乡居民进入了同一个医保体系中,此项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全省5100多万人。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差距缩小了一大截,均等化水平上了一个大台阶。过渡期满后,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与城市居民也将完全统一。

2.网络化医保与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要使覆盖全民的医保体制发挥作用,还需要网络化的医保和健康服务体系的配合,人民群众的健康才能得到切实保障。2011年,出台了《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对基层特别是农村的医疗卫生机构配置和服务体系的建立,提出了明确框架。依据该《规划》,江苏农村每个建制乡镇要建好一所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或3000—5000人规划则需配套建设一所村卫生室,全面实施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到2015年,全省每个县(市)建成1所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的县(市)级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在城市,每个街道或3万—10万居民要有一所公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和改建居民区时,到2015年,以街道为单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社区门诊人次占当地急诊总量的比例要稳定在45%以上。

打造“15分钟健康服务圈”,是江苏提升健康服务和保障措施的一项行动计划。2011年江苏提出,通过5年努力,在全国率先建成政府主导、功能完备、便捷高效、价格合理、覆盖城乡居民的“15分钟健康服务圈”,切实缓解老百姓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健康保障从被动治病走向防治结合,并越来越注重“治未病”,让老百姓少得病,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更能方便看病。2014年,覆盖城乡居民的“15分钟健康服务圈”基本建成。

医联体是落实分级诊疗、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新型医疗组织形态与合作方式。2017年,江苏所有省市县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全省共建成医联体311个。医联体的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出诊率大幅度提高,使人民群众在基层医疗也能够便利地获得优质医疗服务。

3.健康江苏建设扎实推进

随着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等一系列发展目标的不断明确和升华,人民健康被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成为新时代健康保障的总原则,《“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成为健康保障的新指南。2017年,江苏省委省政府出台《“健康江苏2030”规划》,确定了江苏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民健康保障的战略框架与总体目标。

该《规划》确定了健康江苏建设的“两步走”目标。2020年,要实现健康环境进一步优化,健康生活方式深入人心,全面医保制度进一步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内涵丰富、体制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人人享有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2030年,要使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健康领域整体协调发展,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服务更加优质公平,健康产业进一步壮大,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施健康建设全区域、健康服务全方位、健康覆盖全人群、健康促进全途径的全民健康保障战略。

图6.4张家港杨舍镇梁丰社区健康小屋(社区便民服务项目之一)

该《规划》对健康江苏建设五大领域(健康水平、健康生活、健康服务与保障、健康环境、健康产业)的15项具体指标设定了目标值。据此《规划》,到2030年,江苏人均期望寿命从当前的78岁延长至80岁以上,这一指标将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水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从当前的近30%下降到2030年的25%左右。每千人常住人口执业医师数将从当前的2.37人增加到2030年的3.5人,届时将超过OECD国家2013年的水平(3.2人)。

经过多年的持续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基础。2016年采用国家爱卫办的评价指标体系,对全省34个城市(含县级市)的健康城市建设进行了测评,所有城市都获得了80分以上的佳绩,其中,苏州等5市的综合得分达到了85分以上,在全国处于领跑地位。近年来,全民健身已成人民群众的共识和切实行动,日常体育锻炼的参与率迅速提高,江苏也由此成为“马拉松”大省。2017年,江苏在中国田径协会备案的马拉松赛已经超过40场。许多城市的马拉松,例如无锡马拉松、南京马拉松、扬州半程马拉松等赛事,影响力极为广泛,每年都呈一票难求的局面。此外,苏州市还被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和世界健康城市联盟授予“杰出健康城市奖”和“健康城市建设先驱奖”。

图6.5南京马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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