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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议员积极行动:为民争公解难题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具有一定分量的议员通过对中国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发表声明来向行政部门施压。例如,2006年10月,美国国会众议院筹款委员会的13名民主党议员在众议院民主党领袖佩洛西的带领下,给小布什总统写了一封联名信,要求小布什政府针对中国“公然践踏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行为”,立即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

国会议员积极行动:为民争公解难题

在IIPA、PhRMA、US Chamber等知识产权行业利益集团的大力游说下,国会议员(主要是知识产权行业所在的选区议员)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回应产业的贸易诉求,议员回应产业诉求及向行政部门施压的方式主要有:

第一,成立“国会国际反盗版连线”(the Congressional International Anti-Piracy Caucus)。

“国会国际反盗版连线”成立于2003年,由参议员约瑟夫·拜登(Joseph R.Biden)和戈登·史密斯(Gordon Smith)、众议员亚当·希夫(Adam B.Schiff)和鲍伯·古德莱特(Bob Goodlatte)发起,迄今为止,有70多名两院议员加入。该连线的目标是为国会代表提供关于存在重大盗版问题国家的简报、展示改善消费者娱乐体验和减少盗版的新技术和产品及在相关听证会和立法上与两院司法委员会密切合作。[28]该次级组织后来更名为“国际创新和预防偷窃连线”(the International Creativity and Theft-Prevention Caucus)。[29]在国会国际反盗版连线发布的年度观察国名单上,中国经常被“点名”。

第二,发表声明。

由具有一定分量的议员通过对中国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发表声明来向行政部门施压。例如,2007年4月,当USTR宣布向WTO起诉中国市场准入障碍和知识产权侵犯时,众议院筹款委员会贸易小组委员会主席桑德斯·莱文就发表评论表示支持。

第三,联名致信。

联名致信是议员能让总统对某个议题引起重视的重要方式。为了维护选区知识产权产业的在华利益,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纽约州等知识产权大州的议员经常以联名致信总统的方式来敦促行政部门施压中国严厉打击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例如,2006年10月,美国国会众议院筹款委员会的13名民主党议员在众议院民主党领袖佩洛西的带领下,给小布什总统写了一封联名信,要求小布什政府针对中国“公然践踏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行为”,立即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30]仅2005年至2007年,众议院民主党领袖和筹款委员会的民主党人就先后6次向小布什总统联名致信,要求行政部门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对中国采取强硬措施,见表9-7:

表9-7 众议院领袖及筹款委员会的民主党人对总统的联名致信

续表

资料来源:Levin Responds to China WTO Intellectual Property Cases,http://levin.house.gov/pressrelease/levin-responds-china-wto-intellectual-property-cases.

表9-7中的佩洛西、霍耶、兰格尔、莱文都是众议院掌握大权或实权的民主党重量级议员。佩洛西和兰格尔分别来自知识产权大州加利福尼亚州和纽约州,霍耶来自制药业发达的马里兰州,莱文则来自汽车业发达的密歇根州。四位重量级议员带领掌握“钱袋子”权的筹款委员会其他民主党成员联名致信总统,这给行政部门施加了相当大的压力。金融危机后,国会议员们一再向奥巴马总统的知识产权执行官维多利亚·埃斯皮内尔(Victoria Espinel)施压,要求其告知美国能给中国施加多大的压力才能停止知识产权侵权。

第四,提议案。

关于国会议员在中美知识产权争端问题上提出的议案,有学者认为由于国会议员的兴趣大多集中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因而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自然就不会十分热心。这也是为什么国会议员已经提出过多个与人民币汇率和中美贸易逆差有关的议案,却从未提出过与知识产权问题相关议案的原因”。[31]然而,从对美国国会相关网站资料的考察来看,无论是在20世纪90年代MFN期间,还是美国给予中国PNTR以后,国会议员及国会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对中国的施压一直没放松过。来自知识产权产业密集的加利福尼亚、马萨诸塞等州的议员向国会提出了诸多要求中国保护美国知识产权的法案或涉华法案,见表9-8:

表9-8 议员提出的涉华知识产权议案

(www.xing528.com)

资料来源:http://www.caitolwords.org.
①其他未列出的参议员是乔治·阿伦(George Allen)、奥林·哈奇(Orrin Hatch)、迈克·德万
(Mike DeWine)、比尔·尼尔森(Bill Nelson)、诺曼·科尔曼(Norman Coleman)、帕特里克·莱西佛蒙特(Patrick Leahy)、林肯·查菲(Lincoln Chafee)。

上述议案中直接针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有5个,提出者大多来自电影、音乐、图书、出版、软件制造等知识产权行业非常发达的州和选区的议员。如表中提议案的加利福尼亚州议员中有的来自硅谷(如迪安·沃森),有的来自洛杉矶好莱坞电影城所在地,如诺曼·峰田),有的则是代表加利福尼亚州整个知识产权行业的参议员(如佩洛西和芭芭拉·鲍克瑟)。由于众议员佩洛西是众议院议长,这使她不仅代表所在选区,而且代表了整个加利福尼亚州的知识产权行业的利益。她在维护和推进加利福尼亚州知识产权行业的利益上所起的作用可能比该州女参议员博克瑟更大。上述议案虽然都只是在两院中一院通过的共同决议案或决议案,但都表达了国会对中国保护美国知识产权问题的关切,并以此对美国行政部门施加压力。

一些来自知识产权行业所在选区的议员虽然没有提议案,但他们积极响应提案人的号召,成为相关议案的发起人(sponsor)。例如,表9-8中加入知识产权州——马萨诸塞州众议员马尔基提案成为发起人的议员共有16人,其中有4名来自知识产权大州加利福尼亚州,占总人数的25%,2名来自知识产权产业发达的马萨诸塞州,连同提案人,马萨诸塞州共有3名议员成为H.Res.429议案的提案人和发起人。其他参与联署成为发起人的议员也基本上来自知识产权产业发达或比较发达的州,如纽约、佐治亚、得克萨斯、佛罗里达、明尼苏达等州。再从H.R.3421议案的提案人和发起人来看,该议案是由佩洛西于1996年5月8日提出的,最后有93名议员参与联署,成为该议案的发起人,提案人和发起人来自的州见图9-3:

图9-3 H.R.429议案的提案人和发起人按州统计的数量

从图9-3中可以看出,来自加利福尼亚、纽约、伊利诺伊、马萨诸塞4个知识产权产业发达的州的议员分别有18名、7名、8名和5名,合计38名,占总数约40.4%。来自佛罗里达、得克萨斯、宾夕法尼亚新泽西、马里兰、弗吉尼亚、北卡罗来纳、田纳西、明尼苏达等州的议员总数为33人,占总人数的35%,两项相加占比超过了75%。这与前面分析的美国知识产权产业地理分布及其向国会投射的政治影响力基本相符。

第五,召开听证会。

举行听证会是国会行使立法、监督和调查职能的重要手段之一。2002—2004年,美国国会中的“经济与安全评估委员会”、“国会—行政部门委员会”等对中国遵守WTO情况举行了多次听证会。仅2005年一年就举行了4场关于中国在知识产权执法问题上的听证会,见表9-9:

表9-9 国会2005年涉华知识产权听证会一览表

资料来源:国会图书馆网站,http://www.thomas.gov.

2007年2月15日,美国众议院筹款委员会贸易小组委员会举行了题为“美国与中国贸易”的听证会。这次听证会是“美中经济与贸易系列听证会”中的首场听证会。由于参加听证的人较多,听证会分成了两个组:一组集中于讨论中国对国内企业的补贴问题;另一组则专门讨论中国知识产权盗版与执法问题。主持听证会的贸易小组委员会主席在开场白中列举数据指责中国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所谓“糟糕记录”,以此为听证会定调。[32]

第六,院会辩论发言。

在某项议案表决前,议员们总免不了对该项议案展开讨论或辩论,以表达自己的相关立场。例如,佩洛西在1996年5月7日众议院院会讨论给予中国最惠国地位议案时,发表了题为“中国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讲话。她从美国对华贸易赤字切入中国知识产权盗版和市场准入障碍问题。

1995年2月,美国与中国签署了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相关条款规定中国有义务加强其在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的执法,改善其对美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议员们维护知识产权的行动并不仅仅停留在围绕提案的发言上,他们还大力推进提案在相关委员会(如众议院筹款委员会、参议院财政委员会)、院会通过。表9-9所列的议案基本上是由两院中的某一委员会甚至院会通过的决议案或“共同决议案”。例如由加利福尼亚州第33选区的众议员迪安提出的H.R.576议案于2004年7月14日在众议院获得通过。

当然,也有议员在自己的发言中相对客观地肯定了中国在维护知识产权方面所取得的进步。[33]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东亚和太平洋事务小组委员会主席、来自怀俄明州的参议员克雷格·L.托马斯(Craig Thomas)在1996年3月参议院院会上作了题为“中国的知识产权协定”(The China Ipr Agreement)的发言。托马斯首先称自己愿意将自己主持的3场关于中国知识产权问题听证会上获得的信息与同事分享。在发言中,托马斯梳理了中国自1989年以来被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列为特别301“观察国”、“首要观察国”及中美分别在1992年、1995年达成知识产权协定的情况。接着,他分析了中国在执行1995年知识产权协定的情况。他一方面肯定了中国在保护美国知识产权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另一方面强调中国并没有完全履行其在1995年知识产权协定中的义务。在谈到中国的进步时,他说:“正如USTR指出的,中国在执行该协议的某些条款方面迈出了一大步。中国已经发起了一场在全国范围内对公民进行知识产权教育运动,对非法产品的零售和批发摊点展开了一系列的打击行动。我称赞中国在这方面的努力。”但是他认为,中国在执行1995年知识产权协定时“雷声大雨点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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