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8日,美国7家钢铁生产商与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USW)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油井管产品展开“双反”调查(即反倾销与反补贴合并调查)。OCTG是一种是从钻井当中提取石油或天然气的焊接不锈钢管。[54]他们宣称,来自中国的油井管产品享受着高比例的政府补贴,倾销幅度在40%~90%之间,违背了“自由贸易”的宗旨。中国油井管以低于市场成本的价格大量涌入美国市场,扰乱了美国市场秩序,并损害了相关产业的发展。USW的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向美国出口了价值28亿美元的油井管产品,与2006年相比,价值增长了357.67%。2006年,中国向美国出口72.5万吨油井管,而2008年该数值激增到220万吨,增长了3倍之多。截至2008年第四季度,来自中国的该产品已经占据了美国70%的市场,严重扰乱了美国的市场秩序。
此外,起诉方USW及7家美国钢铁厂还提到了工人失业的问题。他们认为,中国油井管的大量涌入,导致工厂开工率不足,仅在2007—2008年就有2000名生产油井管的美国工人失去工作,而其他工人的工时也减少了一半。在2008年年底至2009年9月又有2421个产业工人失业,而且还威胁着其他6000名工人的工作岗位。起诉方指出,“无论我们的产业工人多么努力地工作,无论产量有多大的提高,我们都不可能(也不应该)被期望去击败这种不公平的进口竞争”。他们指责中国的“不公平竞争”是导致美国产业受到冲击的罪魁祸首,称中国的政策是一种所谓的“国家资本主义模式”。USW以及7家美国企业要求政府对进口自中国的油井管产品(OCTG)展开反倾销、反补贴的联合调查,美国商务部于2009年4月29日正式立案。(www.xing528.com)
按照美国的贸易规则,该案件的调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阶段是由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确定美国产业是否因被调查产品而受到了实质性损害或者是紧迫的损害威胁。第二个阶段则是由美国商务部(DOC)根据中国生产商的倾销幅度以及中国生产商补贴收益程度来确定反倾销税率和反补贴税率。只有当ITC投票认定进口自中国的油井管存在补贴,并且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DOC才能进一步调查并确定反倾销与反补贴税率;若ITC认定来自中国的油井管并没有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则调查终止,产业的贸易救济诉求也被驳回。此外,由于ITC与DOC拥有不同的调查程序、规则以及政策决策过程,ITC调查拥有相对较高的公开性、参与性,其最终决策由6位ITC委员投票决定,因此钢铁产业州及其议员将大部分精力用在了对ITC的游说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