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27年国民党政府成立后,开始更大规模地发行公债。但为此国民党政府每月需巨款偿付本息,到1931年即周转不灵,宣告债信破产。总计1927~1936年10年间,国民党政府发行公债26亿余元,约为北洋政府16年所发公债总额的4.2倍,成为促使中国国民经济破产的重要因素之一。
1927年国民党政府成立后,开始更大规模地发行公债。1927~1931年发行公债25种,总发行额10.58亿元。这些公债都以较高利率、大折扣吸引金融业进行投机,平均利润可达一分五厘。但为此国民党政府每月需巨款偿付本息,到1931年即周转不灵,宣告债信破产。经与银行界协商,减息展本,停发新债。但自1933年起,又发新债,至1935年,共发行10种,达5.78亿元。滥发结果,债信再度破产。1936年发六厘“统一公债”14.6亿元,调换旧券,展期还本。同时发“复兴公债”等新债。总计1927~1936年10年间,国民党政府发行公债26亿余元,约为北洋政府16年所发公债总额的4.2倍,成为促使中国国民经济破产的重要因素之一。
抗日战争爆发后,迁都重庆的国民党政府继续以发行公债作为弥补财政赤字的手段,但由于通货膨胀,币值下跌,所以它除了发行国币公债以外,还发行了美金公债、英金公债、关金公债以及以谷、麦为担保的实物公债,名目繁多,数量之大,更属惊人。这些公债,除了英金、美金公债大部分为豪门官僚所购买,使他们发了一大笔国难财外,其余的以法币为单位的公债,由于国民党政府实行恶性通货膨胀,使战后100万元的币值还抵不上抗战前的一元,而国民党政府仍以战后一元法币抵偿抗战前一元的债券,这样就以相当原值百万分之一的纸币,把它从前积欠人民的全部债券本息一笔勾销了。(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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