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离不开经济学相关理论的支持。目前区域经济发展中,比较常用的主流观点主要有增长极理论、均衡与非均衡发展理论、梯度转移理论、中心外围论、辐射理论等。
增长极理论
“增长极”概念首先是由法国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于1950年在其论文《经济空间:理论与应用》中提出的。论文提出的增长极理论,主要不是为解决区域经济发展问题,而是设计了一种不同于凯恩斯和熊比特的新的经济增长理论,增长极概念源于佩鲁提出的“经济空间”。按照佩鲁的观点,“经济空间”是存在于经济要素之间的联系,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是创新,而创新倾向于集中在某些特殊的领头产业。这些领头产业一般来讲其増长的速度高于其他产业,是主要的创新源,这种产业最富有活力,佩鲁称之为“活动单元”。这种活动单元(产业)对其他产业具有很强的支配效应、连锁效应和推动效应,称为推动型产业(也就是增长极),受增长极影响的其他产业称为被推动型产业。
显然,佩鲁最早所说的增长极的内涵与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集聚—扩散概念有所差异,也与缪尔达尔的“回波效应”“扩散效应” 以及赫希曼提出的“极化效应”“涓滴效应”有着本质区别,因为增长极出自经济空间,增长极与其他产业间的相互作用关系是一种经济关系,而不同于区域空间中要素的空间集聚、回流、扩散。另外,增长极对其他产业的推动作用是对称的,对其他相关产业的成长具有绝对的支配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讲,佩鲁的增长极理论是一种不断发展完善的理论。
佩鲁把经济空间中在一定时期起支配和推动作用的经济部门(产业)称为增长极。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增长极有极化效应和扩散效应,外在表现就是:经济发达地区优先发展,从而带动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但是,在区域经济发展理论中引入增长极理论,在学术界一直是有争议的。然而一些发达国家依据增长极理论,在地域空间中提出了经济增长点、增长轴、增长网络等多种开发模式并付诸实践,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因此增长极理论又具有十分广泛的影响。
均衡发展理论
均衡发展理论最早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主要有大推动理论、贫困恶性循环理论和平衡增长理论。其主要内容是,在经济发展中,产业间、区域间及区域内各地区基本保持同步和同一水平。它不仅强调产业间的协调平衡发展,而且主张区域间及区域内各地区平衡部署生产力,实现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
(1)推动理论。大推动理论是均衡发展理论中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它是英国著名的发展经济学家罗森斯坦-罗丹(P.N. Rosenstein-Rodan)于1943年在《东欧和东南欧国家工业化的若干问题》一文中提出来的。该理论的核心是:在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对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同时进行大规模投资,以促进这些部门的平均增长,从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全面发展。
(2)贫困恶性循环理论。该理论是由美国经济学家拉格那·纳克斯(R. Nurkse)于1953年在《不发达国家的资本形成问题》一书中提出的。纳克斯认为: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在宏观经济中存在着供给和需求两个恶性循环。要走出这一困境,必须同时对国民经济各个部门进行大量投资,使经济增长率迅速达到一定高度,人均收人增长达到一定水平,才能突破低收入所造成的贫困恶性循环。应该说明的是,该理论提出后,受到一些发展经济学家的批评。他们认为,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储蓄能力和水平低并不符合历史事实,市场容量不足也有其片面性,这是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发展前景抱有相当悲观的态度。
(3)平衡增长理论。平衡增长理论综合了前两种理论的有关论点,既强调扩大投资规模对于克服供给方面不可分性和需求方面互补性的作用,又强调取得工农业、消费品与资本品等各经济部门间平衡增长的重要性;它既主张国民经济各部门按不同的比例全面发展,以实现平衡增长,又主张在达到平衡增长的过程中,可以依据各个产业的产品需求收入弹性来安排不同的投资率和增长比例,通过个别部门的优先发展来解决经济发展中的梗阻问题,最终实现国民经济各部门按适当的比例平衡增长。在这里,平衡增长是长期过程,不平衡增长是短期过程。因此,该理论是一种动态的平衡增长理论。要实现国民经济各部门按一定比例平衡的增长,只有依靠政府宏观经济的计划,才能担负平衡增长的重负。
非均衡发展理论
非均衡发展理论与均衡发展理论相对立,其核心观点是:发展中国家或地区不具备全面发展的资本和资源,均衡发展是行不通的。为此,应当集中有限的资本和资源优先发展一部分产业或区域,以此带动和扩大其他产业或区域经济的发展。
艾伯特·赫尔希曼(A.O. Hirschman)在他的《经济发展战略》一书中,从主要稀缺资源应得到充分利用的认识出发,系统地论述了不平衡增长的理论和战略。他指出,无论是增长过程还是发展进程,其本质都是不平衡的。由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资源的稀缺性,若实行一揽子投资,则资本稀缺这一瓶颈无法突破,从而也就无法实现平衡增长,只能将有限的资源有选择性地投入到关联度大、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即首先发展主导产业,才能带动其他产业和经济的发展。他指出,发展的路程好比一条“不均衡的链条”,从主导产业通向其他产业。经济发展通常采取踩跷板的推进形式,从一种不平衡走向新的不平衡。因此,发展政策的任务不是取消,而是维护不均衡,使不均衡的链条保持活力。不发达经济取得经济增长的最有效途径是采取精心设计的不平衡增长战略,首先选择若干战略部门投资,当这些部门的投资创造出新的投资机会时,就能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
相较平衡增长理论,不平衡增长理论揭示了社会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而且更具有实践依据和可操作性。此外,还有人主张应当将增长极理论纳入不平衡增长理论范畴。
梯度转移理论(www.xing528.com)
梯度转移理论源于雷蒙德·弗农(Raymond Vernon)等人提出的“工业生产生命周期阶段”理论。他们认为,工业各部门和各种工业产品,都处于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即经历创新、发展、成熟、衰退四个阶段。此后,威尔斯和赫希哲等人对该理论进行了验证,并作了充实和发展。区域经济学者将这一理论引入到区域经济学中,便产生了区域经济发展的梯度转移理论。
从生产布局学出现后,梯度就被广泛用来在地图上表现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别,以及由低水平地区向高水平地区过渡的空间变化速率。在现代生产布局研究中,各国普遍遇到的一个问题是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绘制地区经济发展梯度图,表明在国家或地区范围内,经济发展水平由高到低的梯度发展状况。
梯度理论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是难以科学划分梯度,有可能把不同梯度地区发展的位置凝固化,造成地区间的发展差距进一步扩大。
中心—外围理论
中心—外围理论又被称为核心边缘理论或中心边缘理论,首先由劳尔·普雷维什(R. Prebisch)于20世纪40年代提出,主要是阐明发达国家与落后国家的中心—外围不平等体系及其发展模式与政策主张。
不少学者都使用了“中心”和“外围”这一对概念来分析世界上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的经济贸易格局,并提出解决它们之间不平等关系的政策设想,如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的中心边缘国理论就是其中之一。“中心”“外围”的概念和分析方法后来被引入区域经济的研究中,融入了明确的空间关系概念,形成了解释区域之间经济发展关系和空间模式的中心—外围理论,其中美国学者约翰·弗里德曼(John Friedman)在1966年出版的《区域发展政策》一书中提出的中心与外围之间构成了不平等的发展格局的理论较具代表性。
1967年弗里德曼在《极化发展理论》中,又进一步将“中心外围”这个具有鲜明特色的空间极化发展思想提炼为一种普遍适应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空间规划基础的一般理论模式。他同时认为有六个自我强化、反馈的效应支持了中心区的成长,它们分别是主导效应、信息效应、心理效应、现代化效应、连接效应和生产效应。
辐射理论
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辐射是指: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进行技术、市场、资本、人才、信息等的流动和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生活习惯等方面的传播。通过流动和传播,进一步提高经济资源配置的效率,以新的思维方式、思想观念、生活习惯取代与之相悖的旧的习惯势力。辐射的媒介是交通条件、信息传播手段和人员的流动等,具体包括点辐射、线辐射、面辐射等,我们把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称为辐射源。
辐射理论通常认为,区域间由于存在广泛的辐射,因此相互之间的影响非常重要。无论是落后地区还是先进地区得到进一步发展,都会对对方产生积极影响。通过合作,积极加强正面辐射,有效避免负面辐射,都会在双方之间产生良性的滚动效应。相反,任何一方的停滞和落后都只能导致两败俱伤。理解辐射理论对促进经济发展以及区域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换言之,区域之间的合作对各方的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都显得十分重要。
此外,还有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成本理论、李嘉图的比较优势成本理论、胡佛和费雪的标准阶段次序理论、罗斯托的经济成长阶段理论以及要素禀赋理论等,都对研究区域经济问题有指导和借鉴意义。
在国内经济一体化研究方面,早期的学者们主要集中在对世界经济和欧盟经济一体化问题的研究上。研究者主要集中在国际关系学界,代表学者有张幼文、伍贻康等,他们从不同层面探讨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形成机理、发展状况等问题。后来,白英瑞、康增奎和刘文华等人对欧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过程、性质特点以及对我国经济一体化的借鉴意义进行了研究。
近年来,更多的国内学者把经济一体化和都市圈、经济圈的发展结合起来研究,不过更多的还是关注研究者本人所处区域的经济一体化问题,具有一定的地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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