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入世以来我国按照承诺,服务业逐步扩大开放,由于国内庞大的市场潜力、经济的高速增长以及稳定的政治形势,我国已经成为吸引外资最具潜力的国家之一。随着服务业开放度的不断提高,服务业已成为我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重点领域,不仅吸引规模日益扩大,而且吸引速度逐步加快。根据加入WTO的协议,中国不仅改革了进出口商品经营体制、建立了外贸中介服务协调机制,而且大幅度地减少了服务业的地理限制和商业操作范围。因此,加入WTO后,中国的银行、保险、证券、电信、商贸物流、文化创意、专业服务、管理咨询等服务业成为了对外开放和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重要领域。表3.4显示,在华外商直接投资实际使用金额构成中,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比重从2006年的31.59%上升到2012年的51.2%,其中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成为我国服务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领域。
表3.4 2006-2012年我国服务业各行业外商直接投资比重变动情况(单位:%)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计算整理得到。(www.xing528.com)
入世以前,我国在股权比例方面的限制比较严苛,如在我国零售业的外资股权比例不得超过65%。这些限制使很多外资服务将经营方式选为合资或者合作经营的形式。入世后,我国对外资股权比例的限制逐渐放宽,因此外资服务企业越来越多地以独资经营的方式进入我国,并且这一方式的主导地位愈发明显。目前,在服务业中,以独资形式建立的外资企业数占外资企业总数的53.29%,合资企业占34.53%,合作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这一比例分别是9.9%和2.26%。并且,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这类服务业的独资企业形式所占比例最高,批发和零售业次之,金融业排第三。这些企业与制造业企业不同,大多提供专业服务,可以减少大量的开办成本。物质资产投入的减少使得更多的资产体现为专业人员的知识、技术和管理诀窍以及全球化的品牌和营销网络。对于外资企业来说,考虑到交易成本和风险扩散,独资的进入方式才是更有利的。
服务业外商投资的分布从区域结构来看并不均衡。由于东部地区具有较好的发展基础,投融资体系也较为完善,并且具有多元化的产业链和便捷的基础设施,所以东部地区的服务业FDI所占比重最高。此外,相关数据显示,东北地区和西部地区的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占比增速较快,这表明我国出台的服务业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有着不可小觑的积极作用,并且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已进入调整期。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扩大开放程度,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吸收国内外创新资源,扩大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第二,各方制定的各类财税金融政策积极促进了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如在金融支持政策,完善服务业外资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保障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融资需求,发挥商业银行金融支持作用。第三,引资土地政策的优惠加快了外商投资的步伐。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在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土地政策中,大力支持服务业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积极扶持培育现代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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