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海外闽商资本以商业资本为主。通过零售、中介和批发等商业渠道积累一定量的资本,然后再投到这些领域进行扩张性运营,从而形成一定规模的商业资本。印尼闽商资本也是这种情况,并出现少数旧财阀型企业集团。
据《福建省志 ·华侨志》记载,早期的中国与印尼贸易不断发展,一些福建的舶商因商务需要开始定居爪哇和苏门答腊。荷兰殖民统治时期,福建沿海不少人移居印尼。荷兰殖民主义者为了获取印尼马鲁古群岛的香料和胡椒,曾对经济作物实行强迫种植制度,接着又大规模开辟农园和采矿。他们还利用华侨作为收购土产和倾销工业品的中介商。因此,一般华商的经济活动,只限于传统小种植业、零售商及中介商的范围内。这段时期内,除少数人居住在巴达维亚、三宝垄、泗水等城市经商外,绝大部分华侨散居在各地乡村,在杂草丛生的荒地上垦殖、捕鱼、烧窑、采石,或者开亚弄店(夫妻零售点)、洋货店、打铁铺、裁缝店等。当时福建华侨在商业活动方面,主要是从爪哇输出糖、烟,再从中国输入茶叶、丝绸、鱼干、食品。一些零售商则往往走乡串村,赊售国外进口的布匹、小五金和日用百货,待农民在作物收成时,以烟叶、椰干、胡椒等土产偿还。[2]
由于爪哇岛盛产甘蔗,而福建籍华侨又长于种植甘蔗和榨糖,于是有些垦荒的自耕农家庭,开拓经营小规模的甘蔗种植园和榨糖作坊。因此种蔗制糖成了福建籍华侨在印尼发展最快的行业。到1710年,爪哇已有130间糖厂,其中华侨经营的有79间。到18世纪中叶,爪哇岛上的制糖业几乎全部由福建籍华侨经营。他们通过密布乡村的零售商业网点控制了全部蔗糖销售业。[3]
荷印时期,闽商多数是靠经营土特产起家的,在当地流通领域一直占有重要地位。祖籍南靖县的庄西言(1885—1965年)少年时代到巴达维亚当店员,1910年与人合营三美公司,以销售土特产为主。几年后独资创建全美有限公司。至30年代初,便已发展成为巴城的巨富。祖籍福清的俞昌檀(1882—1957年)于1918年南渡印尼,在泗水经营远和公司,也是经营土特产出入口贸易。仅10年间,已发展到开设多家分行。到40年代初,开始兼营房地产及糖厂、烟厂、织布厂,成为当地著名的华侨企业家。大多数闽商仍是小本微利的中小商和零售商,一些较大的商号也多是以家庭为中心经营,因此发展比较缓慢。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印尼闽商中,经营稻谷加工、土产、食品、五金行业的多数是闽南人,经营金银珠宝行业的多数是福州人,经营布匹、纺织行业的多数是福清人,经营自行车和汽车零件的多数是兴化人。20世纪20—30年代,印尼的碾米业55% ~ 60%为华侨所经营。1925年爪哇就有180间华侨开的米厂,1937年仍有160所。当时经营米厂的多为祖籍漳州、泉州的土生华侨。印尼花裙业多集中巴城附近的巴烈、巴由兰等地区,当地由华侨经营的花裙厂达150间以上,而厂主多为福建籍华侨,几乎垄断了当地的花裙业。[4]
19世纪末,20世纪初新兴起的华资金融业也是由福建籍华侨为主经营的。当时,除经营侨汇、钱庄外,有1885年三宝垄甲必丹马淼泉创办的“马淼泉银行”、黄仲涵经营的“建源银行”、1918年许金安等集资兴办的“巴达维亚银行”、1920年丘清德(海澄县人)等27人集资创办的“中华商业银行”以及在坤甸开设的“华通银行”、周继琳在泗水开设的“中华银行”,都是由闽商经营的。此外,还有1913年创建于棉兰兼营金融业务的“中华商业有限公司”和由闽商经营的新加坡“华侨银行”在巴城、泗水、巨港等地设立的4间分行及13间代理处。当时,周继琳还出任过荷印民族银行联谊会主席。[5](www.xing528.com)
荷印时期最有代表性的华侨企业家是创建建源公司的福建籍华侨黄志信、黄仲涵父子。黄志信1836年出生于同安县,1853年太平天国起义军攻占南京后,他参加了闽南“小刀会”。起义军失败后,黄志信被迫随父兄于1858年从厦门逃往爪哇三宝垄。黄志信开始做小商贩,经营土特产,后于1863年3月正式创办了以经营蔗糖输出为主的建源公司。1890年由黄志信之子黄仲涵接手经营建源公司。黄仲涵率先于1893年把家族公司扩充为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开办了5家糖厂,总面积达1 082公顷,其中里约阿贡糖厂,年产量达35万吨,不仅是当时印尼最先进的电气化制糖厂,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碳化”糖厂之一。1910—1914年间,建源公司所属糖厂平均年出口糖已逾15万吨。1918年黄仲涵又在克列贝特(Krebet)创办了东南亚最大的兼产酒精的木薯加工厂。该厂包括附属种植园在内占地33万亩,拥有工人3 700多名,年产木薯粉27万吨,产品运销欧美各地。此外,该公司还兼营橡胶、咖啡、木棉、胡椒、蓖麻、玉米、花生、香茅油等。1906年他又创建了黄仲涵银行,作为建源贸易有限公司的金融机构。1914年又投资航运业,购置了9条3 000吨的轮船,创建了“协茂荣”、“顺美”轮船公司。建源公司的发展,引起了荷印当局的嫉妒。1912年竟要向该公司强征3 500万盾“战争税”,以后又提出要以7 000万盾收购黄仲涵的所有企业。黄严正拒绝了荷印当局的无理要求,愤然移居新加坡,1924年7月病逝。[6]
另一位闽籍糖商黄奕住(1863—1945年)生于南安,19世纪末去印尼三宝垄,由经营土产发展成为批发商。1910年创办日兴行,后来专营糖业,并在泗水、巴城、新加坡设分行,日后发展成为印尼四大糖商之一。
根据荷印政府1930年的人口调查材料,按华侨籍贯(帮)分类的就业人口统计数字显示,福建帮的人口最多,为175 241人,占华侨就业人口总数的37.29%;其次依序是客家帮、广府帮、潮州帮(详见表6-1)。在印尼华侨就业人口中,从事商业的最多,为171 979人,占就业人口总数的36.6%;其次是从事初级产业的为144 888人,占就业人口总数的30.8%;从事工业的93,988人,占就业人口总数的20.0%。福建籍华侨从事商业的比重最大,占福建籍就业人口总数的57. 7%,占所有从事商业的印尼华侨总数的58.79%。在荷兰殖民时期,华侨商人实际上控制了荷属东印度国内商业流通机构,由此可见福建帮华侨在当时印尼国内商业流通领域的地位。如李国卿所述:“像这种按籍贯进行分类的人口调查以后就再也没有进行过。虽然不能十分准确地断言,但依然可以这样认为:在印度尼西亚独立以后,基本上也还是由福建帮占据着主要的经济势力。”[7]
表6-1 印度尼西亚的帮和职业[8]
资料来源:(1)日本企画院编篆,《华侨的研究》(1939年发行)。此书的材料系根据荷印政府1930年的人口调查数字,并作了部分修改编制的。(2)印度尼西亚独立后,便没有进行过这种按籍贯(帮)分类的华侨人口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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