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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殖民统治时期的影响与变化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西班牙殖民者入侵菲律宾后,为了有效地征税和控制华侨经济,于1582年,在马尼拉巴石河南岸涧内设立贸易市场“巴利安”作为华侨商业街区,内有数百间华侨商店和数千名华侨。到了1804年西班牙殖民政府令工匠迁出,巴利安才成为一个纯粹的市场。在西班牙统治者大肆屠杀华侨后,马尼拉经济陷入萧条,物资匮乏。直到1860年,西班牙殖民当局下令废除了全部“巴利安”。

西班牙殖民统治时期的影响与变化

最初到菲律宾的福建人,除了路过者之外,大部分都是为了贸易而来的。后来,在中国封建王朝的苛政下,闽南沿海的农民,开始大批移居菲律宾,成为菲律宾最主要的手工业者和工匠

在宋代,中菲两国已有贸易往来。福建海商从泉州港出发,航行到菲律宾各岛进行贸易。当时,著名的剌桐(今泉州)丝绸和瓷器已运销菲律宾麻逸(今民都洛)和马尼拉港口的三屿。随着海上交通的发展,中菲之间民间贸易得到进一步发展。宋赵汝适《诸蕃志》“麻逸”条载:泉州海商“用瓷器、铁鼎、乌铅、五色玻璃珠、铁针等博易”。每当福建商船入港,“蛮贾丛至,随皮篱(竹排)搬取物货而去”。“乃以其货转入他岛屿贸易,率至八九月始归,以其所得准偿舶商,亦有过期不归者,故贩麻逸,船回最晚”。泉州商船到达麻逸附近的三屿,“驻舟中流,鸣鼓以招之,蛮贾争棹小舟,持吉贝、黄蜡、番布、椰心簟等至,与贸易”。

至明代,福建人旅居菲律宾者大量增加。据何乔远《闽书》记载,成化八年(1472年)市舶司移至福州。“民初贩吕宋,得利数倍,其后,四方贾客丛集,不得厚利,然往者不绝也。”明万历十七年(1589年),每年获准去东洋的商船有44艘,其中41艘开往菲律宾。随着经济活动的发展,许多闽商开始留居当地,从事商品的转手买卖,在推销舶来品的同时,也收购和出口当地的土特产品,成为当地的华侨经济的萌芽。据张燮《东西洋考》“吕宋”条载:“华人既多诣吕宋,往往久住不归,名为压冬,聚居涧内为生活,渐至数万。”

西班牙殖民者入侵菲律宾后,为了有效地征税和控制华侨经济,于1582年,在马尼拉巴石河南岸涧内设立贸易市场“巴利安”作为华侨商业街区,内有数百间华侨商店和数千名华侨。福建商船到达马尼拉港,先把货物运入涧内的华侨商店,然后卖给菲律宾西班牙人和马尼拉市民,涧内实际上已成为马尼拉市的交易中心。华侨商人除把中国精美的丝绸、瓷器、漆器、硝石卖给西班牙商人外,还把杂货运销到穷乡僻壤,又从内地收购当地的土特产,对繁荣菲律宾经济起了积极作用。[2]

从1588年到1645年的将近60年,为巴利安的鼎盛时期,从表4-1可以看出,其市场规模宏大,商业繁荣。到1628年,居住在巴利安华侨约有1.2万人;1638年达2万多人;1645年店铺数目最多,达1 200间。沙拉萨主教曾于1590年6月24日上书西王说:“余将毫不迟疑地向陛下证实,巴利安市场使马尼拉城繁荣,西班牙没有其他城市足以和它相比,在这里中国货物齐全,琳琅满目,是整个中国贸易的缩影,巴利安市区内,百业皆备,居住市内的华侨皆有各自职业,没有一个游手偷闲的人,他们所造物品,胜过西班牙运来者。”[3]

表4-1 1588—1645年菲律宾“巴利安”华侨人口及店铺数目统计表

资料来源:陈荆和:《菲律宾华侨大议》,《大陆杂志》1953年第5期,第72页。

早期福建华侨在菲律宾的职业,以小商贩为业,还有少部分工匠和农民。巴利安的华侨,有经营中国货丝绸和陶瓷为主的殷实商人,有小商贩在巴利安贩卖菜、肉类、禽类、鱼类及其他食品;也有从事裁缝、鞋匠、面包师、木匠、制烛者、油漆匠、银匠、理发师等各种手工业的工匠,甚至还有刻板印刷、装订书本者和从事自由职业的医生药师。从表4-2可以看出,菲律宾华侨已经涉足各行各业。到了1804年西班牙殖民政府令工匠迁出,巴利安才成为一个纯粹的市场。[4]

表4-2 1689年“巴利安”华侨的职业分类统计表(www.xing528.com)

续表

资料来源:吴玉英:《西班牙统治菲律宾时期华人的经济活动》,香港:新亚研究所,1993年,第58—59页。

从事农业园艺渔业的华侨,则靠开垦荒地种植米麦、蔬菜,饲养禽畜,捕捉鱼虾,供应市场的需要。华侨中的农民、工匠绝大多数来自闽南沿海。他们把当时中国的榨蔗制糖和采矿炼铁等生产技术传授给菲律宾人,并向他们传授使用中国犁耙等农具,还将造纸、印刷及使用中国罗盘航海技术以及建筑技术介绍给当地人民。

在西班牙统治者大肆屠杀华侨后,马尼拉经济陷入萧条,物资匮乏。连殖民者也不得不承认:“当时没有理发师,没有裁缝,没有鞋匠,没有厨师,也没有农夫和牧人。”[5]

1750年以前,华侨经济活动区主要分布在西班牙殖民者居住区。后来西班牙人放宽限制旅行和居住的法律,允许华侨不分职业可以在群岛的各地居住,华侨的经济活动才逐渐伸展至被西班牙人称为“土著”的当地人生活区。

进入19世纪后,西班牙当局感到华侨商业日益繁荣,于是对运来的货物一律检查登记,将他们需要的货品,由官吏自行定价,抢购一空。大批福建侨商为了避免强征苛税,只好支付高额贿赂,结果造成物价飞涨,经济动荡。直到1860年,西班牙殖民当局下令废除了全部“巴利安”。据日本箭内健次教授在《论马尼拉的所谓“巴利安”》一文分析估算,从1582年“巴利安”的设立到1860年完全废除的280余年间,西班牙殖民政府的年财政收入有20% ~ 30%是由华侨负担的,其中包括以后在“巴利安”以外种植园和制糖工厂劳动的华侨所纳的贡税,约比原住民高出3倍,但绝大部分仍来自从“巴利安”征收的居留许可税和人头税。

早期的华侨商贩,多是经营菲律宾的马尼拉麻、制糖及烟草等业。据1891年殖民当局的官方税收记录统计,菲律宾华侨有12% ~ 15%聚居于马尼拉麻的产地,在主要产糖地区,约集中了华侨总人口的4%。如许玉寰(龙海县人)与其兄许瑞益于咸丰十年(1861年)往菲律宾,许瑞益在马尼拉谋生,许玉寰则在丹辘经营糖业。后来玉寰与菲律宾妇女结婚,并于19世纪70年代到中吕宋打拉省皓尼圭经营园丘,逐渐致富,成为中吕宋有名的富商。

在1880年殖民当局废除烟草垄断法律之后,经营烟草业的华侨迅速增加,仅马尼拉的烟厂便有200多家。其中较著名的有闽商许书文、许经黎1881年投资55万比索开设的许庆泉烟厂有限公司。该厂置有机器30架,工人200名。1890年杨邦俊也开设了源馨烟厂,置有机器36架,工人300名。[6]1880年殖民政府废止了酿酒专利以后,华侨在怡朗、宿务、新怡、诗夏、庞邦加、巴塔安、邦加斯南、巴坦加斯和南卡马林内斯开设酒厂,酿造兰姆酒和棕榈酒。此外,华侨还从事碾米业,到20世纪初华侨在碾米业中已占75%。从1891年官方公布的数字来看,当时华侨在菲律宾群岛的经济活动已开始转向在当地推销商品和收购土特产品。由于越来越多的福建人定居于菲律宾,形成了一些特定的聚居和经济活动区域,并逐步形成了作为当地经济组成部分的华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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