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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民地经济时期下的东南亚经济发展与华侨华人富裕来源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6世纪初,葡萄牙攻占马六甲王国,东南亚开始殖民地化的历史进程。东南亚经济发展服从于宗主国的需要,处于单一性、片面化的畸形状态。菲律宾华侨华人,其财富多来自制造业、房地产、金融业、采矿业和大规模贸易等行业。在印度尼西亚,商业是印尼闽商经济活动的传统领域。

殖民地经济时期下的东南亚经济发展与华侨华人富裕来源

16世纪初,葡萄牙攻占马六甲王国,东南亚开始殖民地化的历史进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除泰国以外,东南亚各国均已沦为殖民地(保护国),状况大致如下:英国占有缅甸、马来亚、沙捞越、沙巴、文莱、新加坡;法国占有越南、老挝、柬埔寨;荷兰占有印度尼西亚群岛;葡萄牙占有东帝汶;美国占有菲律宾群岛。东南亚经济发展服从于宗主国的需要,处于单一性、片面化的畸形状态。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东南亚华商在零售商业占有很大的比重,一般都占80% ~ 90%。[21]1939年,在菲律宾总共约一亿美元的华商资本额中,投入零售商业就达到2 500万美元。[22]

闽商早期经营的行业,随着各个国家和地区资源开发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印尼的闽商多集中于爪哇和马都拉,大多数是从经营胡椒椰子蔗糖等土产的种植、加工和销售起家的;而马来亚的闽商则是以经营树胶种植、加工出口工业为主;由于新加坡是东南亚货物集散口岸,那里的闽商也多经营转口贸易;菲律宾华商则集中经营蔗糖、椰子、苧麻、大米烟草等土产;在越南,闽商的主要职业是商业,经营米店,次之为五金、钢铁、电影咖啡

表2-12 1930年东南亚各国各产业部门中的华人就业占比(%)

资料来源:[日]福田省三:《华侨经济论》,岩松堂书店,1939年,第88页。

战前菲律宾,闽商以经营工商业为主。菲律宾早期的华侨先辈,大多数是经营“菜仔店”,即小型零售店,几乎每条街的每个角落,都可以看到华侨经营的此类小店。“旅非(菲)之华人,以福建漳泉二属为多,广东人居至少数”[23],“华人在非(菲)岛之商务,占全岛百分之七十,种类以进出口业为大宗。余如航业米木酒布杂货等,皆有之。 ……去年统计营业税之出自华人者,占百分之六十五。”[24]1912年在菲律宾的华侨批发商有3 335人,居全菲律宾批发商之首位;华侨零售商有8 455人,占菲律宾零售商第二位。该年度华侨出售的货值达3.249亿比索,占全菲律宾贸易额的3/5。“据1914年,菲律宾收税局调查,8万在菲商人之商品交易额,计菲人71 000,占83.53%,华侨12 000,占14.12%”。[25]1917年华资在总贸易额中所占比例为3.51%,同年美国资本占其3.59%,菲律宾人占2.7%。[26]又据菲律宾农商部1932年统计,华商零售业占有重要地位,华商经营的商店达13 758间,占19.2%,比之1912年增加500余间。到1941年华商零售业营业额占菲律宾零售总额的44.21%。据1936年马尼拉中华商会纪念刊记载:菲律宾全国零售店72 003所中,菲律宾人零售商店已达56 758所,占总数的78.8%,华商零售商店13 758所,占总数的19.2%。[27]

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菲律宾零售商业的80%为华商掌握。[28]1948年华商的总投资中有2/3投于商业,而从事商业者占就业人口的58.8%。[29]1952年菲律宾工商部调查,华侨华人约占该国商业(零售商业)的40%,碾米业的80%,纤维业的60%,制材工业的50%,烟草业的70%,金融业的80%,华人投资占该国总投资额的35.9%。[30]另据统计,华侨华人的资本占全菲律宾总资本的20%。[31]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菲律宾的2 500家碾米厂中,华商约占75%,1935年菲律宾204家木材厂中,华商经营的达148家,投资额为2 679 658比索,约占木材业总投资的88%。木材主要销售国内市场,内销木材中的40%是华商企业生产的。著名华商企业家李清泉,从事植林、采伐、制材、加工、销售、出口等系列经营,创办多家企业,木材年产量占全菲律宾总产量的1/10,被称为“木材大王”。

海外闽商在菲律宾经济发展中创造了一个奇迹。菲律宾华侨华人,其财富多来自制造业、房地产、金融业、采矿业和大规模贸易等行业。菲华商联总合会员99%以上是闽商。

在印度尼西亚,商业是印尼闽商经济活动的传统领域。在历史上,闽商很早就在印尼各地从事商业贸易活动。到1930年从事商业活动的华侨华人人数已增至171 979人,占在职华侨华人总人数469 935人的36.6%,仅印尼爪哇一地从事商业活动的华侨华人,就占从事各行各业活动的华侨华人总数的57.6%。印尼独立后,根据印尼政府1959年7月办理外侨商业登记的传统材料,华侨华人经营贸易及批发商业的有692家,中介商业24 991家,零售商业83 783 家,合计109 466家,约占印尼商业数的60%。[32]以后,虽然受到印尼政府的种种限制,并且受到商业资本转为工业资本的影响,但华侨华人经商的比例仍然最高。由于受传统经营方式的束缚,大部分是零售商,其次为中介商,少数批发商。[33]

华侨华人大批发商和输出入商也在20世纪初期前后发展起来。经营进出口业和批发业需要雄厚的资本和一定的国际贸易知识和经验,许多大批发商和进出口商正是经历了流动小摊—零售商—中介商—批发商—进出口商这一发展过程,是在逐步进行资本积累的基础上转而经营出入口和批发业的。华商经营的进出口贸易中确实在有些商品方面占有较大的比重,如大米进口(1933年以前约90%是华商经营),黄仲涵的“建源公司”和郭河东经营的公司在糖的出口方面占有主要地位。1929年他们经营的数额达65万吨,约占全爪哇糖购买额的25%。1929年华商经营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共20 100万盾,占同年荷印进出口总额25亿盾的9%左右。[34]

以黄仲涵为例,他在经营农、副、土特产,特别是糖业的输出及其他工业品的输入等方面,一度足以与荷兰及欧洲资本的输出入商行相匹敌。19世纪末,建源公司拥有5个糖厂和7 082公顷的甘蔗种植园,糖产量达到101 500吨;到1910—1914年,建源公司出口的糖每年平均达到15万吨。建源公司除在印尼各地设立20多个分支机构外,到20世纪30年代为止,已在伦敦、新加坡、槟榔屿、怡保、加尔各答、孟买曼谷阿姆斯特丹以及日本的大阪设立了分行,专门经营爪哇砂糖橡胶、椰干、胡椒、薯粉等进出口业务。据估计,1924年时建源公司的总资产已达到2亿盾左右。但是,黄仲涵公司最后在荷兰殖民政府和西方垄断资本的双重排斥和夹击下,到20世纪20年代末已开始走下坡路了。

祖籍福清的印尼华商有经营纺织业的传统,他们早年开办的多半是以手工业操作为主的小型纺织厂,后来采用半机械化生产。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他们在万隆近郊马查拉亚珍投资兴办了数十家中、小型纺织厂。他们经过十多年的苦心经营,终于把这座小村镇建成为一座远近闻名的纺织城。而分布在爪哇岛的一些重要港口城市经营纺织业的福清籍闽商,已在该行业中形成了一个产销联营的网络。[35]

商业方面,第二次世界大战前,闽商主要从事二盘商、三盘商、经营进出口的头盘商以及遍及城镇乡村的零售商、过街小贩。根据报纸记录,“闽粤人土稍集旅费,至南洋后,身无分文。先为人作苦力,得资后改作小贩商人,由小贩商人不数年即一跃而为巨贾。故今日南洋之大腹贾大半皆出身微贱,甚且有目不识丁者。”[36]据1931年马来西亚人口统计,马来联邦列入从商的人口中,华侨占76.5%,从事商业的华侨占华侨就业人口的14.4%,仅次于从事橡胶种植和采矿的人数。海峡殖民地从商的华侨比例更高,占华侨就业人口的23.3%。[37]1954年,在马来亚85 120家正式登记的小型企业中,63 634家或75%归华侨华人所有,其中大部分是零售商店。[38]

就整个东南亚而言,1930年闽商投资的行业比重中,商业资本所占比重几乎达到资本总额的一半。[39]不过,闽商经营的商业仍以小商小贩等零售商和中介商为主。直到50年代后,闽商传统经营的商业领域中,零售商和进出口业仍占有一定的比重,而且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由于华商一向恪守信用,由各地华商构成的流通渠道效率很高,这种以零售商为主构成的商业网络,仍保持着一向的优势地位。作为欧洲进口商和乡村与城市消费者之间的中间人,华侨华人的活动加剧了必需品的流通。大小城镇和乡村里的华侨华人商店及其经营者,显示出华侨华人这一角色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他们凭着创业精神,随时准备把有限的资金和积蓄投资于那些重要的领域,让出口导向的经济能够顺利运作。

表2-13 1957年马来联邦各种族职业人口产业部门结构比重 (%)

资料来源:[日]李国卿著,郭梁、金永勋译:《华侨资本的形成与发展》,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 100 页。

采矿业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闽商在东南亚经营的第二个重要行业,以马来西亚最为典型。早在15世纪初,就有华侨在马来西亚从事开矿,魏源海国图志》卷九云:“永乐时,闽粤人多至满剌加采锡费易”。19世纪中叶,马来西亚霹雳地区发现大量锡矿,导致国人移民的第一次高潮,以闽粤地区居多。1912年,马来西亚80%的锡矿由华侨开采和经营。这些华侨中以福建籍最多,被誉为“马来西亚橡胶王国的四大功臣”中三人为祖籍福建的闽商。19世纪末,华侨采矿业由露天表层开采转为采用机器挖掘的深层生产,经济效益明显提高。至20世纪10年代初期欧洲人引进铁船采锡法之前,锡矿业一直都是由闽商主导。根据统计,20 世纪初期,东南亚地区仅马来亚的年产锡量就达到4万吨以上,位居世界之首,华侨华人成为当时当地采锡业的主力军。[40]在泰国,闽商许沁美从福建龙溪招募工人到董里种植橡胶,开创了泰国的橡胶种植业。这个时期,东南亚出现规模较大的华侨矿山和资本雄厚的闽商矿业主。[41]

闽商率先经营的诸多产业奠定了住在国经济的基础,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种植业。新加坡、马来亚种植橡胶的成功和此后橡胶业的发展,应主要归功于华侨的力量。在马来亚经营橡胶工业的华侨,“不是闽南帮,必是潮汕帮,其他各帮,几乎是没有插足之余地的”[42]。马来亚华侨从事橡胶贸易者几乎都是福建人,被誉为“马来西亚橡胶王国的四大功臣”中三人为祖籍福建的闽商,而福建人中尤以永春县人尤多。[43]马来亚的橡胶栽培历史始于1877年,但是商业性的栽培是在1895年前后。最早提倡种植橡胶的是林文庆和陈齐贤,两人均为福建海澄人。[44]1887年,马六甲华侨陈齐贤首先在马来西亚试种树胶获得成功。[45]1894年,林文庆、陈齐贤组织联华橡胶种植有限公司,在新加坡杨厝港购置4 000英亩土地种植橡胶。1897年陈齐贤又在马六甲投资20万元建成了马来亚第一个商业性橡胶种植园。1898年,陈、李两人又邀请闽人李俊源、邱丽容、陈启锦、曾江水等集资组成公司,在马六甲武吉亚沙汉开垦5 000英亩土地,各种一半木薯与树胶。到20世纪初,欧美汽车工业的兴起,大大刺激了橡胶的需求量,新加坡、马来亚华侨的橡胶种植业应运而生,形成了以马六甲为中心的马来半岛西部橡胶地带。1906年陈嘉庚以1 800元向陈齐贤购买了18万粒种子发展其橡胶事业。到1925年,他拥有橡胶园15 000英亩,成为华侨中最大的橡胶垦殖者之一。1910年前后,马来亚掀起了一股种植树胶的热潮。一些原来种植甘蜜、胡椒、甘蔗的华侨华人小园主,及小矿主、矿工也纷纷转而种植橡胶。

除了华侨橡胶经营者外,华侨橡胶园的基本劳力也是华工。正是他们的血汗和创造精神,使马来亚的橡胶产量迅速跃居世界前列,成为世界最大的天然胶产地。1905年,马来亚橡胶首次输出欧洲只有175吨,1914年即增至4.8万吨,超过巴西跃居世界产量的一半以上。1912年针对橡胶种植业进行的第一次调查显示,华侨华人控制的种植园面积占了全马来亚种植园总面积约20% ~ 25%。[46]到1928年,这一比例增加至1/3。[47]在早期马来亚经济中占主要地位的锡矿开采和冶炼,到1915年时已被橡胶业取而代之。1953年,华侨华人的橡胶出口贸易额占马来亚橡胶出口总额的42%。

表2-14 马来西亚主要闽商橡胶种植业者 (单位:万海峡元)

资料来源:《南洋华侨丛书(第五卷)》,第157页,1941年。

表2-15 马来西亚福建华侨主要橡胶工厂(www.xing528.com)

续表

资料来源:《南洋华侨丛书(第五卷)》,第188页,1941年。

除了种植经济作物外,闽商还在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开垦荒地、种植水稻,使得侨居地成为住在国主要的产粮区之一。同时,华侨华人也从事水果、甘薯和蔬菜种植,以为各城镇供应日常所需。印尼独立前,从事农牧渔业劳动的闽人,除在荷兰人经营的种植园当劳工外,也有一家一户或几家联合开垦、种植甘蔗、橡胶、胡椒、丁香等热带经济作物。独立后,他们响应政府号召,大力种植木薯、玉米高粱、花生等杂粮和市场上畅销的草菇芦笋凤梨等;居住在郊区的农户则种植瓜果、蔬菜和经营畜牧业。据印尼国家种植局统计,至1957年年底由华侨华人经营的中、小种植园共314个,占印尼全国种植园数的20%,总面积136 576亩,约合全国耕地面积的10%。早期移民新加坡的华侨华人也有不少从事农业的,但随着农业在新加坡经济所占比重越来越低,农业产值占新加坡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不到0.5%,华侨华人从事该业的已越来越少,主要是经营家禽饲养业、园艺种植业和渔业。

金融业是闽商在东南亚各国家的重要行业,也是闽商企业表现较为突出的领域。华侨华人在20世纪初开始创办银行,以满足小型华裔商家的需求。最初开办银行的主要是来自闽粤的华侨,其中,华侨银行、华商银行、和丰银行、大华银行、华联银行、万兴利银行与广利银行都是由闽商创办的,属于福建系。[48]1932年,华商银行、和丰银行、华侨银行合并为新的华侨银行。菲律宾的华资银行,绝大多数是福建闽南人经营,如首都银行的主要股东郑少坚是福建永春人;远东银行的施维翰、联盟银行的陈永栽、安全银行的李南文、中兴银行的李世伟、建南银行的吴沛然、交通银行的高祖儒,都是福建晋江人;黎刹银行的杨应琳、合众银行的郑龙溪、信托银行的叶永禄,则是福建南安人。1929—1933年经济危机爆发前,有中兴、华兴、民兴三家华侨银行设在首都马尼拉。闽商李清泉于1920年创建了中兴银行,成为菲律宾第一家私营商业银行。到1931年该行总产值为2 408万比索,占全菲律宾各银行总资产的9.96%,该行对菲律宾华侨经济的发展起过重要作用。最具规模者为创建已达20多年的,由林绍良领导的中央亚细亚银行,其注册资本总额为100亿盾,收足60亿盾,是印尼10家外汇银行中的一家,在印尼各地设有20多处分行,从业人员达千余人。[49]

除了以上的行业外,不同国家的闽商经济也有自身的特点。1686年有一艘中国商船从福建出发,开往巴达维亚,船上共载有80名中国移民。在1706年的一年时间里,来到巴达维亚的中国移民大约是2 000人。[50]中国移民的不断增加,极大地补充了巴城华侨蔗糖业所需要的劳动力,而新来的中国移民当中,有不少是从以“ 垦辟晓确,植蔗煮糖”著称的福建南部地区来的。到了巴城之后,自然而然地干起了老本行。在红溪惨案发生之前,从事制糖业的华侨,占寓居巴达维亚成年华侨总数的85%。[51]

20世纪初,沙捞越诗巫的兴起,是华侨开发东南亚的又一重要贡献。福建闽清人黄乃裳招募乡亲1 100余人,往诗巫拓荒垦殖,经过数十年的艰苦劳动,地广人稀的拉让河流域变成富甲一方的土地,诗巫小镇也在垦殖活动的基础上发展成一座著名城市,被称为“新福州”。福建兴化移民建立了自己的垦区,俗称“兴化芭”。诗巫的成功,使华侨的垦殖活动很快遍及沙捞越其他各省,他们种植蔬菜、胡椒、椰子等多种农作物。胡椒是沙捞越的主要出口商品之一,种植者几乎都是华侨。

除了东南亚外,美洲、非洲等地也开始出现闽商的身影。在美洲,1845年通过了一项法律在古巴镇压奴隶贸易,哈瓦那的官方委员会决定招募中国劳工作为替代品,800名中国苦力从厦门抵达古巴。1847年8月开始大规模的中国移民到新大陆[52]在非洲,1844年底从新加坡引进华工,这批华工多系闽籍人,表现得较为服从。留尼汪政府决定直接从中国福建招募华工。[53]1846年,留尼汪岛招到一批契约华工计200人,从厦门出港。1855年起,留尼汪政府恢复招募契约华工,一直持续到1901年。1901年,法商法郎西斯 · 魏池受马达加斯加殖民当局的委托,向福州洋务总局提出在福州招工的要求。魏池和他所雇用的招工人员采取欺骗手段,将812名福州人通过德国轮船运抵留尼汪。在1901—1902年期间陆续招到3 000多人,让他们分批搭乘法国轮船前往马达加斯加和留尼汪两地。招募这批契约华工的初衷是让他们修筑塔那那利佛铁路,但最后参加修建铁路的只有280人,其余被分派到殖民地各地区。[54]如下:[55]

表2-16 契约华工的分布地区

资料来源:Slawecki,French policy towards the Chinese in Madagascar,p.97.

由于对气候条件不适应,加上工作环境恶劣,待遇不佳,大部分华工身体不适,病倒在床;有的则以此作为反抗的手段。最后,殖民政府不得不将大部分华工遣返回国。

最早抵达马达加斯加北部迭戈地区的是契约华工,马达加斯加的契约华工“为了逃避极为艰苦的劳动条件”,逃进山区。[56]例如马达加斯加岛南部马南扎里的华侨华人先辈大伯公福建人霍沃,就是当年逃进山区的契约华工。[57]后来福建人魏顺发等人迁居此地,以种瓜菜为生。1843年,毛里求斯经营甘蔗种植园的两家公司——英国资本的巴克莱兄弟公司和法国资本的吉魁特公司,曾委托槟榔屿的英商勃朗公司和新加坡的英商斯波蒂伍德 · 康诺利商行招雇中国福建厦门籍的农业工人,原计划招1 000名,结果实际招到838名,这些契约华工都送到了毛里求斯。[58]契约华工大部分是30岁至43岁的中年人,也有少数13岁上下的青少年。这些华工除了充当种植园或糖厂的雇工外,不少人在路易港的造船厂劳动,或充当码头装卸工人。

1857年一位名叫陈璋满的福建人在留尼汪开设了一家商店。在罗帝利岛也有一些华侨。最早到此定居的是以林伟为首的4名福建人,他们于1850年左右从毛里求斯迁到此岛。林伟尝试着开设店铺,其余几位则与当地人为伍,从事务农畜牧。毛里求斯最早的华侨华人首领、闽商陆才新(亦称亚贤)即开办了一家公司,其规模介于大商店和小商店之间。他于1826年从中国带来的5名中国人成了“陆记公司”的雇员。他对这几个新移民进行训练后,让他们分管自己的分店,从而使业务大大扩展。1831年,他又为一位叫阿冈的中国人提供了担保。从那时起直到1847年止,他始终是迁移到毛里求斯来的中国人的主要担保人。他将新来的移民安置在马拉巴尔移民聚居地,并尽量在全岛开设商店,将后来的新移民安置在他的商店里工作。他一直是华侨中无可争议的首领,并于1847年被当地政府授予英国国籍。

1892年,从厦门、汕头等地去香港的居民,又有几百人被招募到了毛里求斯。[59]

表2-17 非洲华侨经商人数统计表(1929年)

续表

资料来源: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九辑)》,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261页。

表2-18 非洲华侨店员月平均工资一览表

资料来源:方积根:《非洲华侨史料选辑》,新华出版社,1986年,第3—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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