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政策的时滞性以及当前缺乏有效的监控体系作为决策的参考依据,建立和健全房地产市场的有效监控系统成为当前调控的重要任务,并且也将成为长期工作任务来为稳定房地产市场服务。为确保房地产监控体系的高效性,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建设:
1.建立以城市为主体的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并且要按照科学的方法建设全国性的监测系统。
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区域性特点比较明显,区域间以及城市间的房地产市场有较大的差异,因此监测系统也要坚持“因城施策”。这样不仅能监测到单一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局部区域风险,也能够整体衡量全国性的房地产市场风险程度。从监管层面看,要坚持中央和地方的同步监控,尽量避免地方政府在二次汇报的过程中产生数据方面的偏差。
2.要强化前导性指标监测系统,做到调控未雨绸缪
由于制度本身具有时滞性,房价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滞后性,因此,如果要提高调控效率和效果,前瞻性的指标就成为调控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从数据的可得性以及有效性看,如下指标具备一定的参考意义。
购房者人气指数。购房者人气指数是反映售楼处来人来电变化情况的指标。该指标是前瞻性的需求监测指标。一般而言,来人来电反映的是潜在购房者变化情况,一个城市的潜在购房者和实际购房者之间有一个转换系数。因此,该指标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未来楼市的成交趋势变化。目前市场上有些企业已经把该指标作为前瞻性的监测指标,并且取得较好的预测效果。比如,知名的房地产代理公司同策房产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把该指标作为前瞻性的监测数据和企业营销战略的借鉴依据,该数据能够提前一个月左右反映出市场成交情况的变化。如果由政府主导,让城市代理机构参与,共建该指标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就能提前预测未来楼市的变化。
系统性的复合潜在供给指标。该指标主要反映一个城市未来潜在的住房供给变化,是前瞻性的供给监测指标。目前主要是从土地供应或者新开工情况反映一个城市潜在的住房供给情况,但是由于存在有些企业拿地后并未开工,即使开工后工期进度情况不明,导致监测效果往往与实际情况有偏差,因此需要建立系统性的精准供给监测指标。从土地情况看,不仅要考虑政府批租的土地情况,还要考虑已批未建情况,应将该部分情况加入潜在供给情况统计中统筹考虑,该指标需要企业部门定期汇报,政府部门定期检查。对新开工情况也要做到精准统计,企业要对新开工的计划和进度进行定期汇报,政府相关部门要定期检查,如果有变更,应及时更新监测数据。在数据精准的基础上,建立从土地到新开工以及到预售的系统性监控,确保做到准确了解,精准把控。(www.xing528.com)
购房者信心指数。该指标主要反映城市不同购房群体对当前楼市的态度和满意情况。调控政策要综合考虑城市不同人群对房地产市场的态度和看法,要充分考虑城市无房群体、居住改善群体及投资群体不同的实际诉求,还要平衡各方的利益诉求。无房群体的抱怨,也是政府调控政策出台的一个考虑角度,毕竟房地产很大程度上与民生紧密相关。该指标可以由政府主导或者委托相关机构通过定期调研完成。
3.要进行结构性数据指标监测,达到政策调控精准可靠
结构性数据指标。该指标主要解决房价表象性和购房需求不明确两个问题。避免由于结构性成交造成的数据假象以及“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目前该类监测系统数据较为缺乏。
对指标分类监测。这可以保证数据的连续性、可比性、有效性。第一,对同一性质房源进行监测,把住宅和别墅分开统计。第二,全市和区域同步监测。避免由于区域的差异化或者物业类型的差异化造成数据变动的假象。做到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可比性、有效性。
监控购房用途。一个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应该在保证实际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合理控制居民将住房作为资产配置的长期持有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城市房地产市场合理健康地成长,但是一定要控制投资需求的比例。所以一定要对购房者家庭用房情况有较为清楚的了解,按照一定的标准设定投资行为,比如一个城市家庭超过2套房就可视为投资性房产配置。要统计成交房源中不同用途的房子的比例,进行调控管制。该数据指标应该由当地房管局统筹制定,中央和地方政府同时监管。
监控房屋空置情况。房屋的空置情况不仅能够反映一个城市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情况,还能反应住房资源浪费情况。目前很少有城市对该数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该数据指标应该由当地房管局、统计局等多部门联合统筹制定,中央和地方政府同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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