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评价
(1)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的量化。根据前面的新型城镇化指标体系,我们对各级指标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计算与分析,按照各个指标的计算方法和公式,全部数据来自统计年鉴及统计公报,河南省2012年的数据如表16-3所示。
表16-3 2012年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原始数据
续 表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3)》,《河南省统计年鉴(2013)》,《河南省统计公报》.
(2)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数的分析。运用前面所构建的指标方法和评价体系,对2010—2012年河南省新型城镇化水平进行评估,如表16-4和表16-5所示。
表16-4 2010—2012年河南省城镇化评价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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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6-5 2010—2012年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数(单位:%)
根据数据统计分析,河南新型城镇化相对较好,在四项指标中,评价最好的是“人口转移”,2012年达到了28.94%,其次是“经济动力”,为27.67%。需提高的是“人居环境”,评价指数为16.05%,这说明经济动力一直是河南省城镇化不断推进的发动机,使河南省人口转移的数量和速度都较大,但是基础设施有点跟不上,特别是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www.xing528.com)
2.中部六省新型城镇化的比较分析
我们根据前面的统计分析结果,对2012年中部六省新型城镇化水平进行评估,如表16-6和表16-7所示。
表16-6 2012年中部六省城镇化评价指数
表16-7 2012年中部六省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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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结果显示,从“经济动力”评价指标来看,江西省新型城镇化处于一个相对落后的状态,为25.75%;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处于一个相对先进的状态,为30.41%。从“人口转移”评价指标来看,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处于一个相对落后的状态,为27.93%;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处于一个相对先进的状态,为30.78%。从“基础设施”评价指标来看,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处于一个相对落后的状态,为20.26%;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处于一个相对先进的状态,为25.68%。从“人居环境”评价指标来看,湖南省新型城镇化处于一个相对落后的状态,为15.75%;江西省新型城镇化处于一个相对先进的状态,为20.95%。中部六省新型城镇化三年来的发展是稳步推进的,正进入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阶段。
如图16-1所示,可以更直观地评价中部六省新型城镇化的水平。2012年,在经济动力方面,中部六省的新型城镇化水平大致分为三个层次:山西省、湖北省为第一层次;安徽省、湖南省、河南省为第二层次;江西省为第三层次。在人口转移方面,山西省、湖南省、江西省位于第一层次;河北省、湖北省位于第二层次;安徽省位于第三层次。对于基础设施,安徽省、湖北省最优,江西省、湖南省次之,山西省、河南省居于末席。而对于人居环境,江西省占有明显优势,安徽省次之,而湖北省、山西省、河南省、湖南省居于末席。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数表明,江西省在中部六省中新型城镇化综合质量位居第一位,综合城镇化指数达到101.37,新型城镇化综合质量最低的则是河南省。
图16-1 2012年中部六省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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