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必须以取消城乡差别和让农村人口自由迁移为目标,根据城市的规模和层次,加快剥离户口所附着的“特权”,恢复户籍制度的原本功能,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把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纳入流入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为人口流动迁移创造良好政策和制度环境,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同时,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城市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逐步缩小居民与非居民的生活水平差距。同时,取消嵌入户籍制度之中的其他“限制性”制度,改革土地流转、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的配套制度。
2.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在坚守三条底线(土地公有制性质不能变,耕地红线不能破,群众利益不能损)的前提下,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要求,试点先行,因地制宜,逐步推进。一是要切实保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要以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为目标,制定以承包权为核心的农地产权制度,建立农村土地确权机构,完善与土地产权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二是要完善征地和流转制度。深入研究和推进以农村承包土地、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为基础的农村产权流转业务。可以省产权交易中心为依托建设农村产权交易所,积极试点农村土地的流转,促进土地流转有理、有序、有效。按照“确权是基础,流转是核心,护农是目的”的发展思路先行先试,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三是要加强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资源集约利用。要制定科学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注重两个规划相结合,促进城镇“集约式”发展,切忌搞大拆大建,严格土地利用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www.xing528.com)
要通过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激励机制。根据《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化建设资金保障机制研究》课题组的研究,主要有以下思路:一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强化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责任和义务,探索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分担机制以及同财政转移支付的挂钩机制;二是加快地方税收体系建设,培育稳定的地方收入来源,进一步推进“营增改”,研究加快开征环境资源说和房产税,增强地方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积极性;三是根据城镇的实际情况和基础条件的不同,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筹措模式。要研究制定政策性金融专项支持政策,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城市基础设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规范透明、成本合理、期限匹配的融资服务。要激活民间资本投资,形成一种“财政先行—商业跟进—民间随后”的资金链连锁反应机制,通过债券融资、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鼓励民营资金参与城镇化建设。
4.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未来的竞争是城市群的竞争。例如,美国经济的67%集中在大纽约区、五大湖区和大洛杉矶区三大城市群。城市群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力比单个城市更大,主导着地区城市化的发展,提升区域的“城市性”,从而优化城镇空间布局。要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长株潭城市群为核心,以中心城市为依托,以县城和中心镇为基础,努力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体系。争取到2015年,湖南省建成特大城市3个(长沙、株洲、湘潭),大城市9个(衡阳、岳阳、常德、郴州、益阳、永州、邵阳、娄底、怀化),到2020年,建成特大城市6个(长沙、衡阳、株洲、湘潭、岳阳、常德),大城市6个(郴州、益阳、永州、邵阳、娄底、怀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