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位于中国东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古称“吴头楚尾,粤户闽庭”,东邻浙江、福建,南连广东,西靠湖南,北毗湖北、安徽而共接长江。据省情介绍,全省面积16.69万平方公里,辖11个区市、100个县(市、区),省会为南昌市。据统计,2012年,江西省GDP达12 948.5亿元,增长11%,高于全国水平3.2个百分点。2012年年末江西省常住人口突破4 500万人,达到4 503.93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346%,死亡率为0.614%,自然增长率为0.732%,全年净增人口15.50万人。
江西省城镇化经历了以下几个主要阶段[1]:第一阶段(1949—1957年),缓慢起步阶段。解放初期,江西省只有南昌1个地级市,九江、景德镇和赣州3个县级市,全省城镇化率为7.9%。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城镇化的发展得到了加快,至1957年增加抚州、上饶、吉安,合计三个县级市,城镇人口达到121.11万人,城镇化率由1949年的7.9%上升到1957年的12.16%。第二阶段(1958—1978年),起伏停滞阶段。受“大跃进”的影响,全国都在“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有些城镇脱离实际地超速发展工业,导致大批劳动力流入城镇,城市人口骤然增长。1959年,全省城镇人口达到494.52万人,城镇化率上升到13.4%。从1961年又开始调整经济结构,精简城市人口,后来又十年动乱,由农村向城市转移的劳动力数量也就少,大批知识青年下放农村,城市发展缓慢。1978年,城市数目仅为8个,城镇人口为533.12万,城镇化率为16.75%。第三阶段(1979—2010),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这一时期,江西省经济社会得到全面地发展,工业化进程加快,大量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城镇人口增长较快。到2010年,全省有11个地级市和70个县,城镇人口已突破了1 966.07万,城镇化率达到44.06%以上。第四阶段(2011— )。2011年,江西省新增城镇建成区面积80平方公里,新增城镇人口80万,城镇总人口突破2 000万,城镇化率达45.7%,增长1.64个百分点。2012年,按常住人口测算,江西省城镇化率达47.51%,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2013年,城镇化率进一步达49.2%。这个阶段,城镇化率每年按近2个百分点增长。
如表11-1所示,江西省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1年,江西省常住人口为4 185.767 6万人,城镇户籍人口为1 272.891 9万人,城镇化率为30.41%。2012年年末,江西省常住人口总量突破4 500万人,达到4 503.93万人,比2011年增长0.35%,城镇人口达到2 139.82万人,比2011年新增88.6万人,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7.51%,比2011年提高了1.81个百分点。2013年年底,江西省常住人口为4 522.15万人,与2012年相比,全年净增人口18.21万人,增长0.4%,人口总量继续保持低速增长态势。2013年,江西省城镇化发展稳步推进,全省城镇水平较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达49%,新增城镇人口86万。
表11-1 按城乡分历年江西省的人口数(年末数)
续 表
数据来源:《江西统计年鉴(2013)》.(www.xing528.com)
2012年,江西省11个设区市中,城镇人口在500万人以上的有4个,分别是南昌市、赣州市、宜春市和上饶市;城镇人口在300万人以上的有3个,分别是九江市、抚州市和吉安市;城镇人口在200万—300万人的没有;城镇人口在100万—200万人的有4个,分别是景德镇市、萍乡市、新余市和鹰潭市;城镇人口在100万人以下的没有。如表11-2所示,江西省各设区市之间城镇化发展存在区域不平衡现象,具体表现为“北高南低”。省会南昌市人口城镇化率最高,为68.78%,宜春市人口城镇化率最低,仅为40.27%。2012年,全省11个设区市中只有5个设区市人口城镇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南昌市、萍乡市和新余市的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0%。
表11-2 2012年按城乡分江西省各设市区的人口数(年末数)
续 表
数据来源:《江西统计年鉴(2013)》.
[1] 本书关于中部六省的城镇化阶段的论述参考了闫能能(2012)并加以修整:闫能能.中部六省城镇化进程比较研究.郑州大学硕士论文.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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