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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增值税事项解析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任务描述企业会计人员应熟知增值税的税法知识,完成企业增值税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⑥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②“已交税金”专栏,记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应交增值税事项解析

任务描述

企业会计人员应熟知增值税税法知识,完成企业增值税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

知识准备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车辆购置税等。

为了反映和监督以上各种应交税费的计算和交纳业务,企业应设置“应交税费”总账账户,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账户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实际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如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小提示】

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而企业交纳的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

一、应交增值税认知

(一)认识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根据经营规模的大小及会计核算水平的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算增值税通常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应税销售行为,也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小知识】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二)增值税计税方法与税率

1.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是指先按当期销售额和适用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以该销项税额对当期购进项目支付的税款(即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从而间接算出当期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公式中的“当期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当期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其中,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2)公式中的“当期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②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③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如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的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④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⑤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和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⑥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⑦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称加计抵减政策)。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一般纳税人采用的税率分别为13%、9%、6%和零税率

2.增值税的简易计税方法

增值税的简易计税方法是按照销售额与征收率相乘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公式中的“销售额”不包括应纳税额,如果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的方法,应按公式“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还原为不含税销售额。

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一般纳税人的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的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账户。

(1)“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10个专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的格式见图表7-6所示。

①“进项税额”专栏,记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②“已交税金”专栏,记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③“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④“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⑤“销项税额”专栏,记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2)“未交增值税”明细账户,核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账户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交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3)“预交增值税”明细账户,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交的增值税额。

(4)“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账户,核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5)“待转销项税额”明细账户,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任务设计与实施

三、应交增值税的核算

(一)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1.进项税额的核算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接受服务、取得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账户,按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账户,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账户。

【例7-17】鲁南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销售商品价格为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格。2019年9月份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1)3日,购入甲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5600元,材料尚未到达,全部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2)5日,收到3日购入的原材料并验收入库。同日,与运输公司结清运输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输费用为5000元,增值税税额为450元,运输费用和增值税税额已用转账支票付讫。

(3)10日,从天风公司购入不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6500元,款项尚未支付。

(4)15日,购入免税农产品一批,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200000元,规定的扣除率为10%,货物尚未到达,价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5)20日,企业管理部门委托外单位修理机器设备,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修理费用为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00,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6)25日,该企业购进一幢简易办公楼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并于当月投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90000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假定上述业务取得的扣税凭证均已通过认证)

根据任务描述,鲁南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9月3日,购入材料:

(2)9月5日,付运费并办理材料验收入库手续:

(3)9月10日,购进不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

(4)9月15日,购进农产品:(www.xing528.com)

(5)9月20日,接受修理劳务:

(6)9月25日,购进办公楼:

2.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

企业已单独确认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其事后改变用途(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等),或者发生非正常损失,原已计入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待认证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为: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账户。

【例7-18】承例7-17,2019年9月份,鲁南公司发生进项税额转出事项如下:

(1)22日,领用一批外购乙材料用于集体福利,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20000元,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2600元。

(2)28日,库存甲材料因管理不善发生霉烂损失,材料实际成本为10000元,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鲁南公司将毁损库存甲材料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入账。

根据任务描述,鲁南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9月22日,根据领料审批单进行账务处理:

(2)9月28日,根据存货盘点报告表进行调账:

3.销项税额的核算

(1)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账户,按取得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等账户,按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账户。

【例7-19】承例7-17,2019年9月份,鲁南公司发生与销售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①18日,销售B产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0000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给买方,款项已收到存入银行。

②26日,为外单位代加工电脑元件1000个,每个收取加工费80元,已加工完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400元,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

根据任务描述,鲁南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①9月18日,销售产品时:

②9月26日,对外提供加工劳务时:

(2)视同销售业务

企业有些交易和事项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计算应交增值税。视同销售需要交纳增值税的事项有: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对外捐赠等。在这些情况下,企业应当根据视同销售的具体内容,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营业外支出”“长期股权投资”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账户。

【例7-20】承例7-17,2019年9月份,鲁南公司发生的视同销售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①21日,鲁南公司将自产的A产品一批捐赠给外单位,该批A产品的不含税市场售价为10000元,成本为6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

②27日,鲁南公司用自产的A产品一批对乙企业进行投资,该批A产品不含税市场售价为100000元,成本为6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

根据任务描述,鲁南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①9月21日,对外捐赠时:

公司以自产产品对外捐赠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13%=1300(元)

②9月27日,对外投资时:

同时结转该批产品的销售成本:

4.交纳增值税

企业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7-21】承例7-17至例7-20,2019年9月份,销项税额合计为2847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合计为39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为135150元。

要求:计算鲁南公司9月份应交增值税额。

根据任务描述,鲁南公司当月应交增值税计算结果如下:

当月应交增值税=284700+3900-135150=153450(元)

9月30日,假设鲁南公司用银行存款交纳当月增值税税款50000元,鲁南公司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5.月末结转增值税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账户。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账户,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账户。

【例7-22】承例7-21,2019年9月30日,鲁南公司将尚未交纳的其余增值税税款103450元结转至“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0月份,鲁南公司交纳9月份未交的增值税税款103450元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7-2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核算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核算增值税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即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应税行为,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支付的增值税额均应计入货物的采购成本。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或应税行为时,按照不含税的销售额和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应交的增值税(即应纳税额),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月末计算出本月应交纳的增值税,只需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中核算即可。

【例7-23】鲁商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所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该企业2019年9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购入原材料,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中注明货款5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65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同期销售产品的总价款(含税)为103000元,已存入银行,假定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根据相关的原始凭证,鲁商公司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购入材料时:

(2)确认销售收入并计算本月应纳税额:

(3)交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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