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山西以经商著称于世,尤以票号最为出名。票号又称汇兑庄或票庄,是一种金融信用机构。开始主要承揽汇兑业务,后来也进行存放款等业务。
票号资本,一般被称为“正本”。正本之外,有的有“副本”“护本”。正本是票号名义资本。护本,按资本数附加40%,名义是为弥补亏损的那部分资本,实质上是财东在票号的固定资本,只取利息,不参与分红,亦不能随便提取。
山西票号在它的发展和兴盛时期,每个账期的盈利甚多。但是在以身股为本的体制下,采取了基本分光的分配办法,积累很少。一家票号的资本,最初只有几万两,或十数万两,后遇账期分红,实行倍本,资本陆续增加,但至19世纪末也不过二三十万两。
日升昌票号,1823年开业时,有正本银30 万两,顶银股30 股,身股亦为30 股。每股分红通常都是四五千两到七八千两,最高达一万七千两。经历了一个世纪以后,到1923年歇业时,正本银也只有38.28 万两,100年间只增加了8.28 万两,护本银也仅有20 万两。
蔚泰厚票号,1879年开业时,有正本银9.5 万两,到1921年歇业时,正本银也只有35 万两,95年间,仅仅增加了25.5 万两;而每股的分红额,通常都是五六千两,最高达一万两千两。大德通票号1889年账期,共获利24723.03 两,而账期分红,却把利润全部分掉,就连小数点后的0.03 两,也没有剩下。在这种经营理念的运营下,票号日薄西山无疑已成必然。
票商赚了钱,考虑的不是继续开拓新的领域,寻求更新的项目,而是盖起了一个又一个的深宅大院,五年、十年、几十年、一百年不停地修建着,使自己和子孙世世代代扎根,厮守于这片黄土地。如著名的乔家大院,在山西太原附近占地8700 平方米,由6 个大院,19 处小院构成,共有房屋313 间,这是乔家六代人历近300年之久而建成。如果不是抗日战争爆发,它的规模或许还会更大。
除了修筑大院,票商的利润还不断被其子孙后代挥霍吞噬。在太谷票商武佑卿家中多年担任私塾教师的刘大鹏,在《退想斋日记》中这样描述:“及观(当地)富家,无论男妇长幼,率皆黎明方寝,日落才起,即早起亦在午后”,“惟是饱食终日,处高楼大厦之中,求沃壤膏腴之土,以备终夜呼吸”。据票号经理人员的回忆,当时著名的大富豪如平遥五联号财东介休贾村侯家,首家票号日财东平遥西达蒲村李家和太谷北村曹家的后代大多耽于吸食大烟的恶习,不理号事。
从上面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知道,山西票号之所以最后都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根本的原因就是票号所有者的利润除了提取“护本”(即盈余公积)外,都用于了分红。与同一时期的宁波商帮相比,不能够开拓新的活动区域和经营项目,尤其是在培养后代人才的失误,使得山西票号的财东们终究没能走出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利润分配的重要性
市场竞争日新月异,企业能否抓住机遇,不断地更新经营项目,开拓新的活动区域往往成为制胜的关键。而更新经营项目、开拓新的活动区域都需要企业的继续投入,这就涉及企业利润分配问题。利润分配与企业前途哪一个更为重要,晋商票号的反面事例无疑给了我们确切的答案。
利润是企业收入的重要来源。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国家、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的过程与结果,是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利润分配的管理和核算。
利润分配的内容
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应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投资者、企业和职工个人之间进行分配,企业利润分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如图5-20所示。
图5-20 企业的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的账户设置
企业应当设置“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亏损)后的积存余额。为了完整反映企业的利润分配情况,“利润分配”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如图5-21所示。
图5-21 利润分配的明细账户
企业需要设置“利润分配”账户,“利润分配” 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其借方登记已分配的利润数额,贷方登记年末从“本年利润” 账户转来的本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和发生的亏损额。如果年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当年亏损或超额分配利润;如果年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有未分配的利润。
本科目应当分别设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年末余额,反映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利润分配的核算
1.提取盈余公积的账务处理
(1)从税后净利润中按10%的份额,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www.xing528.com)
贷: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2)从税后净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公益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公益金
2.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1)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亏损
借:利润分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科目(未分配利润),为净亏损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科目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利润分配”科目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案例】甲公司201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50 万元,2017年实现税后净利润1000 万元。任意盈余公积提取比例6%。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 1600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1000000
——任意盈余公积 600000
公司向投资者可分配的利润为1090 万元(2500000+8400000)。可供分配的利润由董事会提出分配方案,经股东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批准后,未分配利润由所有者权益转为负债。
承上,假定公司股东会批准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300 万元。 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3000000
贷:应付股利——现金股利 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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