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许可后给予查验证书,始准运销。第三条在准予自由运销冀南抗日区域或运其他抗日区域内者,须先登记并正当的交纳救国捐,以价格为标准,暂按每百斤12元,净花每百斤三四十元,捐5%。第四条棉花自由运销,经过登记后,纳救国捐取得征收机关的查验证书后,得由该起运地方之村公所及战委会查考后,发给放行之通行护照,以凭检查。倘其先已交纳运销救国捐取得查验证书为凭者,可将查验证书缴验,并缴纳50%的出境税出境证书。
(1939年)
第一条 为活泼农村经济,畅舒土产原料防止资敌起见,凡棉花运销输出境域,加以严格的统制。
第二条 凡本区域所产之棉花的运销以及运销其他抗日区域者,得先由该商申请登记。经许可后给予查验证书,始准运销。
第三条 在准予自由运销冀南抗日区域或运其他抗日区域内者,须先登记并正当的交纳救国捐,以价格为标准,暂按每百斤12元,净花每百斤三四十元,捐5%。运销其他抗日区域者,必须有县政府及战委会的确实证明,始准运销。
第四条 棉花自由运销,经过登记后,纳救国捐取得征收机关的查验证书后,得由该起运地方之村公所及战委会查考后,发给放行之通行护照,以凭检查。
第五条 在输入〔出〕冀南区境,运销欧美各友邦,必须要有各该买主国籍领事馆的切实证件者,才准登记,经过纳税手续后,得以输出。
第六条 在特殊情况之下,须有极少数量棉花运销敌占领区域者,得由征收登记机关指定办法遵守(如购军火弹药及其他西药等军用品,但绝对禁止伪钞输入)。(www.xing528.com)
第七条 凡运销敌占领区域内者,应征收税率须照抗日区域增加二倍,征15%。倘其先已交纳运销救国捐取得查验证书为凭者,可将查验证书缴验,并缴纳50%的出境税出境证书。
第八条 严禁棉花资敌,违者凡无证书、查验证书及其与登记情况不明或路单不符者,一经查获,除没收之外,课以十倍之罚金,查获者以没收十分之一为奖励。
第九条 因运输上经过敌区,未能达到运销其他抗日区域的地区遭受损失者,得斟酌情形津贴之。
第十条 函去邻近各抗日区域农会,商将该区内商情随时报告征收登记栏,以资筹划。
第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施行,倘有未尽事宜得随时呈请修正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