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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层次集聚:助推全国区域协调发展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不主张单纯在沿海三大城市群“黑洞”式地吸引农业转移人口集聚,收入增长未必能完全弥补远距离迁移的其他福利损失,毕竟人民的美好生活不仅仅是经济收入,离家乡近能留住“乡愁”也很重要;但我们也不主张过度分散的完全就地城市化,集聚仍是农业转移人口获得更高收入、国家整体实现更大发展的基础。这里的“区域”是一个基本空间概念,既包括城市与乡村等不同的区域空间,也包括不同地区等区域空间。

分层次集聚:助推全国区域协调发展

我们不主张单纯在沿海三大城市群“黑洞”式地吸引农业转移人口集聚,收入增长未必能完全弥补远距离迁移的其他福利损失,毕竟人民的美好生活不仅仅是经济收入,离家乡近能留住“乡愁”也很重要;但我们也不主张过度分散的完全就地城市化,集聚仍是农业转移人口获得更高收入、国家整体实现更大发展的基础。在全国形成“中心—亚中心—外围”分层次集聚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是更好的选择,其中沿海“中心”以沿海三大城市群为主体,吸纳沿海各省份农业转移人口(“高处”与“近处”重叠)、中西部腹地有较高收入增长诉求的远迁城市化人口(更偏好“高处”),是全国最主要的集聚发展区域;内陆“亚中心”包括重庆、四川、湖北、陕西四省市内的重点城市群(都市圈),吸纳本省份及广大中西部腹地有一定收入增长诉求但又不愿意迁移太远的农业转移人口(对“高处”与“近处”的平衡),是内陆地区最重要的集聚发展区域;“外围腹地”是接受“中心”或“亚中心”辐射的其他省份,主要依托省会(首府)城市和重点地级城市吸纳对收入增长诉求相对较弱(但仍有增收需要)的省内城市化人口(更偏好“近处”),县城及小镇则建成特色小城市(镇),重在留住“乡愁”而不以规模论英雄

从城市化的角度看,农业转移人口都能按自身意愿从农村进入城市,实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化向前发展。从区域协调发展的角度看,沿海“中心”吸纳更多人口集聚、借助集聚经济为新老市民提供更美好的生活,“外围”腹地因超荷人口流出而提高了人均意义上的发展水平、更有条件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内陆“亚中心”则是基于“大国经济”实际而对“中心—外围”这种简单化、理想化格局的改进,宏观层面为“中心”与“外围”之间建立起有机连接的传导“中继”,微观层面为那些在“高处”和“近处”之间难以取舍的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一种新的较好选择。农业转移人口因不同区域流向选择带来的结果,看似存在收入高低等差异,但最终选定的区域应该都是在各自差异化的“效用函数”下能为其带来相对美好生活(不单是更高收入)的区域。

【注释】

[1]本章大量采用了尹虹潘和刘渝琳(2016b)、尹虹潘和刘姝伶(2020)的研究结论。这里的“区域”是一个基本空间概念,既包括城市与乡村等不同的区域空间,也包括不同地区(如城市、行政区)等区域空间。(www.xing528.com)

[2]这里仅列出基本分析思路和主要结论,详细分析过程详见尹虹潘和刘渝琳(2016b)。

[3]2013年(与本章采用的CGSS数据年份一致),上海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62.2%,现有研究中指出的由高技能岗位创造的互补性低技能消费服务业岗位大致对应“住宿和餐饮业”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根据《上海市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普查时期为2013年)计算前述两个行业从业人员占全市从业人员总量的5.5%。如果用梁文泉和陆铭(2015)整理的大城市高技能人才比例5.97%,按1比1计算创造的互补性低技能消费服务业岗位,其结果可以与经济普查相互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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