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虹潘和刘渝琳(2016b)使用2013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微观数据,按照“农民”和“农民工”的口径对样本进行了筛选,并根据样本个体家乡所在的省份,基于国家统计局“国家数据”数据库的相关统计指标、对应年份的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的相关数据整理计算了与之相匹配的家乡所在地影响因素变量数据,以此对上述;四个方面经济“内因”的影响进行了计量经济分析检验。[2]具体做法是,把城市化进程中不同农村劳动力样本的流动选择归结为三个组别:其一是始终留守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简称“留守组”),受访时务农且从未有过非农工作经历的纳入该组别;其二是进入城市就业生活且未回流农村的(简称“进城组”),受访时在城市从事非农工作的纳入该组别;其三是曾经进城但后来又回到农村务农的(简称“回流组”),曾经有过非农工作经历但受访时在农村务农的纳入该组别。
假设初始时所有农村劳动力(即包括后来分化出的全部三个组别)都在农村就业生活,而三个组别的分化是经历过两次选择后逐步形成的。在城市化进程中的第一次选择时,部分人选择一直留在农村务农(形成了留守组),另一部分人则怀着提高收入的经济动机转移到城市就业成为农民工(包括后来的进城组和回流组两个组别)。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后将面临第二次选择,一些人的预期目标得到很好满足,选择继续留在城市务工(形成了进城组),另一些人或许没有获得预期的高收入,或许面临其他问题,选择重新回到农村务农(形成了回流组)。图4-1是农村不同人口(劳动力)群体在整个过程中两次选择的简单示意。
图4-1 农村人口(劳动力)留守、进城与回流的选择过程
(一)流出与不流出农村的选择
始终留守的群体与第一次流动选择中流出的群体显然就存在差异;而在流出农村的不同个体中应该也有一些特征差异,这些差异在是否流出农村的选择中未表现出显性结果,却早已为后来的分化埋下了伏笔。基于经验实证分析,得出的主要结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个体人力资本特征的具体影响
与留守组对比,性别为男性、相对更小的年龄(但所选样本的年龄均在18岁以上)和更高的受教育水平、拥有非农户口都对城乡流动有显著促进作用,并且无论是后来留在城市的进城组,还是重新回流务农的回流组都表现出比留守组更高的人力资本水平。这表明回流组在最初选择进城时可能并非完全是出于对城市的新奇或一时冲动,而是对自己在城市获得更高收入有一定自信,并且这种自信并非完全没有依据。其中,男性对进城的促进,可能既由于“男主外、女主内”传统思想的影响存在,也更因为男性在体能上的优势可以更好地适应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相对较多的一些体力型工作;年龄小则具有体能和精力等劳动能力优势,因此很多农业转移人口都是趁年轻时进城务工,随着年龄增长劳动能力减弱,进城意愿减弱;受教育情况通过对教育回报(收入)的预期影响着农村人口的流动选择,通常受教育年限长的群体预期转移就业收入更高,更有乡城流动意愿,而已经进城的农业转移人口中受教育年限长的也更有可能获得高收入而更少选择回流农村。
2.各项家庭经济特征的具体影响
家庭相对收入水平和未成年子女抚养压力,对流出农村群体整体的影响都不显著,这可能是两个组别混合在一起掩盖了各自的特征。细分两个组别之后可以发现,进城组拥有显著更好的家庭经济水平,这个结果表明家庭经济条件好对于进城务工有促进作用;而回流组拥有显著更多的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子女带来的更大家庭经济压力。因此更可能的是,进城组更大程度上是基于家庭经济支撑,主动进城追求更大发展;回流组则是更多未成年子女抚养经济压力大,被动进城为养家糊口。
3.家乡整体发展与农村经济特征的具体影响
以留守组作为基准,对流出农村这个群体整体而言,家乡经济越发达越有助于促进乡城流动,现实中的农业转移人口确实有相当数量是在省内就业的,家乡经济发达为此带来了更多机会和便利;人均耕地面积和人均农业经营收入水平则对非农转移有负向影响。但分组别来看,可能是进城组受家乡发展水平的影响更大,而回流组的家乡发展水平并不比留守组显著更高;但农业经营收入对两个组别都有显著负向影响。(www.xing528.com)
4.家乡移民倾向特征的具体影响
仍以留守组作为基准来看,进城组的乡城流动同时受新兴互联网渠道和传统移民网络(以家乡农业转移人口占全国农业转移人口比重体现)两方面的显著促进,而回流组主要只受到移民网络这一传统人际关系方式的促进。互联网对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互联网获取信息的便利,使农村人口更加感受到城乡之间的差距而越发向往城市就业与生活,同时也能通过互联网来便捷获知更多的城市就业需求信息,以帮助自身获得城市中就业机会。
(二)留在城市与回流农村的选择
在第二次选择中重新回到农村务农的回流组,与继续留在城市的进城组必然也存在某些差异,这一点在前面以留守组作为基准的分析中已经得到了部分体现。进一步直接将进城组与回流组进行对比,则可以发现更多的差异,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个体人力资本方面
性别没有显著影响,但年龄更大、受教育水平更低,未拥有非农户口都对回流农村有正向影响,除性别外回流组的个体人力资本水平都显著低于进城组,年龄增大使劳动能力降低,受教育水平低制约获得更高收入,以及缺少城市户口带来的保障支撑等因素在选择回流的群体身上再次得到了体现。大致可以认为,回流组在个体人力资本方面处于三个组别的“夹心层”,总体上高于留守组,但与留在城市的进城组相比又有显著劣势,可能是其人力资本水平没有达到某些“门槛”而不足以支撑其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和生活。
2.家庭经济特征方面
家庭相对收入水平更低、未成年子女数量更多对回流农村有促进作用,这表明在农业转移人口就业非正规性和不稳定性的特征下,家庭经济条件好的农业转移人口至少在其短暂失业时可以在家庭支持下花费更多时间耐心寻找新工作,减少了回流的概率。而过多的未成年子女,为长期留在城市就业带来后顾之忧,可能是因为城乡二元制度下未成年子女难以随迁城市入学而只能留守农村,如果未成年子女数量偏多,则只好选择回乡照顾子女而放弃在城市就业。
3.家乡经济特征方面
相对落后的家乡交通基础设施对回流农村有正向促进,这既可能与农业转移人口每年“候鸟式”的城乡往返不便及流动成本高有较大关系,也可能与前面所说交通便利性隐含的对当地人口的开放发展意识有关。而互联网接入和移民网络等因素对是否回流没有显著影响,这也符合常理,通常这些因素是作为农村劳动力进城之前获取相关信息的渠道,在农业转移人口进城之后其功用自然就减弱了。
采用不同的计量经济经验实证模型进行分析,得到的结果并没有太大改变,由此可以认为这些结论总体是稳健可信的。基于这些结论来进行分析,农村劳动力的留守、进城与回流可能是这样发生的:在城市化进程中,城乡收入差距对农村劳动力产生了巨大吸引力。一部分人在评价了自身人力资本和其他条件后觉得没有能力进城挣钱,于是选择留守农村安心务农;另一部分人觉得自己还有一定能力,加上家中未成年子女多、抚养压力大,于是索性在老乡带动下进城务工,希望获得更高收入来养家糊口;还有一部分人,自身能力相对较强,家庭条件也好,为了寻求更好发展,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和老乡等社会网络的带动也进城了。但选择进城这两拨人的命运也不尽相同,觉得自己还有一定能力的那拨人进城一段时间后发现可能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城里的钱也没想象的那么好挣,在短暂摩擦失业时每天生活开支不小、家庭经济条件不允许长时间在城市里这么耗着,加上家中未成年子女多也需要照顾,最后只能选择重新回流务农;而自身能力强、家庭条件好的那拨人,较强的能力使他们获得了更高收入,即使短暂失业,家庭经济条件较好也足以支撑他们花费更长时间去寻找新工作,而不必急着回农村,于是一直留在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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