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分析中国当前的区域发展格局,这里采用尹虹潘(2012)的方法计算了各省份2012年和2018年的“经济集聚指数”“人口集聚指数”两个指标。具体计算方法及2018年的计算结果见表1-1,2012年的计算方法与此一致。
表1-1 中国分省经济/人口的空间集聚指数(2018年)
续表
数据来源:整理计算自“国家数据”数据库,http://data.stats.gov.cn。
注:表中数据在计算时未保留小数位数,计算后保留四位小数。
如果某省份的经济(或人口)集聚指数大于1表明其经济(或人口)总量占比[6]高于其辖区土地面积占比,反之则相反。从表1-1可以看出,不同省份的经济(或人口)空间集聚程度差异较大,集聚程度最高的省份与集聚程度最低的省份之间存在巨大差距。为了在同一个图中展示不同省份的集聚发展情况,这里对两个集聚指数原始值以10为底取对数,然后以人口集聚指数的对数为横坐标、经济集聚指数为纵坐标画出散点图(见图1-5)。
图1-5 中国分省人口—经济集聚发展状态分布(2018年与2012年对比)(www.xing528.com)
数据来源:整理计算自“国家数据”数据库,http://data.stats.gov.cn。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取对数之后的结果不改变每个省份集聚水平的相对排序,只是缩小了彼此间差距的尺度;而且可以带来一个好处,那就是将集聚指数原始值大于或小于1转化为对数值的大于0或小于0,从而可以在平面坐标系中被归入不同的象限,更加直观体现不同省份的集聚分类。
其中,处于坐标系第一象限的省份是人口和经济两个集聚指数均大于1的,处于第三象限的省份是两个集聚指数均小于1的,而处于第四象限的省份是人口集聚指数大于1、经济集聚指数小于1的。根据实际计算结果没有处于第二象限的省份,因为经济是引导人口流动的一个重要因素,只要不是人口流动面临特别大的阻力,通常不太可能出现一个地区经济集聚程度较高而人口集聚程度很低的情况。
图1-5中也画出了过原点的45度虚线,虚线上方的省份经济集聚指数大于人口集聚指数,虚线下方的省份相反。所有省份总体上围绕在45度虚线两侧整体呈“S”形分布,即相对发达的省份主要处于偏右侧区间的45度虚线上方,发展相对滞后的省份主要处于偏左侧区间的45度虚线下方。这种分布恰是地区差距使然,当地区之间的人均发展水平(人均GDP)差距越大时,45度虚线两侧的省份偏离的程度也就会越大;而当不同省份之间人均发展差距消失时,所有省份会全部都成为45度虚线中的点。
结合各省份所处象限及与45度虚线的位置关系,大致可以把31个省份划分为4类。其中,A类处于第一象限45度虚线上方,大多是东部沿海地区的发达省份;B类处于第一象限45度下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发展相对较好的省份;C类处于第四象限,是仅次于B类的中西部省份,数量较少,是介于B和D之间的一种过渡类别;D类处于第三象限,大多是西部(更多是西北)发展相对滞后的省份(详见表1-2)。大致可以认为,按各省份所属的ABCD分类排序,发展潜力是依次递减的。
表1-2 中国分省(不含港澳台地区)集聚发展类型划分(2018年与2012年对比)
2018年与2012年相比,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大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为代表的沿海重点区域集聚发展的势头始终处于较好状态。变化最大的是长江经济带沿线的重庆、湖北从B类跻身A类,东北的辽宁、吉林从A类分别降为B类和D类,这正好印证了近年来南快北慢的新变化以及东北地区面临的经济不振与人口流失等困境。
全国多数省份的全省整体发展情况与省内重点城市发展水平是基本一致的,都通过前述的ABCD分类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但也有少数省份的特殊情况值得关注。有的省份整体发展水平不低,但缺少综合实力较强、有全国影响的中心城市,如河南、河北都是这类例子。而有的省份全省总体所处的集聚发展分类等级并不靠前,但其省会等少数重点城市仍然有较好发展表现,典型例子是四川,省内有连片的深度贫困地区,全省整体集聚发展水平只位列C类,而且2018年与2012年相比,单位面积经济集聚水平还被贵州超越,但在“大省会”区域政策推动下其省会成都仍然发展势头良好。这两类省份数量都不多,究竟哪种省内区域格局更有利于全省的整体发展,还有待长期观察和专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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