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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书和航空运单的解读与制作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托运书上列有填制货运单所需的各项内容,所以托运书也是据以开具航空货运单的凭据。如托运人已经填上重量,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必须进行复核。航空运单不能转让,持有航空运单也并不能说明可以对货物要求所有权。任何IATA成员都不允许印制可以转让的航空货运单,货运单上的“不可转让”字样不可被删去或篡改。一张货运单只能用于一个托运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托运的,由承运人承运的,运往同一目的站、同一收货人的一件或多件货物。

托运书和航空运单的解读与制作

(一)托运书

托运书(Shippers Letter of Instruction,SLI)是托运人办理货物托运时填写的书面文件。托运书上列有填制货运单所需的各项内容,所以托运书也是据以开具航空货运单的凭据。

根据《华沙公约》第5条第(1)和(5)款规定,货运单应由托运人填写,也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代为填写;实际操作中,目前货运单均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填制,但托运人必须在上面签字。

托运书包括下列内容栏:

1.托运人(Shipper’sName,Address & Telephone No.)

此栏填写托运人的全称、街名、门牌号、城市名称、国名以及便于联系的电话号、电传号或传真号。如果是到付货款,此栏必须填写准确,否则承运人可能无法将从收货人处收取的货款交给托运人。

2.收货人(Consignee’sName,Address & Telephone No.)

此栏填写收货人的全称、街名、门牌号、城市名称、国名(特别是在不同国家内有相同城市名称时,必须要填上国名)以及电话号、电传号或传真号,本栏内不得填写“order”或“to order of the shipper”(按托运人的指示)等字样,因为航空货运单是不能转让的。

3.始发站机场(Airport of Departure)

此栏填写始发站机场的全称。

4.目的地机场(Airport of Destination)

此栏填写目的地机场(机场名称不确定时,可填城市名称),如果某一城市名称用于一个以上国家时,应加上国名。

例如:

LONDON UK伦敦,英国

LONDON KY US伦敦,肯塔基州,美国

LONDON TO CA伦敦,安大略省,加拿大

5.要求的线路/申请定舱(Requested Routing/Requesting Booking)

此栏用于航空公司安排运输线路时使用,但如果托运人有特别要求时,也可填入本栏。

6.供运输用的声明价值(Declared Value for Carriage)

此栏填写供运输用的声明价值金额,该价值即为承运人负赔偿责任的限额。承运人按有关规定向托运人收取声明价值费,但如果所交运的货物毛重每千克不超过20美元(或其等值货币),则无需填写声明价值金额,可在本栏内填入“NVD”(No Value Declared,未声明价值),如本栏空着未填写时,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可视为货物未声明价值。

7.供海关用的声明价值(Declared Value for Customs)

此栏填写托运人向目的地海关申报货物的价值。国际货物通常要接受目的站海关的检查,海关根据此栏所填数额征税。如果目的地海关无征税要求,则本栏可填入“NCV”(No Custom Value,无海关声明价值)。

8.保险金额(Insurance Amount Requested)

中国民航各空运企业暂未开展国际航空运输代保险业务,本栏可空着不填。

9.承运处理事项及其他(Handling Information and Others)

此栏填附加的处理要求,例如,另请通知(ALSO NOTIFY)。除填收货人之外,如托运人还希望在货物到达的同时通知他人,则需另填写通知人的全名和地址。此栏也可填写货物的特殊包装及搬运要求等。

10.货运单所附文件(Document to Accompany Air Waybill)

此栏填随附在货运单上往目的地的文件,应填上所附文件的名称,例如,托运人的动物证明(SHIPPER SCERTIFICATION FOR LIVE ANIMALS)。

11.件数和包装方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此栏填该批货物的总件数,并注明其包装方法,常见的包装有包裹(Package)、纸板盒(Carton)、盒(Case)、板条箱(Crate)、袋(Bag)、卷(Roll)等。填制实例如200纸箱(200 Cartons),如货物没有包装时,就注明为散装(Loose)。

12.实际毛重(Actual Gross Weight)

此栏内的重量应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称重后填入。如托运人已经填上重量,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必须进行复核。

13.运价类别(Rate Class)

此栏可空着不填,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填写。

14.计费重量(千克)(Chargeable Weight)(kg)

此栏内的计费重量应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量过货物的尺寸(以厘米为单位)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算出计费重量后填入,如托运人已经填上,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必须进行复核。

15.费率(Rate/Charge)

此栏可空着不填。

16.货物的品名及数量(包括体积及尺寸)[Nature and Quantity of Goods(INCL.Di-mensions or Volume)

此栏填写货物的品名和数量(包括尺寸或体积)。货物中的每一项均须分开填写,并尽量填写详细,如曝光动画胶片(英国制)等,本栏所填写内容应与出口报关发票进口许可证上所列明的相符。危险品应填写适用的准确名称及标贴的级别。

17.托运人签字(Signature of Shipper)

托运人必须在本栏内签字。

18.日期(Date)

填写托运人或其代理人交货的日期。

国际货物托运书实单见表3-26。

表3-26 国际货物托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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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航空货运单

1.定义

航空货运单(Air Waybill)是由托运人或者以托运人的名义填制,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在承运人的航线上运输货物所订立的运输契约,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

需注意的是,航空货运单的右上端印有“Not Negotiable”(不可转让)的字样,航空货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能通过背书转移货物所有权。航空运单不能转让,持有航空运单也并不能说明可以对货物要求所有权。任何IATA成员都不允许印制可以转让的航空货运单,货运单上的“不可转让”字样不可被删去或篡改。

一张货运单只能用于一个托运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托运的,由承运人承运的,运往同一目的站、同一收货人的一件或多件货物。

2.作用

(1)它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缔结运输凭证的运输契约。与海运提单不同,航空运单不仅证明航空运输合同的存在,而且其本身就是发货人与承运人之间缔结的运输契约。双方共同签署后产生效力,并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交付给运单上记载的收货人后失效。

(2)它是承运人收运货物的证明文件。航空运单是货物收据,是承运人作为已经接收货物的证明。它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并在良好条件下装运货物的证明,另外注明除外。

(3)它是运费结算凭证及运费收据。航空运单上记载着收货人、承运人应负担的费用和应支付给代理人的费用,并详细列明费用的种类、金额,因此可作为运费账单和发票。承运人也往往将其中的承运人联作为记账凭证。

(4)它是承运人在货物运输组织的全过程中运输货物的依据。航空运单是随货同行的单据,证明了货物的身份。航空运单上载有有关该票货物发送、转运、交付的事项,承运人据此对货物的运输做出相应安排。

(5)它是国际进出口货物办理清关的证明文件。航空运单是报关单证之一,是海关查验放行的基本单证。

(6)它是保险证明。如果承运人承办保险或发货人要求承运人代办保险,则航空运单也可用来作为保险证书。

3.航空货运单的构成

目前,经营国际货物运输的航空公司及其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使用的航空货运单由一式十二联组成,包括三联正本(Original)、六联副本(Copy)和三联额外副本(Extra Copy)。正本的航空运单背面印有运输条款。航空运单各联及用途见表3-27。

表3-27 航空运单各联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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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航空货运单的分类

(1)航空主运单。航空主运单是由航空公司签发的运单。

(2)航空分运单。航空分运单是由航空货运代理人签发的运单。其适用范围为集中托运。

5.航空货运单的缮制

(1)“货运单号码”栏。

左上角印制或者计算机打制承运人的票证注册代号,如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为999。

依次填写始发站机场的IATA三字代码,由承运人填写。如果没有机场的IATA三字代码,可以填写机场所在城市的IATA三字代码。

右上角为货运单号码,由八位数字组成,前七位为顺序号,第八位为检查号。

(2)Shipper’sName and Address:托运人的姓名和地址。填写托运人的全名,地址填写国家名称、城市、街道的名称、门牌号码、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收货人的姓名要与其有效身份证件相符,地址要详细,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要清楚、准确。

(3)Shipper’s Account Number:托运人账号。根据承运人的需要,填写托运人账号。

(4)Consignee’s Nameand Address:收货人的姓名及地址。填写收货人的全名,地址填写国家名称、城市、街道的名称、门牌号码、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收货人的姓名要与其有效身份证件相符,地址要详细,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要清楚、准确。因货运单不能转让,此栏内不可填写“TO ORDER”字样。

(5)Consignee’s Account Number:收货人账号。根据承运人的需要,填写收货人账号。

(6)Issuing Carrier’s Agent Name and City:代理人的名称和城市。填写制单代理人的名称及其所在的城市,应清楚、详细。

(7)Agent’s IATA Code:代理人的IATA代号。在NON-CASS系统区,必须填写IATA七位数字的代号;在CASS系统区,还应填写三位数字的地址代码及检查号。

(8)Account No.:代理人账号。根据承运人的需要,填写代理人账号。

(9)Airport of Departure:始发站机场。填写货物始发站的机场的名称,应填写英文全称,不得简写或使用代码。

(10)Account Information:结算注意事项。填写与结算有关的注意事项。

1)以现金或者支票支付货物运费,应予以注明。

2)以旅费证支付货物运费,仅限于作为货物运输的行李,填写旅费证的号码及应支付的金额,填写“客票及行李票”号码、航班、日期等。

3)以政府提单支付货物运费,填写政府提单的号码。

4)因无法交付而退回始发站的货物,在新的货运单的此栏内填写原货单号码。

(11)“运输线路和目的站”栏。

To,至:填写目的站或者第一中转站机场的IATA三字代码。

By First Carrier,第一承运人:填写第一承运人的全称或者IATA二字代码。

To,至:填写目的站或者第二中转站机场的IATA三字代码。

By,填写第二承运人的全称或者IATA二字代码。

To,至:填写目的站或者第三中转站机场的IATA三字代码。

By,填写第三承运人的全称或者IATA二字代码。

其中,第二中转站、第二承运人、第三中转站、第三承运人栏只有在运输中出现其他承运人联运时才选择性地填写。

(12)Currency:币种。填写始发站所在国家的货币的三字代码(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即ISO规定)。

(13)CHGS Code:付款方式。填写货物运费的支付方式。

CA——Partial Collect Credit—Partial Prepaid Cash,部分到付信用卡—部分预付现金。(www.xing528.com)

CB——Partial Collect Credit—Partial Prepaid Credit,部分到付信用卡—部分预付信用卡。

CC——All Charges Collect,全部货物运费到付。

CG——All Charges Collect by GBL,全部货物运费到付政府提单。

CP——Destination Collect Cash,目的站到付现金。

CX——Destination Collect Credit,目的站到付信用卡。

NC——No Charge,免费。

PC——Partial Prepaid Cash—Partial Collect Cash,部分预付现金—部分到付现金。

PD——Partial Prepaid Credit—Partial Collect Cash,部分预付信用卡—部分到付现金。

PG——All Charges Prepaid by GBL,全部货物运费预付政府提单。

PP——All Charges Prepaid by Cash,全部货物运费预付现金。

PX——All Charges Prepaid by Credit,全部货物运费预付信用卡。

(14)WT/VAL:航空运费/声明价值附加费的付款方式。航空运费和声明价值附加费必须同时全部预付或者到付,并在相应的栏目“PPD”(预付)、“COLL”(到付)内填写“×”。

(15)Other:其他费用的付款方式。其他费用必须同时全部预付或者到付,依次栏内的其他费用必须同时全部预付或者到付,并在相应的栏目“PPD”、“COLL”内填写“×”。

(16)Declared Value for Carriage:供运输用声明价值。填写托运人向承运人办理货物声明价值的金额。托运人未办理货物声明价值,必须填写“NVD”(No Value Declaration)字样。

(17)Declared Value for Customs:供海关用声明价值。填写托运人向海关申报的货物价值。托运人未办理此声明价值,必须填写“NCV”(No Commercial Value)字样。

(18)Air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站机场。填写货物目的站的机场的名称,应填写英文全称,不得简写或使用代码。如有必要,填写该机场所属国家、州的名称或城市的全称。

(19)Requested Flight/Date:航班/日期。填写托运人已经定妥的航班/日期,填写托运人已经定妥的续程的航班/日期。

(20)Amount of Insurance:保险金额。中国民航不代理国际货物的保险业务,此栏填写“NIL”或者“××”等字样。

(21)Handling Information:储运事项。填写货物在仓储和运输过程中所需要注意的事项。

1)对于危险物品,填写“详见随附货运单的危险物品申报单”、“危险物品—但不需危险物品申报单”或者“仅限货机”等。

2)对于危险物品中包含有非危险物品,填写危险物品的件数。

3)填写货物标志、数码以及货物包装方式等。

4)填写除地址栏以外的其他在目的站的被通知人的名称、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

5)填写随附货运单的文件的名称。

6)填写需要作特殊说明的其他情况。

但必须注意,这些事项应不能超过承运人的仓储、运输能力。

(22)SCI:海关信息。填写海关信息,仅在欧盟国家之间运输货物时使用。

(23)No.Of Pieces:RCP,件数/运价点。填写货物的件数,如果所使用的货物运价种类不同时,应分别填写,并将总件数填写在此处。如果货物运价是分段相加运价,将运价组成点(运价点)的IATA三字代码填写在件数下面。

(24)Gross Weight:毛重。与件数相对应,填写货物的毛重,如果分别填写时,将总毛重填写在此栏内。

(25)Kg/Lb:毛重的计量单位。填写货物毛重的计量单位,“K”或者“L”分别表示“千克”或者“磅”。

(26)Rate Class:运价种类。填写所采用的货物运价种类代号。

●M——Minimum Charge,最低运费。

●N——Normal Rate,普通货物标准运价。

●Q——Quantity Rate,重量分界点运价。

●C——Specific Commodity Rate,指定商品运价。

●S——Class Rate Surcharge,附加等级运价。

●R——Class Rate Reduction,附减等级运价。

●U——Unit Load Device Basic Charge or Rate,集装货物基础运价。

(27)Commodity Item No.:商品代号。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填写。

使用指定商品运价时,填写指定商品代号。

使用等级货物运价时,填写所适用的普通货物运价的代号及百分比数,通常填写“R”(表示附减等级运价)或“S”(表示附加等级运价)。

根据从低原则使用重量分界点运价时,填写重量分界点运价代号及分界点重量。

(28)Chargeable Weight:计费重量。填写据以计收航空运费的货物重量。

(29)Rate/Charge:费率。填写所适用的货物运价。

(30)Total:航空运费。填写根据货物运价和货物计费重量计算出的航空运费额。如果分别填写,则将航空运费总额填写在内。

(31)Nature and Quantity Goods:货物品名及数量(包括尺寸或体积)。填写货物的具体名称及数量。货物品名不得填写表示货物类别的统称,例如,不能填写电器、仪器、仪表等;鲜活易腐物品、活体动物等不能作为货物品名。托运人托运危险物品应填写其标准学术名称。作为货物运输的行李应填写其内容和数量,或随附装箱清单。

填写每件货物的外包装尺寸或体积,单位分别用厘米和立方米表示,货物尺寸按其外包装的长×宽×高×件数的顺序填写。

根据承运人的要求,填写有关服务代号。

(32)Other Charges:其他费用。填写其他费用的项目名称和金额。在始发站发生的其他费用,应全部预付或者到付;也可以填写在运输过程中或目的站发生的其他费用,应全部预付或者到付,未在此栏内列明的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可以用下列代号表示。

●AC——Animal Container,动物容器费。

●AS——Assembly Service Fee,集装服务费。

●AW——Air Waybill Fee,货运单费。

●CD——Clearance and Handling-Destination,目的站办理海关手续和处理费。

●CH——Clearance and Handling,始发站办理海关手续和处理费。

●DB——Disbursement Fee,代垫款手续费。

●FC——Charge Collect Fee,货物运费到付手续费。

●GT——Government Tax,政府税。

●IN——Insurance Premium,代办保险手续费。

●LA——Live Animal,活体动物处理费。

●MA——Miscellaneous-due Agent,代理人收取的杂项费。

●MC——Miscellaneous-due Carrier,承运人收取的杂项费。

●MO——Miscellaneous,杂项费,如牛栏、马厩的租用费。

●MZ——Miscellaneous-due Issuing Carrier,制单承运人收取的杂项费。

●PK——Packaging,货物包装费。

●PU——Pick-Up,货物提取费。

●RA——Dangerous goods fee,危险物品处理费。

●SD——Surface charge-Destination,目的站地面运输费。

●SO——Storage-Origin,始发站仓储费。

●SR——Surface Charge-Origin,始发站地面运费。

●SU——Storage-Destination,目的站仓储费。

●TR——Transit,过境费。

●TX——Taxes,税款。

●UH——ULD-handling,集装设备处理费。

在相应的其他费用代号后加“C”表示该项费用由承运人收取,加“A”表示该项费用由代理人收取。

(33)Weight Charge:航空运费。填写航空运费总额,可以预付或者到付,根据付款方式分别填写。

(34)Valuation Charge:未声明价值附加费。填写按规定收取的声明价值附加费,可以预付或者到付,根据付款方式分别填写。

(35)Tax:税款。填写按规定收取的税款额,可以预付或者到付,根据付款方式分别填写,但是,必须同时全部预付或者同时全部到付。

(36)Total Other Charges Due Agent:交代理人的其他费用总额。填写交代理人的其他费用总额,可以预付或者到付,根据付款方式分别填写。

(37)Total Other Charges Due Carrier:交承运人的其他费用总额。填写交承运人的其他费用总额,可以预付或者到付,根据付款方式分别填写。

根据承运人的要求,填写应收取的有关费用额,可以预付或者到付,根据付款方式分别填写。

(38)Total Prepaid:全部预付货物费用的总额。填写预付货物运费的总额。

(39)Total Collect:全部到付货物费用的总额。填写到付货物运费的总额。

(40)Signature of Shipper or His Agent:托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由托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

(41)Executed on(date)开单日期:填写货运单的开单日期,年、月、日。

(42)at(place):开单地点。填写货运单的开单地点。

(43)Signature of Issuing or Its Agent:制单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由填制货运单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

(44)For Carrier’s Use only at Destination:仅限在目的站由承运人填写。

1)Currency Conversion Rates:汇率。填写到达国家的币种和汇率。

2)CC Charge in Dest.Currency:到付货物运费。填写根据汇率到付货物运费换算成的金额。

3)Charges at Destination:目的站其他费用额。填写在目的站发生的货物运费额。

4)Total Collect Charge:填写合计金额。

(45)Reference Number:证明编号。填写托运人、代理人和承运人均认可的某些证明的编号。

6.航空货运单的修改

当航空货运单内容填写出现错误需要修改时,应将错误处画去,并在旁边空白处填写正确的内容,并在货运单各联的修改处加盖修改人的戳印。每份货运单只限修改一次,不得超过三处。如果发生多处填写错误无法修改清楚时,应另填制新的货运单,原货运单作废。已经作废的货运单,应在全部各联上加盖“作废”的戳印,随同货物销售日报送财务部门注销。修改货运单时,还应严格遵守财务部门的其他各项规定。航空货运单实单见表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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