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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托运:舱板包装运输的优势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集中托运的情况下,除了航空运输公司签发主运单外,集中托运人还要签发航空分运单。有固定货源且批量较大、数量相对稳定的托运人在一定时期内、一定航线或航班上包用承运人一定数量的集装板或者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称为包集装器(板、箱)运输,简称包板运输。托运人通过在承运人的航线上包板(舱)的方式运输时,无论托运人是否向承运人交付货物,都必须支付协议上规定的运费。

集中托运:舱板包装运输的优势

(一)航空集中托运(Consolidation Transport)

航空集中托运是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把若干批单独发运的货物组成一批向航空公司办理托运,填写一份总运单将货物发运到同一目的站,然后由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在目的站的代理人负责收货、报关,并将货物分别拨交付各收货人的一种运输方式。

集中托运可以采用班机或包机运输方式,它适用于普通货物,等级运价的货物和危险品,不能办理集中托运。

提供集中托运业务的企业,在欧美被称为集中托运商(Consolidator,简称集运商),而其在目的站的代理人,则被称为分拨代理商(Break Bulk Agent)。

1.集中托运的特点

(1)节省运费。航空货运公司的集中托运运价一般都低于航空协会的运价。发货人可得到低于航空公司的运价,从而节省费用。

(2)提供方便。将货物集中托运,可使货物到达航空公司到达地点以外的地方,延伸了航空公司的服务,方便了货主。

(3)提早结汇。发货人将货物交与航空货运代理后,即可取得货物分运单,可持分运单到银行尽早办理结汇。航空集中托运服务如图3-1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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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1 航空集中托运服务

(资料来源:谢海燕.国际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12.)

2.集中托运的局限性

集中托运只适合办理普通货物,对于等级运价的货物,如贵重物品、活动物、尸体、骨灰、危险品、外交信袋等根据航空公司的规定不得采用集中托运的形式。

目的地相同或临近的可以办理,如某一国家或地区,其他则不宜办理。例如,不能把去日本的货发到欧洲。

由于在集中托运的情况下,货物的出运时间不能确定,所以不适合易腐烂变质的货物、紧急货物或对时间要求高的其他货物的运输。对书本等可以享受航空公司优惠运价的货物来讲,使用集中托运的形式可能不仅不能享受到运费的节约,反而使托运人运费负担加重。

3.集中托运的航空文件

(1)航空货运单。主运单(Master Air Waybill,MAWB)。凡由航空运输公司签发的航空运单都称为主运单。它是航空运输公司据以办理货物运输和交付的依据,是航空公司和托运人订立的运输合同,每一批航空运输的货物都有自己相对应的航空主运单。

分运单(House Air Waybill,HAWB)。集中托运人在办理集中托运业务时签发的航空运单称为航空分运单。在集中托运的情况下,除了航空运输公司签发主运单外,集中托运人还要签发航空分运单。

(2)集中托运货物舱单(Manifest)。在集中托运业务中,一票集中托运货物的所有分运单都要装在结实的信封内附在主运单后。集中托运货物装舱单见表3-25。

表3-25 集中托运货物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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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识别标签。对于集中托运货物,要在每一件货物上贴上识别标签(见图3-12),在识别标签上要特别注明主单号和分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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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2 货物识别标签

(二)包舱包板运输

包舱包板是航空货物运输中经常采用的一种形式,是指托运人根据所运输的货物在一定时间内需要单独占用飞机部分或全部货舱、集装箱、集装板,而承运人需要采取专门措施予以保证。

1.包舱包板运输的基本概念

(1)包舱运输。包舱人在一定时期内或一次性包用承运人在某条线或某个航班的全部或部分货舱。

(2)包集装器(板、箱)运输。有固定货源且批量较大、数量相对稳定的托运人在一定时期内、一定航线或航班上包用承运人一定数量的集装板或者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称为包集装器(板、箱)运输,简称包板运输。

2.包舱包板的意义

(1)减少承运人的运营风险,保证承运人有稳定的收入。

(2)可以调动承包人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挖掘市场潜力。

(3)尤其适用于新开辟的航线、冷航线的市场开发。

(4)对承运人营销力量比较薄弱的回程、中间站航线比较有利。

3.包舱包板存在的问题

(1)在一定程度上会打乱航空货运的市场价格,使代理人掌握包舱包板舱位价格的制定权。

(2)对承运人的收益最大化产生不利影响。

(3)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可能会出现包“热”不包“冷”的现象,也有可能有黑箱操作的问题。

4.包舱包板的形式

(1)固定包板(舱)。托运人通过在承运人的航线上包板(舱)的方式运输时,无论托运人是否向承运人交付货物,都必须支付协议上规定的运费。

(2)非固定包板(舱)。托运人通过在承运人的航线上包板(舱)的方式运输时,托运人在航班起飞前72小时如果没有确定舱位,承运人则有自由销售舱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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