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单付汇
王雅在做完前面的准备工作后,需要进行审单付汇,审单是指审核单据,确定出口商已经完成了各项发货义务,将根据出口方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各项单据进行付款,这可是非常关键的环节,王雅要打起十二分精神。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进口方在确认对方已完成发货义务后,将凭出口方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进行付款。
在我国,一般情况下出口方提供的全套单据会通过信用证的开证行转让给进口方,由进口方负责对单据进行全面的审核。进口方在审核单据时一定要把单据与信用证逐字逐句地进行核对。
1. 审核的单据
出口方在完成出口义务之后缮制并提交的单据就是进口方需要审核的单据。审单的内容主要包括:单据是否齐全;单据的名称、份数、内容等与信用证是否一致;各单据之间是否矛盾;各种单据签发的日期之间是否存在矛盾(比如装运期早于货物检验日期)等。
2. 审单的时间限制(www.xing528.com)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第14条的规定:“按指定行事的指定银行、保兑行(如有的话)及开证行各有从交单次日起至多五个银行工作日用以确定交单是否相符。这一期限不因在交单日当天或之后信用证截止日或最迟交单日届至而受到缩减或影响。”即开证行和进口方进行的审单活动不得超过《UCP600》所规定的时间。如果超过了时间限制,则认为开证行已接受了所有单据,开证行必须无条件付款。因此,我国的进口企业在得到单据后一定要抓紧时间审单,以免超过审单期限而被动。
3. 审单的结果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进口方审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进口方审单的目的是要保证“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只有做到这点,才能基本保证出口方提交的货物符合合同和信用证的需要,符合进口方的进货要求。进口方的审单可能出现两种结果:
(1)进口方把出口方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进行严格对比,发现单据正确无误后,进口方即可通知开证行对外付款。
(2)进口方通过审单,发现单据和信用证规定存在不符。如不符点对货物交付没有严重影响,进口方可以通知开证行暂时拒绝付款,并要求出口方进行修改;如进口方发现不符点影响到合同履行的核心内容,如货物规格、数量、品质等重要条款与信用证不符,则进口方可拒绝付款提货,并可对由此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索赔。银行收到国外寄来的汇票及单据后,对照信用证的规定,核对单据的份数和内容。如内容无误,即由银行对国外付款。同时进出口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外汇牌价向银行买汇赎单。进出口公司凭银行出具的“付款通知书”向用货部门进行结算。如审核国外单据发现单、证不符时,应做出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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