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最后的任务——完成制单结汇
好了,李明已经按照合同完成货物的出口,接下来,他要想办法办理结汇手续,并申请出口退税。到底如何办理制单结汇呢?他想……,你能帮帮他么?
1. 缮制备齐有关单证
在前面的环节中,李明已经申领到一般原产地证及保险单,也缮制了发票、装箱单等单据。在货物装上船并检验无误后,大副签发大副收据交给李明。李明凭此向船公司申领到海运提单。接下来,需要根据信用证及其修改要求,缮制其余结汇单证,并于信用证有效期及交单期内向以后议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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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制单的工作要点
制单是进出口人按信用证、合同和其他有关要求,并根据货物的实际数量及运输情况,缮制各种单据的工作过程。其工作要求是“正确、完整、及时、简明、整洁”。
1.正确
(1)各种单据必须做到“三相符”:单证相符—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单单相符—单据与单据相符、单同相符—单据与贸易合同相符,而对外贸企业来说,还应加上单货相符—单据内容与实际的交货相符。
(2)各种单据必须符合有关国际惯例和进口国的有关法令和规定。
2.完整
(1)成套单证群体的完整性。
(2)每一种单据所填的内容必须完备齐全。
(3)各种单据份数齐全,尤其是提单的份数。
3.及时
(1)及时出单。单据的出单日期不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限,或商业习惯的合理日期。☆保险单日期早于或等于提单的签发日期。☆提单日期不得迟于装运期限。☆装运通知书必须在货物装运后立即发出。☆汇票日期在提单签发日期后一两天。
(2)及时交单。向银行交单议付不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如果信用证未规定交单期,银行将拒收迟于运输单据出单日期21天后提交的单据,但单据也不得迟于信用证到期日提交。☆如果有规定期限则按照规定期限交单(多为提单签发日期15天内),但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如未规定该限期,银行将拒收迟于运输单据出单日期21天后提交的单据,但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
4.简明
《UCP600》中指出:“为了防止混淆和误解,银行应劝阻在信用证或其任何修改书中加注过多细节的内容。”
5.整洁(www.xing528.com)
单证的表面是否清洁、美观、大方,单据中的各项内容是否清楚、易认。
2. 交单
交单是指出口商(信用证受益人)在规定时间内向银行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这些单据经银行审核,根据信用证条款不同付汇方式,由银行办理结汇。
交单应注意三点:一是单据的种类和份数与信用证的规定相符;二是单据内容正确,包括所用文字与信用证一致;三是交单时间必须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和有效期之内。
3. 结汇
信用证项下的出口单据经银行审核无误后,银行按信用证规定的付汇条件,将外汇结付给出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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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条件下制单结汇的做法
(1)押汇。议付押汇收取单据作为质押。按汇票或发票面值,扣除从议付日起到估计收到开证行或偿付行票款之日的利息,将货款先行垫付给出口商(信用证受益人)。议付是可以追索的。如开证行拒付,议付行可向出口商追还已垫付之货款。
(2)收妥结汇。即收到单据后不做押汇,而将单据寄交开证行,待开证行将货款划给议付行后再向出口商结汇。
(3)定期结汇。即收到单据后,在一定期限内向出口商结汇,此期限为估计索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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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不一致时出口商可采取的措施
在出口业务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单据不符,即单据存在不符点,而受益人又因时间条件的限制,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更正,有下列处理方法:
(1)凭保议付。受益人出具保证书承认单据瑕疵,声明如开证行拒付,由受益人偿还议付行所垫付款项和费用,同时电请开证人授权开证行付款。
(2)表提。议付行把不符点开列在寄单函上,征求开证行意见,由开证行接洽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接到肯定答复后议付行即行议付。如申请人不予接受,开证行退单,议付行照样退单给受益人。
(3)电提。议付行暂不向开证行寄单。而是用电传和传典通知开证行单据不符点。如开证行同意付款,再行议付并寄单,若不同意,受益人可及早收回单据,设法改正。
(4)有证托收。单据有严重不符点,或信用证有效期已过,已无法利用手上的信用证,只能委托银行在向开证行寄单函中注明“信用证项下单据作托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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