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盘(offer),又称报价,在法律上称为“要约”,是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向对方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这些条件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表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认为:“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盘。”
根据子任务3.2.1中买方Sportsman 3月6日的来电询盘以及引导任务中的具体信息,及子任务3.2.1中的价格核算,我们得知每双鞋CIF的价格为16.94美元,因此我们可以完整地拟写发盘函。
[例3-12]卖方发盘(3月7日去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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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盘函模板
Dear sirs,
Thank you for your interest in our products...(感谢你方对我司×××产品感兴趣)
In reply to your enquiry of...,we take pleasure in making you an offer as follows:(根据你方几月几日的询盘,我们很乐意做出如下发盘)
Commodity(品名):
Specifications:(规格)
Quantity:(数量)
Price:(价格)
Shipment:(装运)
Payment:(支付)
This offer is subject to your reply here on or before...(该发盘在×月×日之前复到有效)
We are looking forward to your early reply.(期待你方的回复)
Yours faithfully,(真诚的……)
注意:第一次报价时,如果客户没有明确要求,贸易术语一般采用F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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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盘的种类
在实际业务中,发盘通常是一方在收到对方的询盘之后提出的,也可直接发出。发盘多由卖方发出,习惯称售货发盘(selling offer);如是买方发出,被称作购货发盘(buying offer)或递盘。
[例3-13]Offer Chinese rosin WW grade iron drum 200M/T USD 195 per M/T CFR New York May shipment irevocable sight L/C reply here 20th.
兹发盘200公吨中国松香,WW级铁桶装,每公吨CFR纽约195美元,五月装运,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限本月20号复到。
[例3-14]Offer 5000 dozens men's T-shirts sampled March 19th USD78 per dozen CFR New York export standard packing May/June shipment irrevocable sight L/C subject reply here March 23th.
兹发盘5 000打男式T恤衫,规格按3月19日样品,每打CFR纽约78美元,标准出口包装,5~6月份装运,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限3月23日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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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发盘的条件
构成一项有效的发盘,必须具备下列四项条件:(www.xing528.com)
(1)发盘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在发盘中指明个人姓名或企业名称的受盘人。
(2)发盘的内容十分确定。《公约》规定:一项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但为了防止误解和可能发生的争议,在实际业务中,我们在对外发盘时.最好将品名、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装运和支付条件等主要交易条件一一列明。
(3)表明发盘人受其约束。发盘人应在发盘中明确向对方表示,愿按发盘的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
(4)传达受盘人。发盘必须被传达到受盘人时才生效。例如,发盘人用信件向受盘人发盘,如该信件在传递中遗失,以致受盘人未能收到,则该发盘无效。
【思考】
A公司在5月18日向B公司通过信函发盘,限5月26日复到有效。B公司在A公司发盘的第二天,通过一位中间商得知其报价的内容。于是,就于5月19日当天向A公司表示接受其提出的成交条件。此时,接受有效合同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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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盘的有效期
发盘的有效期是指给予对方表示接受的时间限制。超过发盘规定的时限,发盘人即不受约束。发盘人对发盘有效期作明确的规定。例如,采用口头发盘时,除发盘人发盘时另有声明外,受盘人只能当场表示接受方为有效。采用函电成交时,可规定最迟接受的期限(如限5月31日复到此地)。或规定一段接受的期限(如发盘有效期为10天,但存在发盘有效期计算的起讫问题)。如果发盘中没有明确规定有效期,受盘人应在合理时间内接受,否则该发盘失效。所谓“合理时间”,应视交易的具体情况而定。
[例3-15]OFFER SUBJECT REPLY FIFTH 发盘限5号前复有效
[例3-16]OFFER SUBJECT REPLY FIFTH HERE 发盘限5号复到有效
[例3-17]OFFER VALID THREE DAYS 发盘有效期3天
[例3-18]OFFER REPLY IN THREE DAYS 发盘3天内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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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盘撤回与撤销
(1)发盘的撤回(withdrawal of offer)。撤回是指发盘人将尚未为受盘人收到的发盘予以取消的行为。一项发盘只要撤回通知先于发盘或与发盘同时到达受盘人,该发盘就可被撤回。
(2)发盘的撤销(revocation of offer)。撤销是指发盘人将已经为受盘人收到的发盘予以取消的行为。如撤销通知于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到达受盘人,发盘得以撤销。
但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得撤销:①发盘表明接受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盘是不可撤销的;②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而应该本着对该发盘信赖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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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盘的终止(termination)
发盘的终止是指发盘法律效力的消失。在实际业务中,造成发盘终止的原因主要有:①受盘人做出还盘;②发盘人依法撤销发盘;③发盘中规定的有效期届满;④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造成发盘的失效,例如,政府宣布发盘中的商品禁止进口或出口;⑤在发盘被接受前,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或法人破产等。
【课堂讨论】
我某对外工程承包公司于5月3日发电传请意大利某供应商发盘出售一批钢材。我方在电传中声明:要求这一发盘是为了计算一项承造一栋大楼的标价和确定是否参与投标之用。我方必须于5月15日向招标人送交投标书,而开标日期为5月31日。
意大利供应商于5月5日用电传就上述钢材向我方发盘。我方以此计算标价,并于5月15日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书。5月20日意大利供应商因钢材市价上涨,发来电传通知撤销5月5日的发盘。我方当即复电表示不同意撤销。于是双方发生争议。5月31日开标,我方中标,随机电传通知意大利商我方接受该商5月5日的发盘。但意大利商人坚持该发盘于5月20日撤销,合同不成立。而我方则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对此,双方争执不下,协议提交仲裁。试问,如你是仲裁员将如何解决?说明理由。
【任务拓展训练】发盘的有效期
2016年9月25日,中国A公司向美国B公司以传真方式发盘,限美国8日复到有效。美商于10月2日以传真方式发出接受通知,但A公司正值“十一”放假,于10月4日才收到接受通知。问该接受通知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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