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优化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机构的管控体系。授权经营体制改革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应当坚持以“强制性制度变迁”——政府推动和主导为主。这不同于当年东风集团“自下而上”的改革,因为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强有力的推手才能重新进行资源的最优配置,因此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机构的管控体系。这需要进一步明确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功能和定位,必须将履行国家经济管理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与国资监管事项分离。国有资本监督管理在中国比较复杂也比较庞大,必须维护和保护好这一执政根基。而实现的基础则是国资监管机构的管控源头需要不断明确。
(二)明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授权事项范围。不久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就是在国有资本监督管理体制上逐步确立“以管资本为主”的目标,而落实到具体行动则是对两类公司的改组或组建。因此,这是对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体现,但仍需要进一步明确两类投资公司授权事项,比如投资决策额度、人事任免权限等则需要进一步明确。
(三)理顺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主体权责边界关系。既然是授权,就是一个双方的行为,是一个需要各自明确“关系产权”边界的过程。但是应当以法律关系中的经济行政合同关系来建立标尺和维度,而不是西方传统意义上的私法关系(委托-代理),确立这种关系的重要理由和源泉就在于这里的“国有资本授权”是带有公权属性的经济行为,这种经济行为背后是国家所有制在经济领域的体现。而这种双方主体的边界管控界限还主要是通过公司治理方式切分,即通过做强做实董事会来实现,通过股权关系来体现国家出资人意志。
(四)分类分步提升国有企业治理能力建设水平。授权经营效果好不好,除了国资监管机构自身完善外,还有另外一个方面是国有企业自身是否具备的条件。从前述路径依赖理论可以看出,国企还是希望有一个“婆婆”对自己要管,但不要管太死,这是一种正常的组织心理状态,但也无形中造成了忽视自身内部治理基础,必须不断国企在自身决策机制和流程上更加规范、更加标准;在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上更加和市场化接轨。从而能更好“接得住”国有企业履职行权水平,才能让授权经营效果显现。(www.xing528.com)
【注释】
[1]马骁,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人才研究中心(兵器党校),人才战略研究部副部长、经济学博士、高级工程师;赵原皓,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人才研究中心(兵器党校),人才战略研究部助理工程师;李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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