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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效率评价方法的经济学逻辑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企业规模,小企业是无效率的;按所有制,国有企业是无效率的。但不应该仅仅依据利润率作为效率评价的标准批评国有垄断企业,进而也说明新古典这个条件是不成立的。当然,这些年在非国有经济多年的社会责任等等方面有很大改观,但评价的方法和逻辑可能始终是新古典主义的。总的来讲,国企效率可能并无不当之处,只是用了一个不恰当的评价办法。

主流效率评价方法的经济学逻辑

第一,主流的效率评价方法是按平均值测算的。但我认为它只是一种会计关系,西蒙也这样认为,因为这种方法要用回归方法来测算,而回归方法适用于随机现象,然而,效率问题根本就没有随机现象,所以这套理论和分配理论也存在不一致。因为从理论角度看,生产函数中的α和β应该把国民经济分配净,但是它总有一部分解释不了,所以经济学家就把前面拆出来,劳动这部分是1/4,资本1/4,其余解释不了不菲归结到随机无差项里面。很多西方的学者认为,这一部分是我们无知的度量,通过引入时间变量,就把随机误差变小了,从而提高解了释率。

第二,上市的经济增长是按照均值来计算的,不能达到经济理论上所要求的水平,在计量经济学领域出现了随机前沿和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在分析过程中,重点分析效率是不是在前沿面上,所以一般把经济效率分解配置效率、组织效率。但这种做法的合理性有多高,还需要进一步思考。

第三,利润率的结果可能是非效率。一般而言,计算利润率用销售收入减掉成本即可,但问题在于成本可能不一样,有的合理、有的根本不合理。那么,效率评价方法的本质是什么?现实的做法就是投入产出,但是过程如何并不关心。

评价的标准到底是什么?按企业规模,小企业是无效率的;按所有制,国有企业是无效率的。所以,这种评价是有其他因素的。这其中隐含假定又是什么?我认为可能是企业的同质和非机会主义形成了标准的新古典逻辑。我们假定两个企业,一个是国有企业,一个是私人企业。国有企业劳动报酬原则是按照劳动分配,员工收入分配最低水平甚至可以高于私人企业,因为这是制度本身决定的。但是在私人企业情况有些不一样,工资低于正常国企工资水平,这有其自身原因。以工作强度为例,工作时间周小时41个,外资是45个,全部44,而国有部门是低于这个数的,也就是其他经济体存在超时劳动,尽管收入差距有所下降,但超时劳动很严重。再比如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与私人企业工资水平比较结果显示,国有垄断企业工资水平高于私人垄断企业,但利润率却低于私人垄断企业。但不应该仅仅依据利润率作为效率评价的标准批评国有垄断企业,进而也说明新古典这个条件是不成立的。

当我们采用数据包分析时,如果选择的样本都是国有企业的,具有同质性,所以它可以作为前沿面,而且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把私人企业放在里面,所研究的问题和结论就很难说清楚,因为两个的收入分配机制不一样。所以,我们在进行实证分析时进行了会计调整,经过比对发现,国企的人均失业保险费和工资水平都显著高于非国有企业,总资产利润率也就自然会低于非国有企业。(www.xing528.com)

所以我得到的结论是:国企效率不低。因为新古典经济理论的逻辑,评价的结论不注重过程,这就导致其脱离实际,甚至连新制度经济理论也做不到注重过程。当然,这些年在非国有经济多年的社会责任等等方面有很大改观,但评价的方法和逻辑可能始终是新古典主义的。总的来讲,国企效率可能并无不当之处,只是用了一个不恰当的评价办法。

【注释】

[1]张衔(1955—),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理论与经济计量分析、《资本论》研究、财政金融与宏观调控、规制与企业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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