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喀什协定》的附件3对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做了详细规定。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目标是通过提升成员的贸易政策和实践的透明度和理解,确保成员对多边贸易协定原则、规则和承诺的执行以及多边贸易体系的顺利运行。[91]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对成员政策的评估主要集中在成员的贸易政策和实践对多边贸易体系的影响上,但同时也会考虑到更大范围的经济和发展的需求以及成员的外部发展环境。
(一)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目的
贸易政策审议的目的在于:首先,通过定期的政策审议了解成员在多大程度上遵守和实施多边协议的规则和承诺,以督促成员遵守WTO协定和自身的承诺。在WTO现有的组织框架中,设有贸易政策审议机构(Trade Policy Review Body)专门负责贸易政策审议的相关事务。其次,提高公众和成员政府间对贸易议题讨论的质量。贸易政策审议时要求成员方政府内各机构加强贸易政策的协调。对于发展中成员和欠发达成员,贸易政策审议有助于这些成员明确相关技术援助的领域,在WTO和其他国际组织框架下寻求贸易帮助和支持。最后,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在对成员方贸易政策和实践对多边贸易体系的影响进行多方面评价的同时,也有助于成员方推动有效的贸易政策改革以履行在WTO框架下的各种义务。[92]
(二)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程序
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定期对成员的贸易政策及其实践进行审议。在《马拉喀什协定》的基础上,2017年对成员审议的时间间隔重新进行了规定,并于2019年1月1日生效。美国、欧盟、中国和日本这些世界重要的贸易体由原来的每两年进行一次贸易政策审议改为每三年一次;16 个较大贸易体由原来的每四年进行一次贸易政策审议改为每五年一次;除欠发达成员适用更长的时间间隔外,其他成员由原来的每六年进行一次贸易政策审议改为每七年一次。[93](www.xing528.com)
贸易政策审议机构专门负责贸易政策审议的相关事宜。其是隶属于WTO秘书处的一个分支机构,由1名主席、16名专家和11名工作人员组成。包括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内的多边机构都设有政策审议部门,有专门的政策分析团队跟踪各国的政策情况。但WTO的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受到预算的限制,一直面临人员紧缺的问题。贸易政策审议期为10个月,成员的所有贸易政策及实践皆属于审议范围。当其他成员受到某一成员贸易政策重要影响时,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可以在咨询之后要求相关成员提供文件。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将制定基本的工作计划,并在与被审议的成员咨询的基础上,建立审议程序。贸易政策审议机构还可在与成员进行咨询的基础上,要求相应的个人参加贸易政策审议的讨论。[94]
被审议的成员应向贸易政策审议机构提交完整的报告。WTO秘书处将在此报告的基础上,对成员就贸易政策和实践的细节加以明确,并形成报告。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应举行相应的会议,被审议的成员将对其他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并记入会议纪要。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将会议纪要连同成员和秘书处的报告作为依据,得出相关结论。[95]这些书面材料将同时留存至部长会议记录。值得强调的是,成员在两次贸易政策审议中间如果贸易政策发生重要变化,应向贸易政策审议机构提交简要报告,并且附上年度更新数据。[96]
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设立还对发展中成员和欠发达成员给予特殊的考虑。“对提交报告困难的欠发达成员要给予特殊的考虑”,“经发展中成员请求,秘书处将为发展中成员,特别是为欠发达成员提供相应的支持”。[97]贸易政策审议机构通过审议,对发展中成员和欠发达成员的政策制定能力不足和政策实践不完善有了更多的了解。这推动了WTO近年来对欠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能力建设的投入。很多能力建设项目,为其培养政策制定人才,更为充分和有效地参与WTO的各项活动,使这些成员深受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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