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自成立之后,各成员积极推动多边贸易规则谈判,希望将多边贸易开放推升到新的高度。在历轮谈判中,各成员就进一步削减关税、提高市场准入进行了艰难的谈判,但未能就推动WTO的新规则制定取得实质性进展。多哈回合谈判长期处于僵局,有学者甚至认为“多哈已死”。[33]多哈回合谈判的失败,使得WTO的谈判功能陷于瘫痪,从而引发对多边贸易体系有效性的质疑。WTO谈判功能失灵的背后有复杂而深刻的原因,既有谈判机制的内在缺陷,也有WTO体制下各成员的政治经济博弈,是WTO多边贸易体制对发展的世界经济和变动的国际格局的应对不力。但从更长的历史维度审视,多哈回合谈判的僵局未必就代表着停止。多边贸易体系内部有各种力量集聚,推动WTO进行更为彻底的改革,从而深刻影响国际贸易体系的发展。
(一)WTO谈判机制的内在缺陷日益显露
WTO成员范围不断扩大,特别是发展中成员的加入,在推动WTO成为拥有多元主体国际组织的同时,也使得WTO面临越来越高的决策成本。首先,成员情况各异,在谈判中有不同需求。WTO的“一揽子协议”原则要求新规则制定需要所有成员的一致通过。但实际上,不同成员的发展情况千差万别,各自利益诉求不同,使得达成一致的难度增加。其次,“一揽子协议”原则使得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为了达成某一法律规则不得不解决所有分歧,这样不仅使得谈判的时间大大延长,而且使得许多规则的谈判细节成为成员间利益博弈的筹码,大大增加了规则制定的成本。最后,虽然“一揽子协议”原则的引入提升了WTO规则的完整性和履行效率,但在日益复杂的现实中,成员由于担心新规则的实施成本,对新规则的承诺更为审慎,甚至不愿接受新规则,从而使谈判逐渐失去动力。
(二)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力量对比发生根本变化(www.xing528.com)
随着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成员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些成员在国际经济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们要求拥有国际体系中的更大话语权,以反映其利益诉求。在WTO框架下,发展中成员,特别是包括中国、巴西和印度在内的新兴经济体,希望影响国际贸易规则制定,以促进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和实现。[34]2001年开始的WTO多哈回合谈判把“发展”作为主题,实际上是反映了广大发展中成员在国际贸易规则制定中要求关注发展问题的诉求。然而,发展中成员与发达成员在WTO多哈谈判的重点上却各执己见。发展中成员要求发达成员取消农业补贴,开放成员内部市场;而发达成员则希望发展中成员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准入以及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多哈回合谈判停滞的背后,是发展中成员和发达成员对国际贸易规则制定权的争夺。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成员将新兴经济体分享国际贸易规则制定权的诉求视为对现有体系的挑战。发达成员仍试图通过维持其对贸易规则制定的垄断性权力,进而维持其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三)WTO规则谈判未能充分反映贸易新规则的制定需求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分工深入到产品内部,在世界范围内以跨国公司为先导的产业链不断扩展。全球价值链的出现,颠覆了传统意义上以“国境”为出发点国际贸易规则的基本设计,着眼于规范跨国/境贸易障碍的规则已不能满足当今世界的需求。新的贸易规则要求对“边境以内”(behind the border)贸易管理措施做出更多的规范。然而WTO多哈回合谈判关注“发展”问题,由于各方利益的牵制,谈判未能及时有效地推动新规则制定,以满足全球价值链的快速发展。尽管《贸易便利化协定》的达成能够简化通关手续,促进贸易便利化,从而加速货物的流转,提高价值链的运作效率,但在投资和服务贸易领域,WTO却未能进一步推动实质性的开放,在多边贸易体制中未能对价值链发展所需要的各方利益保护提供规则支撑。谈判功能的失灵从根本上削弱了WTO机制的可信度和各成员对其的关注度,为多边贸易体系危机埋下伏笔。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