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价值是主体、客体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审美发生的过程中,存在着两化的作用。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既有主体对客体的改造、创造、突进,赋予客体以人文社会文化的意义,即主体的“外化”;又有客体对主体的侵袭、渗透、转化,赋予主体以对象的性质和品格,即客体的“内化”。
基于两化的作用,审美活动中还存在着欣赏模式的选择问题。审美主客体作用的模式实际上就是主体在进行审美欣赏时所采用的方法方式。综述中西方山水或风景审美的模式,可将欣赏模式归纳为:对象模式、环境模式、沉浸模式、唤醒模式、神秘模式和后现代模式这几类。
西方传统的风景欣赏模式脱胎于风景画的艺术欣赏,如绘式的欣赏方式即是例证。一些研究认为,艺术欣赏模式对艺术品的感知与欣赏主要通过视觉。这种欣赏模式产生于欧洲,伴随着风景画的发展和推广深入人心。因此,将此种欣赏模式称之为“对象模式”。此模式的特点是将自然当作雕塑品一样进行欣赏时,会特别关注对象的形式特征。这种欣赏模式的基础是主客二分造成的观者和被观对象的界限。
而我国古代山水审美则强调融情于景的欣赏方式,强调在体验时调动所有的感官进行沉浸式体验。西方关于审美沉浸式的研究起步较晚,被认为是一种全新的审美模式,也被称之为参与模式。沉浸模式将感官、自然环境、空间看作是一个没有缝隙的整体,召唤我们沉浸到自然环境中去体会自然环境。这种模式呼吁主体消除与自然的距离,消除主客二分地去欣赏风景。
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战后审美心理物理学研究的突进,人们渐渐关注人对风景刺激的反应。这一进步使得西方风景的研究从如绘式中挣脱出来,多角度、多感官地去综合研究审美。强调风景欣赏模式应该区别于艺术欣赏模式,感知器官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视觉并不是唯一且主要的,因而产生了唤醒模式。环境作为审美对象,不是雕塑,不是架上艺术,环境的美不是个体单独的美,是个体之间相互依存的美,是整体的美。
以下对中西方审美欣赏模式进行对比,如表3-1所示。
表3-1 中西方审美欣赏模式比较研究与评价
(续表)
一个客观物质之所以能成为审美对象,需要经过一定的审美心理过程。只有把人的主观情感、意识与对象结合起来,达到主客观在情感上的交流,在意识上的超越,才能产生美。在审美过程中,蕴涵着“两化”的过程,即主体的外化和客体的内化。本书在考察了审美心理学、哲学美学的移情说、距离说、实验美学、格式塔心理学、弗洛伊德心理学美学的基础上,提出了审美价值作用机制认知框架。
一般情况下,从审美对象到审美结果的形成,主体需经历审美注意、审美感知、审美分析、审美领悟四个步骤,这四个步骤之间是逐层递进的关系,在各个审美阶段所调动的感情因素不同。审美心理随着审美层次的深入逐渐加深。在审美注意和感知阶段,一般所调动的审美心理是愿望、期待、情绪、欲求,对应传统山水审美中的“道”“心”“性”;是眼、耳、鼻、舌、身五种感官对客体进行感知,所调动的审美心理是感触、意向、情感等,对应传统山水审美中的“性”“情”。在审美分析阶段,所调动是理解、认知、思考和想象,对应传统山水审美中的“思”。在审美的领悟和升华阶段,所调动的是领悟,对应山水审美中的“悟”,从而实现审美的升华。这是中国传统山水审美中所特有的环节,对应传统山水审美的“道”“气”“悟”“神”。
不同的审美阶段,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关系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审美结果。在审美感知阶段,审美认知会牢牢地集中在引起审美注意的载体上,如客体线条、形状、色彩、质料、层次等。主体通过五感、情绪、心境等作用形成审美结果,在此阶段的审美作用是感知,较之于审美注意,审美主体对对象的关注时间长,审美主体与对象有一定的互动,这一阶段所形成的审美结果较之于审美注意阶段的审美结果更稳定、持久。在审美分析阶段,审美通过理解、认知和思考形成对审美较为理性的、技术性的、情感的综合判断,如变化、平衡、统一、和谐、韵律、感动、亲切等。此阶段所形成的审美结果,是在前一个步骤基础上的综合与提升。审美的最高阶段是审美的悟道和冥想,此时,经由上述几个阶段所产生的审美结果在主体内部沉淀,宗教、态度、认识使得心灵得到了洗涤、净化,审美结果涌现出来,产生了审美的意境和终极的审美理想。(www.xing528.com)
本书综述了东西方审美作用机制,认为在西方美学哲学语境下,审美发生有内外同型的作用,会经历各个不同的阶段。康德认为审美表象作为连接对象和共感的中间纽带,审美主体对外会发出外同形型的作用,对内会发出内同型作用。鲍桑葵认为,审美所产生的结果为态度、情感、表象。李泽厚认为审美阶段分为:准备、实现、完成三个阶段。准备阶段为审美注意(集中在对象形式本身),实现阶段为审美态度(各种心理因素、功能、成分,如认知、欲求、期待、想象、情绪、愿望、心境、意向……),完成阶段为审美判断(情感、想象等)。对此,腾守尧、周冠生等学者也有相近的论述,如表3-2所示。
表3-2 西方哲学视角下的审美作用机制
①康德(Immanuel Kant),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著有《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三大哲学著作,对哲学和心理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②鲍桑葵(Bernard Basanquet),英国哲学家、美学家。其中《美学三讲》中论述了审美价值作用机制。
(续表)
在我国传统美学中,审美的生成可分为“生思、感思、取思”[3]三个阶段。审美的获得一是通过对客观物象的观察,并且经历长久的思考而形成,但在这个作用机制中也不排除久思而未有果的情况。因而转而向古人学习,寻味和批判古人继而有感而发;而在这个过程中,生思与感思相互作用,在不断交融的过程中,形成偶然兴发,生成感发和激发,对以往的经验和形式进行重构及涌现,形成对美的觉解,从而完成第三阶段。
下一章基于中国传统山水审美的特征、传统山水审美的要素、审美主客体及作用机制的阐释,以山水审美中范畴最广的“境”为基础,构建中国名山风景区审美价值认识的框架。
【注释】
[1]a.观念说。这种观点把价值看作人类的一种精神现象,是属于人的情感、意向、旨趣、态度和观念方面的感受状态,价值只存在于人们的思想意识中。b.实体说。价值是一种独立存在的实体或现象体系。c.属性说。这种观点认为价值虽非特殊的实体,却是某些实体所固有的或在某些情况下产生的特殊属性。持有这种学说的部分人认为价值只存在于人们的思想意识中。d.关系说。所谓的意义本身是一个关系范畴,是指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所产生的效果和影响。价值既不是某种独立的实体,也不是任何实体所固有的属性,而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关系的产物。“关系说”也有主观和客观之分。e.实践说。是在“关系说”基础上的新型价值学说。认为价值产生于按照主体的尺度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现实活动;因此,主体特有的存在方式与活动特征是把握价值的关键(李德顺,1987)。
[2]贝尔最著名的美学命题是认为美是一种“有意味的形式”。他认为在不同的艺术作品中,线条、色彩等以某种特殊方式组成某种形式或形式间的关系,激起我们的审美感情,这种线、色的关系和组合,这些审美的感人的形式,就是“有意味的形式”。“有意味的形式”是一切视觉艺术的共同性质。
[3]见本书第2章中论述的王昌龄《诗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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