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前文中对于审美主体、客体、审美结果及审美过程中各要素的阐释,为了进一步落实和阐释清楚审美的作用,本章引入了价值论来进行讨论。“价值”简单地说就是在人类的客观历史实践活动中产生和形成的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杜书瀛,2008)。普遍的观点认为,价值产生于、建立于、并存在于主体与客体的特殊关系中。马克思曾通过对词源的考察判断价值的核心问题是“关系”。有学者系统地分析了价值的5种学说[1]。基于此认为,价值存在于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之中,反映强烈的主体性特征,是客体属性对主体需要的满足。
价值所涉及的最重要的两个方面是主体和客体。主体是指价值活动中作为行为者的人,客体是指价值活动中的对象。审美实践属于人类价值实践活动的一种,也涉及主客体及其相互作用关系。因此,名山风景区的审美价值是人类在审美实践活动中产生和形成的高中低山和各种山景以及山的自然特征对于主体审美需求的满足。审美活动虽作为价值活动中的一种类型,但它更是一种偏向于精神实践的活动,具有很强的主体性,但同时也具有物质活动的一些特征。审美主体所关心的,从根本上说是对象的情感与精神意义和对象令人精神愉悦的特征。名山风景区审美价值的客体是山岳景观的物质实体、物质事物以及物质形式,如山岳自然景观(山体、水体、生物、气象、天象等)在审美方面的表现及特征,人在与自然过程中产生的人文景观(亭台楼榭、游线、观景点等)在审美方面的表现,以及没有客观载体存在的精神、精神形式,如山水诗文画作、山岳崇拜和信仰、山水意境等,这些客体能够引起审美主体的共鸣,成为主体的精神同构物。
总结起来,用一个概念表达审美价值,即是:(www.xing528.com)
审美价值=[审美主体,审美客体(载体及其特征),主客体作用]
以下分别对审美价值的主体、客体、主客体关系进行阐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