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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国内外发展情况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森林资源开展评价与评估活动是在森林及林产品的经济利用过程中产生的现实需要。那时,人们对采伐的森林不计成本,不将林价列入木材价格中,森林资源恢复无资金来源,导致了森林资源锐减与生态环境的恶化。人类在森林资源经营中投入的劳动是森林资源价值的基础。森林资源是稀缺资源,采伐后可以再生,因此可由森林资源再生产的劳动量来决定其价值,营林成本是确定森林资源价格的主要依据。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国内外发展情况

对森林资源开展评价与评估活动是在森林及林产品的经济利用过程中产生的现实需要。森林评价活动最早起源于德国的林价算法(Forest Valuation),初创于18世纪80年代,最早在奥地利皇室法(Nomralat,1788年)中由奥地利税务局提供的奥地利官方评价法中得以体现。在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西方经济学的广泛引入,发展成为林价算法(Forest Valuation)及林业较利学(Forest Statics),后由科塔(Cotte H.),哈尔蒂希(Hartig G.I),洪德斯哈根(Hundeshagen J.C)等人完善补充,现在已经发展到较为成熟的阶段,并在世界各国广泛地开展起来。美国的森林资源评价已在森林经营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日本的森林资源评价是20世纪初从德国引进的,经贾村哲象等人的发展,目前技术上较为成熟,多采用欧美方法。

我国对林价及林价制度的研究始于20世纪3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对这一问题的理解与认识历经了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由于受传统政治经济学理论的约束,学术界普遍认为“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自然资源(包括森林资源)不是劳动产品,未能凝结人类劳动,所以不具有价值。这种观点和认识曾使林业发展遭受了很大挫折,产生了许多不良的后果。那时,人们对采伐的森林不计成本,不将林价列入木材价格中,森林资源恢复无资金来源,导致了森林资源锐减与生态环境的恶化。

改革开放后到80年代中期,由于理论上的错误理解和林业政策上的屡次失误,森林资源数量锐减、质量下降,生态环境恶化。国内的有识之士对森林资源价值有了逐步深入的认识,一部分学者认识到,只要有人类投入(包括生产和管理),能进入市场并能交易的森林资源,不论是天然林还是人工林都具有价值,并且有价格。(www.xing528.com)

中外专家对自然资源价值问题进行的讨论充分肯定了资源与环境是有价值的。1992年8月,我国政府公布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中提出“研究并试行把自然资源和环境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使市场价格准确地反映经济活动造成的环境代价”。《中国21世纪议程》和《中国21世纪议程——林业行动计划》中也明确提出,要加强包括森林资源在内的自然与环境资源核算与评价,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不过学术界对森林资源价值是否要货币化存在着多种理解。一些环境经济学家认为森林的所有价值都可以从经济的角度量化;也有一些环境经济学家认为对自然生态系统全面进行经济量化是不合适的,其中一些森林资源的价值可以进行量化,而另一些森林资源的价值不能进行量化,但不能量化并不表示这些资源的功能不具有价值,只有其中一部分功能是无价的。

通过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人们的森林资源价值观逐步趋于一致,对森林资源核算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对价值核算的理论取得了比较一致的认识,普遍认为:森林资源与环境是有价值的,森林资源的使用价值、物质性效用构成了森林资源价值的内在依据,森林资源的稀缺性是其价值表现的外在依据。人类在森林资源经营中投入的劳动是森林资源价值的基础。目前的天然林和人工林,除了更新方式不同外,都受到人工的维护和管理,人类劳动量的投入是森林资源经济价值的基础。森林资源是稀缺资源,采伐后可以再生,因此可由森林资源再生产的劳动量来决定其价值,营林成本是确定森林资源价格的主要依据。森林资源再生产周期长,资金的占用时间长,因此应考虑占用资金的时间价值。对于营林生产来说,还应考虑社会平均资金利润、税金、林木差价、生产损失和地租等方面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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