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的定义
1.经济学对资产的定义
经济学中资产的概念是较宽泛的,是指未来的经济利益。显然,这是按经济本质来定义的。D.格林沃尔德主编的《现代经济词典》(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中文版,第25页)将资产定义为“由企业或个人拥有并具有价值的有形的财产或无形的权利”,认为“资产之所以对物主有用,或者是由于它是未来事业的源泉,或者是由于它可以用于取得未来的经济利益”。
2.会计学对资产的定义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1985年发布的第六辑《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 No.6)对资产的定义:“资产是可能的未来经济收益,它是特定个体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中取得或加以控制的。”
我国1993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将资产定义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2000年,国务院公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资产的定义是:“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2006年,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此条进一步解释道:“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符合资产定义的资源还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才能被确认为资产:(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3.评估学对资产的定义(www.xing528.com)
《国际评估准则》和美国的《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USPAP)虽然没有直接给出评估中的资产的定义,但对评估中的资产与会计学中的资产的异同进行了比较,并明确指出,评估中的资产是指其所有权或者“所有者的权利”,而不是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本身。
以上论述表明,关于资产的定义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学科、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理解。本书参考评估学的相关理论,将资产定义为:法人或自然人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其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其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所有权或所有者权利。
(二)资产的特性
1.获利性
资产是一种经济资源,是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也就是说资产必须是现实的资产,而不能是预期的资产,是由于过去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所产生的结果,在企业经济活动中表现为能单独使用或与其他资产结合使用,可以换取其他资产,可用于偿还负债,可以分配给企业所有者,能给公司、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凡是不能带来经济利益的东西都不能确认为资产。比如已经报废的机器设备已不能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就不能在会计上确认为资产。资产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2.独占性
资产为某一特定个体所控制。特定个体拥有一种资产时,其对自身未来经济利益的控制必须达到能享有其利益、加以排斥或加以管辖的程度。会计上能否确认一项资产,很重要的一个判断标准是看该项资源是否为本单位所拥有或能够控制,以划清自己的资产和别人的资产的界限。比如向外单位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资产就不是本单位的资产,因为它不是本单位所拥有的。
3.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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