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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创建新型国营纺织企业?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共建政初期,除促使民营纺织企业走上公私合营道路外,新政权强化国有经济体系更重要的举措还是创建新国营纺织企业。在湖北,1958年之前,最重要的新国营纺织企业乃武汉国棉一厂。武汉国棉一厂能够迅速建成投产,得益于纺织机械工业的支持,而发展纺织机械工业乃中共建政后中国政府在纺织工业中推行的重要战略。1952年下半年,纺织工业部派员来厂调查后,正式决定将该厂“发

如何创建新型国营纺织企业?

中共建政初期,除促使民营纺织企业走上公私合营道路外,新政权强化国有经济体系更重要的举措还是创建新国营纺织企业。在湖北,1958年之前,最重要的新国营纺织企业乃武汉国棉一厂。

(一)纺织机械工业发挥战略性作用

1950年冬,中央政府决定于1951年在武汉建设一座50000纱锭的棉纺织厂,作为发展中南地区纺织工业的开端,为今后的大规模建设积累经验。这就是政府创立武汉国棉一厂的动机,可以说,该厂具有某种试验性质。此前,1950年9月,中南军政委员会轻工业部已成立了一个新纺织厂工程建设委员会,当年11月,该会更名为中南军政委员会工业部轻工业管理局基本建设处。1951年5月,又将基建与生产分开,成立了国营武汉第一纺织厂建厂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张仁,下设基建处与筹备处。1951年6月15日,在汉阳兵工厂旧址,开始动工兴建,1952年4月,厂房基本建成,开始安装设备,6月初,部分机器开始试车。1952年12月15日,武汉国棉一厂的全部建厂工程基本完成。1953年9月15日,中南纺管局邀请各有关单位对武汉国棉一厂建厂工程进行了验收。武汉国棉一厂建成初期,占地335亩,拥有纱锭50400枚,厂长为周铸。该厂全部工程投资,1951年原计划数为173439966300元,后经3次追加,于1959年9月初共追加9516483700元,总计划数为182956450000元[25]。由于武汉国棉一厂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依靠自身力量新建的第一批棉纺织厂之一,其建厂投产之迅速颇值得肯定。

武汉国棉一厂能够迅速建成投产,得益于纺织机械工业的支持,而发展纺织机械工业乃中共建政后中国政府在纺织工业中推行的重要战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央政府推行了重工业优先的发展战略,该战略背后的理论逻辑,是希望依靠重工业提供资本品,诱致整个国民经济升级,从而摆脱在世界体系中的边缘地位。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把它所支配的年劳动的较大部分用来生产生产资料(即不变资本)”[26],这从一般意义上肯定了资本品生产的战略意义,早期的社会主义理论家据此建立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经济理论。纺织机械工业在本质上属于重工业,因此,以发展纺织机械工业来提升纺织工业,在逻辑上与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相吻合。尤为重要的是,当时的纺织工业部长钱之光将发展纺织机械制造业作为部门发展战略,即“由纺织工业部自己动手制造纺织设备”[27]。这给纺织机械工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推动力,实际上等于在国家层面复制了近代中国若干企业的棉铁联营战略[28]。为了实现纺织机械自给,1951年,中财委决定采取的措施为:“拟创办一较有规模的经纬纺织机械制造厂以专业制造纱锭外,并拟组织全国公私营纺织机械制造厂,在现有基础上,从事研究改进,并在统一的规格下,根据各厂设备能力、技术条件、分工合作、发挥特长,以奠定纺织机械自造的基础。”[29]当时,中国共有8家技术实力较强的国营纺织机械厂,其修配分工如下:

表6-5 国营纺织机械厂修配分工(1951)

续表

资料来源:陈维稷:《全国公营纺织机械会议总结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编:《中国工业五十年》第1部下卷,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第1226页。

由上表可见,新中国成立之初,新政权所接收的纺织机械厂数量有限,且主要集中于上海天津青岛等城市,地域分布不甚平衡。而且,这些机械厂的生产及修配能力也相当有限。据统计,8家国营纺织机械厂全部主要设备计有机械2889台,工具机606种,动力5035.5匹马力,职工人数总计5815人,全年生产量最多只能制造50000枚纱锭和3000台布机。即使把上海民营纺织机械厂的产能整合进来,全年最多也不过能生产100000纱锭[30]。换言之,中共建政之初,中国大陆纺织机械工业之产能仅够装备一个稍具规模的纺织厂。这种低下的产能自然无法满足纺织工业快速发展的需求。但是,政府还是利用国家权力对纺织机械行业进行了有计划的干预,包括统一纺织机器制造的样式,促进各厂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以及培养专门技术干部等[31]。此外,为了使纺织装备产能与纺织厂需求量之间的缺口缩小,1951年,中央财经计划局制定1952年的基本建设方针为:“中央不新建纺纱厂,重点放在调整和扩大现有各公营纺织机械制造厂的生产能力。”[32]由此可见,在宏观层面上,政府确实注重发挥纺织机械工业的先导作用,也为此采取了相应的政策与措施。

除了整合国民政府时期遗留下来的纺织机械厂外,新政权还着手兴建新的国营纺织机械厂。在抗战时期,国民政府曾创办经纬纺织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后,一方面在柳州设厂,自造细纱锭子、罗拉、钢领圈等,另一方面在重庆与各机械厂商接洽,将2400锭纱机的制造分包出去[33]。1944年,公司柳州工厂可月产精纺纱锭1200锭,但由于湘桂战事扩大,不得不迁往独山,8月以后,生产完全停顿。此后,公司将残余器材运到重庆复工[34]。战后,该公司重庆分厂停工,又从交通银行借了1500000美元外汇,向美国订购了一批机床设备,准备在杭州建立新厂,但未能实现。1950年,新政权的纺织工业部利用接管的进口设备,决定在山西榆次建立新的经纬纺织机械厂,1951年5月破土动工,1954年8月正式建成投产。在东北,1949年初,新政府组建了沈阳纺织机件厂,即此后的沈阳纺织机械厂[35]。此外,1949年11月,郑州纺织机械厂亦开始组建。抗战胜利后,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曾给国民政府提供援助物资,协助中国创立农业机械公司,该公司在河南设有分厂。然而,与经纬厂相似的是,未及该厂组建完成,国民政府即在大陆垮台。中共建政后,决定利用国民政府留下的设备继续组建机械厂,即所谓河南省机械厂。起初,该厂生产方向不明确,曾打算仍旧生产农业机械,或修造内燃机、工具机等。1951年3月,该厂建厂委员会主任委员郭福海参加了纺织工业部召开的第一次纺织机械定货会议,接受了生产32台粗纱机的任务。9月,在第二次定货会上,又确定了1952年的纺织机械制造任务。1952年下半年,纺织工业部派员来厂调查后,正式决定将该厂“发展成一个纺织机器通用工厂”,规定“凡不适于分散制造的纺织机器辅助设备均集中于该厂制造”。1953年1月,河南省机械厂正式划归纺织工业部领导,并更名为国营郑州纺织机械厂[36]。1951年4月,郑州纺织机械厂第一期工程竣工后,即以纺织工业部下达的32台粗纱机任务为主,组织了全厂生产。1952年,除继续承接纺织工业部下达的81台粗纱机和150台梳棉机的试生产任务外,还开始试制混棉机、高速尘笼、豪猪开棉机、立式开棉机、清棉机、并条机、细纱机、络筒机、摇纱机、小打包机等,奠定了正规生产纺织机械的基础。1952年该厂产品品种总计有14类,产量为187台[37]。郑州纺织机械厂的早期发展表明,当时的纺织机械企业从动工建设到正式投产的过程是非常迅速的,这也使纺织机械工业迅速装备新建国营纺织厂成为可能。

实际上,按照官方说法,建政初期纺织机械工业的迅速发展确实是新建纺织厂同步发展的重要原因,因为“新建厂除北京国棉一厂50000纺锭是采用民主德国的设备以外,其他厂全部采用国产设备,而且国产设备价格逐年下降”[38]。武汉国棉一厂的快速投产自然亦可归功于此。该厂建成后,机器设备计有纱锭50400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前后纺纱各工序配套设备,共计主机596台,辅机13台,全部为国产,由上海、天津、青岛、河南、重庆、贵州及宝鸡等地的15家机械厂制造,分批于1951年10月到1952年中交齐[39]。由此可见,政府扶持纺织机械工业优先发展的策略取得了成效。

从产业属性和技术水准角度说,纺织工业属于劳动密集型的普通产业。在1950年代,已经有人指出了纺织业的工程学特性为:“纺纱工程中,某些工序从性质上说是一样的(例如粗纺和精纺)。这样便减少了生产过程的多样性。各种产品之间,各种支数和各种织物之间的区别很少,制造不同支数的细纱或不同组织的布,通常只需要同样技术的工人来看管,使用同样的机器并稍加调整就行了。”[40]这说明了纺织工业是一种相对较为低端的产业,其技术改进主要依靠外部关联产业提供投入要素。纺织机械工业就是这样一种外部关联产业。同时,纺织机械工业可被视为装备工业,而装备工业属于技术密集型的战略产业。因此,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大陆优先发展包括装备工业在内的重工业的战略,实际上就是一种战略性工业化,以战略工业的先行发展来带动普通产业的进步。换言之,战略性工业化扩大了迂回生产,使普通工业能够享受资本与技术投入的外溢性好处。尽管中央政府并未在湖北建设纺织机械工业,但在社会主义举国体制之下,国家权力可以促进生产要素间的异地流动,从而使全国的纺织机械厂都有可能为湖北纺织企业服务。这样一来,虽然当时湖北缺乏纺织机械工业,但该省的新建国营纺织厂还是受惠于纺织机械工业所发挥的战略性作用。

(二)新建国营纺织企业的早期发展

1953—1954年,武汉国棉一厂强化了党委的领导,并在生产上推行计划管理,建立责任制度[41]。与公私合营纺织企业一样,该新建国营纺织厂管理工作的重心亦在于建立微观的计划管理机制,以便完成宏观的国家计划。

与前文所述之裕华一样,武汉国棉一厂每个月亦以完成计划指标作为中心工作,并不断反思、改进。例如,1955年1月,该厂各车间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完成情况如下:

表6-6 武汉国棉一厂各车间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完成情况(1955年1月)

续表(www.xing528.com)

资料来源:武汉国棉一厂:《国营武汉第一棉纺织厂1955年1月份技术组织措施计划贯彻情况报告》,1955年,湖北省档案馆藏档SZ10-1-88。

该厂自我总结若干计划未完成的原因为:(1)原计划制订不周,在贯彻中决定修改者2项:如通风组“细纱通风门加装钢丝布网”考虑安装后不能影响吸棉装置效率,增加吸棉装置排风时之阻力,降低吸孔风压,因此决定取消;(2)机物料供应脱节,未按计划办事,因而影响计划,不能准期完成者2项:如清花间“纤维杂质分离机加速”皮带盘之图样,车间是中旬始提出,致使计划不能按时完成,修机间之交货日期有部分亦与技措进度表上规定之交货日期不相符合;(3)事前未作试验,执行中遇到困难不能贯彻者:如清花32支校正平衡杠杆,事前未经试验,校正后不匀率由0.92增至0.98,退卷率由0.74增至1.36,最后又恢复原状;(4)没有事前考虑很好组织技术力量,未能按时完成者:如细纱1953揩车工作的整顿工作,因原负责本项工作的同事请假,未能按计划完成,清花间豪猪式开棉机隔距气流亦未校正[42]。同年2月,未能按计划完成的技术措施则有4项,包括:(1)粗纱32支改用三绕头,统一张力,原规定试验科7日提出设计资料,后因试验中发现问题,增加试验次数,资料延至13日始提出,设计资料中确定筒管牙改31T较好,但该种齿轮无备货,必须重新翻造,估计3月15日始能全部完成推广;(2)粗纱自动加热接头法在1月份未能达到原定要求,2月份仍需继续推广,致测定力量不足,无力推广本项措施;(3)上绒辊刻槽推广8台后,值车工反映工作上有困难,加以效果亦不显著,故决定停止推广;(4)纹纱根数检验器须改装摇纱机2台,2月份未获中央批准,故未能改装[43]。以上述2个月的总结为例可以看到,武汉国棉一厂在实际运行中由计划进行引导,并以实现计划为主要目标。当然,由于企业内部和外部各种复杂因素的作用,完全实现计划是非常困难的。

与裕华相同的是,武汉国棉一厂亦较注重通过以人力资本积累的方式培养企业的技术能力,广泛开展各种学习活动。该厂努力提高单个工人的技术素养。例如,有一个工人从粗纱车间调至梳棉车间后,操作技术不熟练,每天回花达12磅左右,她所在的小组即请技术较好的值车工帮助她,通过亲自表演和讲解等方式予以辅导,最终使该工人掌握了各种操作,回花指标逐步下降。同时,该厂亦积极学习其他企业的先进技术经验,如1956年推广天津摇纱扎绞工作法等。在推广该经验时,起初在车间遇到了一定的阻力,因为车间主任怕试验性的推广经验会打乱正常工作节奏。但工会组织了3个工人利用班后时间学习,作为示范,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使车间行政干部同意了该经验的普遍推广[44]。在制度层面上,该厂建立了编制技术措施计划的程序(即编、讨、贯、总),贯彻了纺织工业部颁发的技术管理规则,建立了保全和车间大小平车交接验收制度,以及建立了合理化建议制度,克服了不经批准即大量制造试验引起修机间大量返工报废的现象[45]。由于该厂采取了诸多提升技术的举措,在绩效上遂取得了相应的成绩,如下表所示:

表6-7 武汉国棉一厂1954年与1955年若干指标比较

续表

整理自武汉市国棉一厂:《国棉一厂党的领导和文化技术学习调查报告》,时间不详,湖北省档案馆藏档SZ10-1-88。

表6-7显示,武汉国棉一厂1955年的生产运行较1954年有所进步,成本与原料消耗量有所减少,利润、产值则有所增加,产量亦超额完成计划。实际上,与当时的公私合营企业相比,武汉国棉一厂具有一定的优势。从产值上看,1957年武汉各厂表现如下:

表6-8 1957年1—7月武汉各纺织厂总产值 单位:千元

整理自武汉市纺织工业管理局:《局属各厂1957年1至7月份各项计划执行情况综合表》,1957年8月31日,湖北省档案馆藏档SZ90-2-958。

从产值上看,1957年1—7月,国棉一厂总产值为16908.61千元,四大纱厂为82475.98千元,则四大纱厂平均产值为20618.995千元,高于国棉一厂,但这主要是由企业规模决定的。在至关重要的质量指标上,情形有所不同,如下表所示:

表6-9 1957年1—7月武汉各纺织厂质量指标(百分比

整理自武汉市纺织工业管理局:《局属各厂1957年1至7月份各项计划执行情况综合表》,1957年8月31日,湖北省档案馆藏档SZ90-2-958。

由上表可见,1957年1—7月,武汉国棉一厂3种棉纱的标准品率均高于四大纱厂,这既说明产值与质量没有对应关系,又表明武汉国棉一厂在生产效率上要优于公私合营的四大纱厂。而且,在技术含量较高的32支纱方面,国棉一厂的计划指标和实际完成率均高于四大纱厂,这也能说明新建国营企业在生产能力上更具优势。究其原因,不能说国营企业在制度上优于公私合营企业,实际上,到1957年时,公私合营企业在很大程度上也已经国有企业化了。在设备方面,由于国内纺织机械制造企业尚极幼稚,各地供给国棉一厂的机器还处于20世纪30年代的水平,比裕华等老厂落后[46]。因此,新建国企的领先亦非由技术优势决定。真正的原因在于,武汉国棉一厂是一个新成立的企业,在人员方面要优于老企业。例如,裕华在学习国棉一厂落纱工弯腰用抹布做清洁的经验时曾遇到困难,后来裕华发现:“国棉一厂的女工大多数是青年工人,弯弯腰还算方便,而我们厂的成年工多些,并且大多结了婚,有的怀了孕,弯腰的操作不能太多。”[47]纺织工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工人承受劳动强度的身体素质在很大程度上也能够决定单个企业的竞争力,故新中国成立初期,新建国营纺织厂比公私合营老企业在生产上更有效率,与国营企业年轻化的劳动力构成不无关系。

综上所述,1949—1957年间,湖北的纺织工业经历了一个国有化重组阶段,产业面对的宏观环境与构成产业的微观基础均被彻底改变。在宏观层面上,自由市场被国家计划取代,在微观层面上,面向市场自由竞争的企业异化为执行国家计划指令的生产单位。因此,在计划经济时代,湖北纺织工业成为一个与政府紧密结合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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