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优势理论或比较优势原则,在现代经济学中占据着正统理论的地位。比较优势理论最初被用于解释国际贸易,即如果各国专门生产和出口其生产成本相对低的产品,就会从贸易中获益[3]。换言之,各国应该利用其固有资源禀赋展开自由贸易,以增进彼此福利。恰如该理论创始者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所言:“如果一位制造商用等量资本在煤炭丰富的地方比煤炭稀少的地方生产更多的铁,那么国家就会从这笔差额中受益。如果任何地方都没有丰富的煤炭,如果他进口铁,并用等量的资本和劳动所生产出来的一种商品换取这种增加量,他便以同样的方式用铁的这种增加量使其国家受益。”[4]由此可见,比较优势理论虽主要是为了解释国际贸易,但由于贸易的基础是商品生产,该理论也是一种产业发展理论。进一步说,由于比较优势理论强调资源对于产业发展的主导作用,该理论不仅可用来分析国家,更可用以分析小范围的地区。
在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中,比较优势理论被认为“是经济学中最深刻的真理之一”[5]。实际上,尽管比较优势理论是李嘉图创造的,但其思想内核却师承亚当·斯密(Adam Smith),强调的是经济发展的“自然进程”(the natural course of things)。在斯密看来,自由市场(free market)这只“看不见的手”(an invisible hand)在引导个人无意识地追求自身利益时,可以促进社会公益,其效果远胜于他有意为之,由此推论,一个国家在能够进口更便宜的外国商品时却自行制造是愚蠢的[6]。斯密的这一观点与比较优势原则的政策推论是一致的。故李嘉图亦认为“在商业完全自由的体制下,各国都必然地将其资本和劳动用于对本国最有利的方面”[7]。在当代经济学界,斯密理论的传人,如杨小凯,明确指出:“经济发展的根本在于依靠市场的力量,而不是政府无谓的干预。”[8]这一“市场的力量”,若细究起来,其实质即在于比较优势原则对产业演化的引导。而在将比较优势原则提升至“战略”高度的学者看来,该原则的要点在于“资源的约束”[9]。(www.xing528.com)
尽管比较优势理论在现代经济学体系中占据正统地位,但自其诞生以来,即饱受诟病,而在对比较优势论的长期批判中,竞争优势论逐渐兴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