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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试点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企业,引领全省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双方的合作正是青州市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试点形式之一。2015年12月底,《青州市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方案》获得农业部批复,青州成为全国首批7个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县(市),也是山东省唯一一个试点县(市)。

青州试点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企业,引领全省

农民股东,参与分享加工、流通等环节的收益

农村大众》记者 李 伟 通讯员 王新杰

临近年关,青州市南小王村晟丰土地股份合作社理事长孙国贞依然忙着与杭州天禄蔬菜集团洽谈合作社入股企业的各种事项。双方的合作正是青州市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试点形式之一。

2015年12月底,《青州市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方案》获得农业部批复,青州成为全国首批7个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县(市),也是山东省唯一一个试点县(市)。

据青州市农业局副局长陈玉兴介绍,青州市进行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土地合作社,合作社再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龙头企业;二是农民以土地经营权直接入股龙头企业;三是农民以土地经营权、资金、大棚产权等多种要素入股龙头企业。晟丰土地股份合作社和杭州天禄蔬菜集团的合作属于第一种试点形式。

据孙国贞介绍,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9月,目前社员达到350户,入股土地3000多亩。社员加入合作社后,土地由合作社统一经营,主要从事蔬菜种植,社员们的收入包括土地流转费和盈余分红。“一亩地一年的流转费按926斤小麦算,折合1000元多一点,此外,盈余分红是浮动的,从腊月二十开始,社员开始领2015年的分红,每亩地2300多元。”(www.xing528.com)

“现在,合作社的收入主要来自蔬菜种植和销售。双方合作后,天禄蔬菜集团除了蔬菜种植,还有蔬菜加工和农产品物流等多个项目,到时候,社员们的分红肯定比现在多。”孙国贞说。

“至于说哪一种试点形式能成功,或者是更有推广价值,都要看最后的试点效果。”陈玉兴说。根据试点方案,2017年6月底要完成相关试点工作,并总结完善试点经验。目前,涉及的农业龙头企业已经开始资产审计。

陈玉兴认为,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远比土地经营权流转复杂,中间有多个新的问题需要解决,核心问题之一就是土地经营权与企业原有资产的比价问题。“举个例子,企业原有1000万元资产,农民用1000亩土地的经营权入股企业,各自能占多少股份,需要双方充分协商,另外,入股土地的地力、水利灌溉等条件也需要考虑进去。”他说。

“同时,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也很重要,不能因为企业经营不善,损害入股农民的利益;也不能因为个别农民中间撤股,影响到企业正常经营。”陈玉兴说。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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